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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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赵瑾黄梅钟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250000

摘要: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在互联网环境下,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便捷,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渗透,在新时代社会环境下出现了一种新型招标采购模式,新型招标采购模式能够让采购的整个过程更加标准化和科学化。与此同时,在新型招标采购模式的大力支持下,考虑到“互联网+招标采购模式”在实施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制定有效的措施提高新型招标采购模式的实施水平,对未来我国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模式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互联网+”;招标采购;探究

引言

互联网时代,对于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便捷,在新型招标采购模式下,很多企业能够更加快速、准确的对信息进行处理,并且能够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要求,在短时间内实现高质量招标采购,同时能够给整个企业的发展节约更多的经济成本。从另外一个层面来分析,互联网时代要求各个行业都能够实现高速化,所以说对于新型招标采购模式的发展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在新型招标采购模式下实现电子化招标,而电子化招标也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程度慢慢的变成熟,这是当前互联网时代需要做的重点事情。

1、“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1.1构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互联网+”应用于工程招标采购的过程中,要在国家倡导下大力推进融合创新,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应用价值的发挥,优化工程招标采购业务流程,提升招投标以及评标等工作的数字化水平,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构建,令其实现合理集成,为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中公告发布以及信息传送等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可靠支持。就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价值来看,其能够满足不同地域条件下的评标需求,以电子标书为对象,在阅读、评审以及交流等方面更具便捷性和时效性,这就能够显著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工作质量,促进工程项目综合效益的维护。在工程招标采购中应用“互联网+”时,所构建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主要包含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内部系统、应用服务器和网络服务,通过注册证、网上供应商管理、自荐准入、信息维护以及评估反馈这几个环节的循环运作,来维护整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

1.2建立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

在“互联网+”时代下,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的协调应用,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得以建立,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支持。在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稳定运行过程中,项目历史数据信息的应用价值得以凸显出来,能够为工程招标采购的顺利开展提供数据参考,为招标产品资料拟定提供数据支持,便于以数据为对象实施挖掘、查询、分析和共享等,从而促进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质量的提升。基于“互联网+”的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的建立,能够为非工程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标准确定、技术需求确定以及招标控制价确定等环节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以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在“互联网+”的支持下,外网平台与内网平台之间可实现信息交互,以满足招标采购工作需求。在外网平台中,供应商需要做好注册登记、投标报名、询价报价、投标报价以及信息维护等工作,以更好地参与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而在内网平台中,集团与区域公司则需要做好供应商管理、入围邀请、标书编制、截标开标、订单管理等工作,以更好的落实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令整个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得到有效维护。

1.3完善电子招标采购监管机制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招标采购是其中关键环节,若监督管理不到位,势必会影响招标采购的公正性与规范性,甚至会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而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必须要以健全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体系为支持,以确保工程招标采购工作在真正意义上得以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因此在“互联网+”的支持下,工程招标采购工作的推进,要注重电子招标采购监管机制的完善,为招标采购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空间环境。在制度支持下,企业自身要依法严格要求自我,自觉规范工程招标采购行为,并在电子招标采购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做好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对于政府方面来说,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管理职能,全面把握社会发展整体形势,对工程项目建设形成清晰认知,加大力度做好工程招标采购市场次序的维护工作,规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程招标采购政策,对相关行为加以规范,并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标采购管理。在电子招标采购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工程招标采购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误差几率也明显降低,能够对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以及中标情况等进行审查、抽查和比对,对其中潜在问题进行系统化分析,依据国家在招投标方面相关政策、法规、条例等处罚,对工程招标采购实施规范化管理。在这一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必须进行严格查处。保证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并进行曝光和公式,以发挥警示作用,营造安全、健康且规范的工程招标采购市场环境,从整体上提升电子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

2、“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趋势

(1)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交易制度供给结构已经具备条件。建立并依托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实时记录、一体互联、立体动态、永久追溯、公开共享的市场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流程电子交易信息系统,必将有效促进建立和实施招标投标刚性法律政策、行业指导标准规范和市场主体个性约定规则三个层次立体协同,动态互补,建立共性刚性、简约的公平交易规则体系,满足市场主体个性柔性、复杂交易需求相互结合的多层次招标采购交易制度体系。据此招标采购制度体系结构,有关招标投标市场交易监督规则、市场信息共享规则,以及市场交易主体能力信用评价制度等,应由政府和行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分类分层制定防范基本交易错误的通用交易规则指南和示范文本,弱化其强制刚性的行政规定要求。既留下适时调整完善的余地,定个性交易条件的空间。由此,传统招标采购交易单纯依赖刚性、原则、滞后以及越位过细的行政监管规则不适应交易操作实践;同时,项目采购交易操作存在个性差异、具细复杂、无法准确适用相应行政监管规则的状况,以及交易争议纠纷持续漫延,行政监管裁决压力超负荷的状况有望逐步得到改观。(2)政府加快推进“放管服”,创新交易监督方式的趋势已经形成。建立并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交易的实时记录、一体互联、动态交互、永久追溯、公开共享大数据智能化服务系统,为政府转变监管职能和方式,创建与社会公众立体协同,并与市场交易划分清晰边界,创新运用交易行为分析大数据以及智能监督工具,实现事中事后数字化依法监督规范市场竞争交易秩序奠定了基础。从而可以替代条块分割、静态封闭和相互冲突的行政监管文件,以及主观随意判定的前置审批监管方式,以此可以有效防范腐败交易和非法越位干预行为,依法回归和维护市场主体自主规范交易的权利,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3)市场主体回归依法公平交易的权利责任定位已成全社会共识。在政府转变招标采购监管职能和方式,招标采购主体规范实行电子全流程交易并记录、存储、交互和公开发布有关交易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约束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招标采购项目特性需求以及市场竞争状况,依法自主和科学选择合适的招标采购方式、交易平台(工具)、评价方式以及确定成交对象。同时,在“互联网+”招标采购背景下,科学规范适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同样能够有效发挥市场公开竞争和公平交易的功能作用。

结束语

总而言之,“互联网+”为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信息化支持,尤其是通过招投标信息系统的建立,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便利,工程招标采购成本得以合理化控制,并且能够保证工作质量与效率,为工程综合效益维护奠定基础。在现代社会发展新形势下,要把握“互联网+”整体形势,创新应用互联网技术,从整体上提升业务运行效率,以更好的推进企业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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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松溪.浅析“互联网+”在高校招标采购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7(02):329-330.

[3]刘吉鹏.浅议“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运用[J].价值工程,2015,34(27):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