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合同风险控制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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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合同风险控制探讨

李慧

河南浚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鹤壁458030

摘要: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项目其他方面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起着核心和环节的作用。因此,在建设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必须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从源头上消除相关问题的发生,使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得以有效,可控地进行。本文介绍了合同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讨论了市政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控制

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乡镇开始走向城市化。中小城市周围的城镇和村庄不断被覆盖,原来的大城市已开始稳步发展到超级城市。结果,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各种工程项目的增加,并伴随着随之而来的问题。由于建筑的质量,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明确各部门的相关责任,签订各项施工合同,是保证项目质量的有效措施。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各方能够真正遵守建设合同。

1建筑施工合同概念及其风险管理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所签订的用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首先,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交易方式,该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其次,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这决定了施工合同具有独立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第三,目前建筑市场倾向于买方,竞争激烈,各施工单位为了取得施工工程,盲目降价,不公平的竞争使施工企业承担过多的风险。因此,为了能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市政工程合同风险控制措施探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己严重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2.1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

2.2建筑施工项目合同风险分类。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我们从事任何一项商业活动,或大或小地承担着风险,风险与收益是对等的。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将其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1)客观性合同风险,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

(2)主观性合同风险,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

2.3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措施。任何一份施工合同,总有风险存在,施工合同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因此,对分析出来的施工合同风险必须进行认真的对策措施研究,这常常关系到一个工程的成败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这个问题,可从几方面进行防范。

(1)规范合同用词。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2)采取有效的报价策略回避风险。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对风险采用一些相应的报价策略。首先,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用。对风险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与风险责任相平衡。其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和技巧,降低和避免或转移风险。例如修改设计方案、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等。第三,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施工索赔留下伏笔。

(3)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许多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而合同双方都希望签订一个有利的、风险较少的合同。因此,实现双方责、权、利的平衡和合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是施工合同谈判的重点。合同双方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文,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

(4)购买保险,通过分包分散和转移风险。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有效措施;通过与其他承包商建立联营体,联营承包,共同承担风险,将自己的风险分散;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承包合同挂钩。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具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5)创造条件充分合理利用风险。风险与赢利机会并存,风险大,合同价格就高,赢利机会就大。因此,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取技术、经济、管理和组织等措施,提高施工合同风险的预测能力、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消除和降低风险,获得超额利润。

(6)进行良好的工程索赔管理。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规定及惯例,合同一方对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合同双方造成的,且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要求。工程索赔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权益、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

结束语

如果要有效提高企业预防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提高企业效率的能力,就必须了解管理体制,信息,影响因素,员工等方面,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在现阶段,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国的建筑企业在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方面落后于西方国家的管理形式。

参考文献

[1]王丽丽.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风险的应对与防范措施[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16(15).

[2]赵庆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监理风险防范措施探究[J].科技视界,2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