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韶关林场危旧房改造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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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韶关林场危旧房改造探讨

李小琼

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

摘要:按照我国林业局以及相关部门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若干文件,针对韶关林场浈江区南郊一公里松树岭第二林科所南面危旧房进行改造,本文主要阐述了林场旧房改造的模式以及目标,并提出改造中的常见问题和有关建议。

关键词:林场,危旧房,改造,探讨

韶关林场位于韶关市南郊一公里莲花山脚“森林官邸”住宅小区旁,该林场始建于1918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韶关市林业局管理,土地总面积2490公顷,森林总蓄积量1805万立方。全场职工138人。按照粤林涵[2009]161号文件精神,经核实有26户职工家庭居住在破旧危房、功能不全房或交通与饮水不便区域,单位未提供住房,符合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条件。

1职工住房情况

韶关林场房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房屋简陋、年久失修,倾斜以及渗水现象严重,部分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林场经济状况不佳,职工的生活状况长期较差,生活较为困难,难以购入商品房。根据调查现实,居住在林场危旧房中的职工人数有26户,这些职工中有18户在工区(护林站)居住。

2危旧房改造的目标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按照该地区的具体情况以及该地区人民的综合水平,考虑到林场职工的家庭人数和林场具体情况以及职工的想法,拟改造户数和面积为:林场此次职工危旧房改造总计26户(实建28户,其中2户为预留应急),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100m2/户),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栋八层,首层为架空层,每层4户;每户三室一厅、一卫、一厨,单位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改造方式为异地新建。

3危旧房改造运行模式

3.1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组成

要想项目得以正常开展,林场需要成立相关小组,并对该项目的所有建设以及组织工作进行负责,且对此次危旧房改造工作负总责,对在改造工作实施过程当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处理解决。专门建立危旧房改造的办公场所,采取专人负责。并通过领导来对项目进行明确分工,给项目的开展提供保障。

3.2建设用地落实及相关手续

异地新建,土地当前的状态是建设用地,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拨出,由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将有关手续进行补办,属于国有性质的土地权。设计单位:聘请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经过项目部门审批合格之后根据设计标准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手续必须要齐全。

3.3质量管理

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实施后,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工程监理工作,为了使工程能够顺利地开展,国营韶关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项目的筹建、实施、质量监督检验、自查验收等工作具体负责。建立相关的办公场所,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选择一名领导对其全面负责,并选择几名人员担任质量监管员。实时监督工程的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方面,再对工程过程中的内容进行记录,按时汇报给领导小组工程的建设情况以及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后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3.4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方式

概估总投资为49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6万元,林场补助:负责“三通一平”,约88万元,职工自筹资金约350万元。资金要想保证能够按时到位,使工程项目能够正常开展,林场已经大力宣传了关于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以及意义给接受危旧房改造的职工,按照不同职工的出资能力,拟定了几种能够帮助职工快速筹资的方案:第一是对于筹资能力较好的职工对于欠缺部分的资金全额筹集,第二是针对筹资困难的职工,通过林场向银行担保给职工贷款,第三是完全无力筹资的职工,可先由林场全部承担需要职工出资的费用,之后再通过廉租房的形式给此类职工居住。

4产权管理

林场在城市以原闲置土地或购买建设用地实行异地新建,并负责“三通一平”等公共基础设施,房屋所需的建设资金通过政府补贴以及职工投资实现,职工拥有房屋产权,房屋的产权证通过房管部门核发。

在林场的内部规划房屋建设,用地由林场进行“三通一平”等有关公共基础设施,通过政府补贴以及职工投资实现房屋的全额建设职工的拥有房屋的产权,能够通过房管部门来申请房屋产权证,对无法核发产权证的由林场和职工签订长期使用协议。

在林场内部规划土地建设的,林场负责“三通一平”等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由政府补贴、林场和职工按比例投资完成的,通过林场来与职工签署有关协议,等到一定的时期,通过职工与林场进行协商,职工缴纳完成款项之后能够申请获得房屋产权证。

危旧房改造是针对那些特困户职工,需要由政府以及林场投资完成房屋建设全额的补贴,林场拥有房屋的产权,林场通过廉租房的方式给职工提供租赁服务,并签署使用协议。

林场当前的房屋增加的使用功能,如加固等,危旧房改造所需的资金通过政府以及职工的投入实现的,职工与林场签署长期使用的协议,对于通过政府的补贴与林场的投资完成危旧房改造的,林场通过廉租房的方式给职工居住。

5危旧房改造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策优惠工作有较大的难度。虽说危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有许多,但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足够了解相关政策,所以工作开展具有一定难度。

第二,配套设施费用较高。因是使用林场自有土地进行危旧房的改造,且位置在县城的郊区,远离村镇,那么就会花费较高的投资在供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方面。

第三,建筑成本呈上涨趋势。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不断增加,劳动力的价格也逐步上涨,导致建房所需的成本增多,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工期任务较重。

第四,资金筹措难。林场职工居住于林场中,工资收入较低,基本没有其它收入,大部分家庭经济不佳,难以筹措资金。

6对策以及建议

第一,做好组织与领导工作。危旧房改造顺利实施的前提就是要有合理的组织与领导,政府需要建立发改、林业、财政等部门领导参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保证有关政策能够得到充分落实。

第二,配套设施要完善。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是林场职工居所,大部分职工家庭缺乏配套设施,所以需要将危旧房改造用地周围的有关配套设施考虑完善,这就需要从例如供电、供水以及通讯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三,增加投入资金。资金的筹措可通过多个渠道来实现,帮助林场困难职工筹集资金,地方政府要合理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还需要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银行等提供信贷支持。

第四,项目管理工作要加强。危旧房改造工作需要公平公正的进行,将工程质量监管、政策处理以及财务监管小组的作用发挥出来,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将房屋分配、建设以及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宣传要加大力度。相关媒体应将中央以及各级政府对加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措施积极地宣传,使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对其关注力度,将政策落到实处,林场职工能够提升对改造工作的认识,并积极配合工作。另外,对于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应合理处理并化解,使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7结语

本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能够解决长期困扰国营韶关林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使职工脱离危房威胁,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危旧房改造的建设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单位工作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实施本项目为韶关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加快韶关市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家三部委《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

[2]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国营韶关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关市发改农[2011]31号).

[3]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选址的规划意见》(韶城规涵[2010]5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