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和解决好因征地拆迁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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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和解决好因征地拆迁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

杨普兰

杨普兰/中共梅县县委党校

【摘要】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征地拆迁的项目不断增多,拆迁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非常突出,征地拆迁引发出各类社会矛盾,例如:政府与农村集体之间的矛盾、基层政府与城乡群众之间的矛盾、农民群众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等,面对这些社会矛盾,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分析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正视矛盾,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征地拆迁;社会矛盾;科学解决

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升级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张、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深入实施,使征地拆迁的项目不断增多,拆迁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近年来,各地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时,引发的群众集体阻挠、暴力对抗、群体上访、违章抢建搭建、抢种补种、漫天要价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矛盾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各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受到严重阻滞,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

一、当前征地拆迁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分析

从深层次来看,造成这类社会矛盾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重大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和命脉,而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是为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这对城市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也是为了实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具体体现。但征地拆迁在改善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会给一些被拆迁人的生活、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征地拆迁中,他们往往关注的是个人利益,上述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相应的解决,或一旦自己的期望值没有得到满足,势必会带来对政府的不满,势必会使他们通过正当或不正当的方法,争取自身利益的满足。而政府如果不顾群众的合理诉求,强行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那么被拆迁者就会采取相应的抵制行为,这样就会带来利益冲突不断,矛盾不可避免。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政府与农村集体之间的矛盾。政府依法征用集体土地,用于公共利益建设或用于储备,都会引发社会矛盾。由于农民生存对耕地的依赖性,农村集体组织肯定站在农民一边处理利益关系;而不少基层政府财力有限,希望从土地征用出让中获利补贴财政,这就导致政府在征用土地中与农村集体发生利益矛盾。

(二)基层政府与城乡群众之间的矛盾。由于城乡群众在耕地被征和住房被拆补偿中利益最大化夙愿的存在,客观上会提出一些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如要求补偿抢种的农作物,要求补偿违法建筑等。当达不到要求时,就会产生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三)农民群众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农民承包的耕地被征用后,失去了耕种对象,生活来源被切断。按规定土地补偿费不能全部分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在本轮承包到期前也无法从集体拿到新的耕地,在面临重新择业、失去收入来源之际,就会与村集体发生矛盾。

(四)用地单位与被征地被拆迁的村集体、城乡群众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虽然较少发生在公共事业建设用地上,但容易发生在利益驱动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上。一方是急于要投资建设获取效益的开发商;另一方是被征地或被拆迁的农村集体或城乡群众,包括城市改造中被拆迁房屋的市民群众,矛盾的双方易产生利益冲突。特别是城市成片拆迁后开发房地产项目,一方面,存在着安置小区与周边商品房开发区之间品质差异导致的潜在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有安置房质量、区位都比被拆迁房屋差时出现的被安置群众与开发商之间的现实矛盾。

二、科学解决好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

在当前全国上下面临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大形势下,这类因政府发展社会经济的需要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与群众利益之间社会矛盾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普遍存在,如果我们处理得当、解决得好,就能进一步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就能保持社会稳定,稳步推进社会经济的更好发展;如果处理失当、解决不好,就会造成社会动荡,政府的各项工作将难以顺利开展,将成为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着力解决好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全力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顺利推进。

(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保障民生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和活跃期,要把贯彻以人为本的重点放在让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上,放在改善他们的弱势处境上。我们不能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这是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是社会发展问题上的“零和游戏”。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我们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最大可能兼顾保障各方利益,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实施人性化的操作。那种认为拆迁同和谐是两码事,在具体工作中只关心拆迁进度,不重视社会和谐的做法,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有害的,往往是拆了“穷”窝,就等于捅了“马蜂窝”,不但社会不稳定,发展也会受到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就更谈不上。为此,政府在推进征地拆迁的工作中,要始终围绕保障民生这个核心问题,做好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政府的权威,政府在人们心中才有公信力。

(二)要科学合理准确制定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很强且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既要成事,又不能出事。因此,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以前,我们要对当地的实际现状、历史遗留问题、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周边市县的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征地拆迁政策,并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要严格依法办事,在程序上力求严谨,不留瑕疵,要一根尺子量到底,避免出现诸如“先签协议吃亏,后签协议得利”、老实守规矩的人吃亏、刁民“钉子户”得利等的情况。对不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加班加点在规划区内抢修抢建、非法占用土地搭建违章建筑、煽动组织族人或群体阻扰工程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对于那些极少数超越法律政策规定,漫天要价、阻碍发展,甚至恶意闹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公平的拆迁秩序,消除那些被拆迁人的观望等待心理,打消他们“捱到后来总有搞头”的幻想,堵截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以煽风点火、兴风作浪的机会,最终实现征地拆迁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良性局面。

(三)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最牛“钉子户”。他们把拆迁安置补偿看成是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希望把自己家庭遇到的一切困难问题,诸如居住、交通、上学、就业、就医、生产经营等多方面的实际问题,通通在拆迁安置补偿中一揽子解决,一旦不能如愿,便无理阻挠。这些个案的发生,经公众媒体爆光炒作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不仅在案发本地,甚至在全国很多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地方更是带来了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很多被拆迁人纷纷跟风观望,或干脆效仿为之,致使当前的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着更加纷繁复杂的局面。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扭转被动局面。

具体来说,可通过四个层面来进行:一是晓之以理。要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地之前,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电视通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向被拆迁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政策,告知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顾全大局,按时搬迁。使拆迁群众在思想上产生共鸣,达到前期预备的效果;二是动之以情。对思想认识模糊,在拆迁工作中持观望或阻碍的群众,可以通过与其较为密切的亲朋好友对其劝说,动员其尽快做好拆迁工作,用其亲情使其信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帮助解决工作对象的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等拉近距离,做到有情拆迁,和谐拆迁;三是明之以义。可组织当地有威望、顾大局、识大体的人组成征地拆迁理事会,协助政府工作,走群众问题由群众自己解决的道路,通过理事会的有效动作,达到润滑、减震、催化的目的;四是激之以利。要在补偿、安置等方面出台完善鼓励政策,先拆先选、先拆多补,奖励先行者、鞭策滞后者,关怀支持者、打击顽固者。通过多管齐下的正面宣传攻势,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使政府的征地拆迁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争取更广泛的支持配合,从而扭转被动局面,促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减少不安定、不和谐因素。

(四)要建立多部门配合的危机应急处理机制和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互通情报,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才能形成合力。国土、建设、城管、公安、信访、司法、法院、镇政府等要建立危机应急处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及时灵通信息,掌握动态,会商化解矛盾的办法、措施,并由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实施,及时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和事态扩大。要建立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发挥整个政府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正,服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多种办法,统筹化解矛盾纠纷。政府可委派法制部门和有关单位成立拆迁协调工作组,深入拆迁现场和居民家中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解答拆迁政策,宣传行政复议救济渠道,配合拆迁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充分运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手段,按照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调处拆迁当事人的争议和矛盾,努力将拆迁纠纷化解在司法程序和强制程序之前,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在工作中,领导干部要敢于直面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对支持征地拆迁户,不但要在经济上给予适应补偿,在其他方面也要给予适当关怀,使老实人受益,支持者温心。

总之,在当前日益变化和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形势下,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科学分析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正视矛盾,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