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对55例脑卒中偏瘫患者运动功能的影响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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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对55例脑卒中偏瘫患者运动功能的影响研究

黄阳芳

黄阳芳

(云南省大理州人民医院康复科云南大理671000)

【摘要】目的:探讨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对脑卒中偏瘫患者运动功能的影响。方法:随机抽取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脑卒中偏瘫患者55例作为研究对象,按治疗方式的不同,将接受常规内科治疗的27例患者作为对照组,将接受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的28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对两组患者的临床效果进行统计对比。结果:观察组第1个月末、第3个月末、第6个月末的运动功能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在常规内科治疗基础上采取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可取得较好效果,改善患者的运动功能,具有良好的临床价值。

【关键词】脑卒中;偏瘫;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

【中图分类号】R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14-0076-02

脑卒中是临床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发病率、致残率较高。有研究表明,随着近年来诊疗技术的不断提高,急性脑卒中的救治率明显提高,其中大约有80%的患者留有不同程度的残疾。鉴于国家“九五”公关课题中提出“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理念,我院对2014年2月~2015年2月期间收治的脑卒中偏瘫患者进行规范化的三级康复治疗,旨在探讨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对改善偏瘫患者运动功能的影响。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期间收治的脑卒中偏瘫患者55例,均经颅脑CT、MRI确诊,符合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1];格拉斯哥昏迷量表评分(GCS)大于8分。排除伴有严重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者、脑出血及重度认知功能障碍者。按治疗方式的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27例,男16例,女11例,年龄40~78岁,平均(66.2±2.3)岁。观察组28例,男18例,女10例,年龄41~78岁,平均(67.9±2.4)岁。2组患者的基线资料如性别构成、年龄比较存在可比性,无显著差异(P>0.05)。

1.2方法

观察组给予康治疗,其是物理疗法和作业疗法的结合,在神经内科常规治疗基础上,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给予早期康复治疗,康复前期主要以物理疗法为主,包括:坐位、卧位抗痉挛姿位的摆放;指导患者进行肩胛带的活动,活动强度逐渐增大,以不引起疼痛为宜;指导患者进行患侧、健侧的翻身练习,以及踝关节背伸、腕关节背伸的牵张练习;指导患者进行床边坐位平衡训练、坐站训练、步行训练、站立平衡训练等,随后以作业疗法为主,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进食、穿衣、洗漱、从床上到轮椅转换等日常活动,同时进行拼图、手工模拟操作、套环等娱乐方面的训练。将患者从发病到发病后第1个月末为一级康复治疗,主要包括抗痉挛姿位的正确摆放、肢体被动运动、患肢、健侧的主动活动、坐位平衡、站立训练等,每次持续40~45min,1次/d,一周5次,有效解决患者起床的功能,在训练期间,指导患者家属做正确的辅助训练及护理,使患者在非治疗期间也能得到相应的训练;从第2个月初到第3个月末作为二级康复治疗,包括站立平衡、站立训练、上下楼梯训练、行走训练等,每次持续35~45min,2次/d,一周5次,从而解决患者的行走功能;从第4个月初到第6个月末作为三级康复治疗,主要包括进食、穿衣、洗漱、处理个人卫生等日常生活活动,每次30~45min,2次/d,一周5~7次。对照组未进行任何康复治疗,仅临床医生口头叮嘱患者下床自行活动或指导患者家属帮助患者活动。

1.3评价指标

采用功能综合评定量表(FCA,functionnalcomprehensiveassessment)[2]运动项评分标准,对两组患者入院时、第1个月末、第3个月末、第6个月末的运动功能进行评定。

1.4统计学处理

详细统计本组结果,应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单位以均值±标准差(x-±s)表示,组间临床症状改善情况比较采取t检验,(P<0.05)时则代表组间计量资料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入院时,两组患者运动功能评分比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第1个月末、第3个月末、第6个月末的运动功能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下表。

3.讨论

运动功能障碍是脑卒中偏瘫患者的常见并发症,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现代康复医学认为,早期康复治疗可加速脑侧支循环的建立,促进健侧脑细胞的重组或代偿,可恢复脑神经功能。国家“九五”公关课题“脑卒中三级康复方案研究”已证实了脑卒中的三级康复治疗可促进患者运动功能的恢复[3]。因此,我院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在常规内科治疗基础上采取规范化三级康复治疗,发现康复组的第1个月末、第3个月末、第6个月末的运动功能评分均优于对照组(P<0.05),提示规范的三级康复治疗可明显改善患者的运动功能,与文献报道一致[4]。

由于运动功能的恢复依赖于中枢神经系统的代偿功能,一般不会自动发展,需加强学习和训练。而康复治疗主要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两类,其是运动的再学习和训练。在康复期,患者可自发进行某些活动可在一定程度上恢复患者的运动功能,但往往不够及时或活动量不足,加上恢复期易产生运动器官的改变,如关节挛缩、肌肉萎缩,不利于患者康复。因此,本研究采用规范化康复治疗,将运动再学习方法、神经促进技术及传统运动疗法等综合运用于康复治疗中,促进大脑皮层功能的重组,可促进运动功能的重新恢复[5]。

综上所述,在急性脑卒中实行规范化的三级康复治疗有重要意义,可促进患者运动功能的恢复。

【参考文献】

[1]于敏,蔡丽华.脑卒中偏瘫患者三级康复整体护理方案[J].按摩与康复医学,2013,25(1):123-125.

[2]包永珍,曾明,吴华等.高压氧联合上肢康复机器人训练对脑卒中偏瘫上肢运动功能的影响[J].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15,37(1):35-37.

[3]符俏,陈文远,喻锦成等.运动想象疗法对脑卒中偏瘫患者上肢运动功能的影响[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10,25(1):53-55.

[4]彭立伟,谢仁明,曹红桂等.早期康复干预对脑卒中偏瘫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影响[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5,16(8):2040-2041.

[5]项文平,王宝军,薛慧等.重复经颅磁刺激结合康复对脑卒中偏瘫患者肩痛及上肢运动功能改善的临床观察[J].北京医学,2015,37(5):44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