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档案意识差异的中观对比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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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档案意识差异的中观对比研究

陈超

陈超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

【摘要】由于诸多因素造成中美档案意识存在着差异,本文笔者力求从中观方面对中美档案意识差异进行比较研究,试图通过这些比较研究,希望从美国档案工作中得到一些借鉴。

【关键词】中美档案意识中观

(一)档案意识

所谓档案意识,作为人们意识的一种类型,它指的是档案、档案工作者、档案事业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们对档案的性质和价值的客观认识,以及对档案工作的性质和地位的理解。从档案意识的概念得知,档案意识人们对档案的客观认识和对档案工作的主观理解,因此档案意识必然受到人们的哲学观点、政治立场、主观和客观、历史与现实等因素的影响,种种因素造成了人们档案意识的差异性,这些普遍的、客观存在的差异又由于受到影响的因素不同,于是具有了明显的层次性差异,这就是笔者认为的档案意识差异的层次性,其层次性凸显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上,本文力求从中观方面来对中美档案意识差异作对比研究。通过以下这个简表我们可以简要的分析影响中美档案意识存在差异的因素:

表:中美档案意识差异的中观对比研究简表

(二)中美档案意识宏观差异的原因

以上的简表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主要是以下的原因:

1、经济基础差异。美国档案部门属于文化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美国政府对档案工作相当重视,把它作为宣传国家形象的一个窗口,美国政府把档案馆同各类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一样视作国家形象的窗口,舍得投入巨资资助档案馆,让它同档案馆、艺术馆、图书馆一并成为国内外游人必去的景点。除了联邦政府投资外,档案部门还可以从社会上获得大量赞助,包括资金和捐赠的设施、实物等档案。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档案馆与图书馆一样,档案工作的资金相对匮乏国家拨款有限,又缺乏另外的筹款渠道,业务开展受到一定限制,实行有偿服务一方面遭到一片谴责声另一方面也收不上几元钱。此外,由于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档案管理体制,在档案建设造成重复建设,而实际档案工作中,国家统一的标准往往造成与实际工作不能兼容,国家标准的出台落后于实际工作,国家标准出台后,各种档案管理又必须遵循国家标准,不然就不能通过验收,验收通不过,就得不到经费补贴,因此造成大量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剧经费的紧张。经费的短缺严重制约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2、法律基础。做好档案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服务意识是首要的,但弹性太大,可以说却不容易做到,因此最根本的措施是法制,完善档案法规、强化执法力度,是做好档案利用服务,也是做好档案工作最有力的保障。

美国的各项法律的制定比较完备,与档案工作相关的法律、原则也是如此,美国国会于1966通过的《信息自由法案》奠定了美国国民的档案意识。旨在保障美国国民充分实现利用各政府部门所藏档案信息的权利,而后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又先后六次发布《美国公民运用《信息自由法案》指南》,这些指南相当于具体的实施细则,使美国公民的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是极端人治化的,这使得我国法律建设制度一向缺乏深厚的社会基础,《档案法》的颁布,虽然加快了法制进程,但档案法》的深入人心还有待时日,《档案法》虽然已颁布十多年,但是在社会上真正了解《档案法》的人为数不多,真正精通的人更是少,《档案法》是档案的准绳,始终以《档案法》为依据开展档案工作,以《档案法》为中心,横向到档案工作的各个领域,纵向有上下结合的档案法律体系,才能保证《档案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才能让人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3、规章制度。以规范、方便为两大目标,建立健全有关档案规章制度,如修订文件整理规则,借阅制度、文件保管期限,在推动档案工作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及时增补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实施办法,电子档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

美国已经发展了一套完善的文件档案管理法律制度约束规范,各项档案管理都按照法律制度规范运行,减少档案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个人主观意识。美《联邦财产管理法规》、《联邦文件处理手册》、《永久文件鉴定指南》、《一般文件处理表》等,各州,郡、县也制定了各级会务文件的鉴定标准美国档案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制度化已经深入人心。

我国目前有关档案方面的法律规范还不是太完善,缺乏与《档案法》相配套的档案法律规范体系。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健全有力的档案法规体系,档案法制远远不能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所以,依据《档案法》制定各项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我们必须把档案业务建设纳入法制轨道,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技术工作,把档案法规渗透到各个领域和人们的头脑中,让利用档案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而爱护档案,自觉收集应归档的材料,并主动向档案部门移交,又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来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

4、指导思想。在中国档案管理就其基本性质和主要作用来说,档案是一项管理性的工作,服务性的工作,政治性的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不生产物质财富,在社会历史的各个阶段,档案管理工作都必然为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否则就不会存在,也难以发展。在阶级社会中,档案管理工作体现一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利益,为一定的统治阶级所掌握,为一定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这个服务方向是档案管理工作政治性的集中表现。而在美国档案管理的基本属性和主要作用是服务于国家公共机关、法人单位和社会公民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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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超(1982-)男,土家,硕士研究生,重庆三峡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档案理论与数字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