房屋所有权“变通”遭遇法律空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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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的社会现象和需求不断向房管部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表现在产权登记工作中,例如原有的权利人由于某种原因,要求重新登记,提出在“共有人”栏目中写进他人(如其子女)姓名,产权主体由一人所有变为二人共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