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黑哨”剖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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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黑哨”剖析

黄坚

黄坚贵州省兴义民族师范学院562400

摘要:文章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对影响我国足球赛场秩序的“黑哨”问题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裁判员的道德水平、对裁判员的监督和管理缺乏科学有效的办法、各俱乐部的利益驱动、环境影响、立法不健全与打击不力等是“黑哨”产生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中国足球裁判黑哨

随着陆俊、黄俊杰和周伟新等中国足球裁判员的落网,“黑哨”现已成为中国足球最为敏感、最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是目前严重困扰和阻碍中国足球健康发展与职业化进程的问题之一,同样也是严重影响足球赛场秩序和中国足球水平提高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一现象,笔者着重分析了“黑哨”产生的原因、危害,提出了整治和防止“黑哨”的一些设想和办法。

一、“黑哨”的危害及影响

1、“黑哨”可直接导致球扬暴力行为,诱发球迷骚乱,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不安定因素。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球场暴力行为的产生70%左右是由于裁判的因素而引发的,而这70%的比率中,“黑哨”的原因就占到近40%左右。众所周知,裁判是球场最具权威的执法者,是比赛顺利进行的保障,任何一次判罚都直接关系到球队双方的真正利益。如果裁判收受贿赂,在比赛中有意偏袒行贿一方,那么比赛就失去了其公平、公正性,势必引起另一方球员、教练员以及球迷的不满与抗议,进而可能引起球场上球员对裁判的暴力行为、教练员对裁判的暴力行为,乃至于观众对裁判的暴力行为等等一系列暴力现象。继而会引发球场骚乱,给社会安定造成不良的影响,并严重损坏竞赛的良好秩序,甚至影响国家的声誉和形象。

2、“黑哨”严重阻碍了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和中国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竞赛最需公平,尤其是对抗激烈的足球。而维护公平竞赛的一个重要保证就是裁判员的绝对公正。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失去了公正,势必不能真正体现、评价一个球队及球员的水平,必然会严重挫伤球队、队员、教练员刻苦训练的积极性。哪一个球队、球员、教练员还愿意在平时的训练和运动水平的提高上下功夫?只要有钱行贿裁判比赛就可获胜,这样没有公平公正、得不到真正水平评价的比赛将严重阻碍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和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中国的足球水平与世界足球水平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3、“黑哨”可导致足球俱乐部出现危机并产生恶性循环。“黑哨”会导致暴力和骚乱,导致足球水平停滞不前,甚而倒退。同样,球场环境、竞赛环境如此恶劣,必将失去球迷,哪一个企业还愿意将自己的品牌与足球挂钩,把广告宣传做到没人关心、没人看的足球场上去?没有了观众,没有了门票收入,没有了广告赞助,必然导致球市低迷、经济萧条,进而导致俱乐部出现经营危机。俱乐部的财政危机反过来又会影响球队训练、比赛经费投入,影响到球员、教练员的工资待遇,继而又会严重影响到球队、球员和教练员训练、比赛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比赛的质量水平。

二、“黑哨”产生的原因分析

1、个人因素。裁判员是裁判问题的主体,裁判员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此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裁判员思想道德水平低下,不能严格地要求和约束自己而接受贿赂、满足私欲,在比赛中偏袒一方,从而出现了比赛中吹“黑哨”的现象,这是最初产生“黑哨”的主观原因。

2、管理因素。(1)对裁判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裁判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是产生“黑哨”的一个重要原因。众所周知,裁判员在球场上的判罚是最终的、不可改变的。同时场上激烈的对抗,由于站位和观察角度的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判罚结果,会出现错判或漏判,而且场上裁判一旦判罚,其结果将不再更改。“黑哨”正是利用了这样正常的错判与漏判为其行为掩护,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的规则以及裁判员的临场权威性就容易使裁判员左右比赛。如果这样的权力缺乏科学、有效、及时的监督,这就为“黑哨”的产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绝对的权力会产生绝对的腐败,在足球场上也适用。(2)立法不健全与打击不力。立法不健全、不能有效而严厉的打击“黑哨”,是“黑哨”滋生蔓延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如果我国对“黑哨”的严惩与打击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依据,并严厉惩处,不姑息养奸,这种高度的恐惧和威助力,就会让裁判在吹“黑哨”的时候考量几分。正是由于缺乏这样的职业法律制裁,不能严惩“黑哨”行为,让众多的“黑哨”感觉到受贿没有多大风险,为“黑哨”的产生与蔓延留出了生存的空间。

3、社会因素。(1)各俱乐部的利益驱动。各俱乐部受利益驱动,急功近利,给裁判员行贿,为“黑哨”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条件,这也是“黑哨”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俱乐部向裁判员送“黑钱”,会使自己的球队成绩日渐上涨,从而知名度提高,球迷支持,人气上升,球市火爆,企业广告赞助不断,俱乐部日进斗全。受这样的利益驱使,是俱乐部向裁判员行贿的主要原因。一些俱乐部刚开始可能是“黑哨”的受害者,最后由于受大的竞赛环境和利益的影响,又可能成为“黑哨”的制造者。(2)环境影响。环境影响的依据有两个方面:其一,社会环境影响,一些社会腐败现象成了裁判员效仿的榜样;其二,业内腐败环境的影响,现有的竞赛腐败环境的刺激与影响,以及裁判员间的相互影响,使裁判员产生了不收白不收、你收我也收的思想,从而导致了“黑哨”的产生。

三、整治与清除“黑哨”的对策及意见

裁判员吹“黑哨”具有一定的环境,笔者认为是权力的失控、个别裁判员思想道德水平较低、俱乐部行贿、裁判员对“黑哨”行为后果的不惧心理。从控制和阻断“黑哨”产生的环境入手,并借鉴其他国家在整治和清除“黑哨”方面的成功方法,现提出惩治和清除中国足球场上“黑哨”的具体办法:

1、加快和完善立法工作。在德国的刑法中就明文规定,对裁判行贿处三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判员受贿而吹“黑哨”据情节处六个月以上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德国在每一项运动中都设有自己的行业执法机关,此机关根据行规以及德国《体育法》进行调查和判决。足协的执法机关设有“调查委员会”与“体育法庭”,前者像检察机关一样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后者如同法院一样负责判决。至此在德国近六十年的职业联赛上,还没有出现过“黑哨”。同样,在巴西、阿根廷都有“体育法庭”和可以依据的相关法律和行规,而巴西、阿根廷也在整治“黑哨”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所以我国也应该加快和完善立法,健全行规,建立相关行业机关,以此为据来严厉惩处行业的行贿与受贿,整治“黑哨”,肃清竞赛环境中的这一犯罪现象。

2、提高和加强对裁判员的有效监督和科学管理。英格兰对裁判员的管理实行裁判员足总负责制,裁判只对足球的规则负责。英格兰、德国对裁判的监督实施临场监督选派监督员制。临场监督员是临时选派,不能与裁判见面、沟通,只是临场为裁判的执法情况打分,并进一步加以评定,上报相关部门;上级部门根据一定阶段裁判员的表现与监督的评定结果,对裁判员实施评定与处罚,从而实施对裁判管理与监督。根据现代足球比赛的激烈程度和科技的发展趋势,提高对裁判员科学、及时、有效的监督手段势在必行。

3、加强对裁判员道德水平的教育。不定期举办对裁判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学习与经验交流是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和裁判员思想道德觉悟的有效办法。只要裁判员通过认真地学习业务、行规、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水平,将所有的行规、法规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标准,并坚持其标准,树立起为比赛服务、对足球负责的信念,从自身做起,从我做起,拒绝受贿,公正执法,铲除“黑哨”就指日可待。

4、提高认识,严厉惩治“黑哨”。“黑哨”对足球的严重危害和对社会的恶劣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把“黑哨”比喻成一颗影响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的“毒瘤”,对“黑哨”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就排除一切干扰严厉惩处、决不姑息,那我们的“金哨”就再也不会变成“黑哨”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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