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现状分析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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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现状分析与对策

岳伟保

郑州大学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53

摘要:简要阐述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的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维修保养;责任

据统计2014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累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29起、死亡105人,分别较2013年同期增长16.00%、2.94%。其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较大安全事故12起、死亡36人,占全年较大及以上事故的41.4%、34.3%[2]。2014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8人,重伤3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重伤2人。起重机械伤害事故2起,占事故起数的20%,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11.1%;重伤1人,占重伤总人数的33.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建筑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具有高危性,是目前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一重大危险源,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具有重大意义。

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主要涉及设备登记备案、告知、检测和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教育等,但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仍时有发生,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这意味着针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仍存在漏洞,河南省目前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如下问题: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缺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机械安全意识薄弱,未有效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无专职管理人员监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情况,管理人员监督执行不到位,未及时制止无证上岗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安装方案、相关告知备案手续、作业人员资质等审核不彻底,对提供的基础资料、审批手续等报检资料未真正履行审查责任。

此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设置专职的设备管理部门,设备安装结束后与安装单位衔接不到位,未严格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周期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不到位。

监理单位未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有效监管,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要求整改。

监理单位在审核安装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证件等资料时把关不严,未对安装单位报送的安装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核,随意签字盖章。缺乏专业起重机械专业技术知识,对起重机械管理有关法规文件不甚了解,在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细则中缺少或没有完善的起重机械监理内容。对未经检测设备及检测不合格设备未能停止使用,或仅仅发出停用通知单而未实际制止使用。

(三)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管理不规范。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发育不健全,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部分的租赁方对自己出租的设备安全状况不承担相应责任。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未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自身对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建筑起重机械“带病作业”。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存在“一手包办”的情况。存在不具备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而擅自进行安装、顶升加节、附墙装置安装、拆卸等作业。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管理不规范、市场行为混乱。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市场实行了资质管理制度,大量安装企业整体力量不满足资质管理的要求,存在作业人员素质低下、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执行不力。

安拆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存在安拆人员、维修保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现象。多数《安装方案》的编制不具备针对性,很难满足实际需要,在安装前即留下隐患。

多数安装企业基本自检工具配备不齐全,安装前的设备检查基本未进行,安装过程无专人监管,安装和附着后不进行自检和交接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只管签字盖章,不管具体作业”的违法违规情况。安装企业未充分重视起重机械的升降过程,在升降过程中违章操作现象较多。

(五)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技能有待提高。

企业和项目缺少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且施工技术人员普遍缺乏专业设备管理知识,致使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范围宽泛,作业力度弱化,管理效果差。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充分认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未深入贯彻安全管理理念,未完善企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充分落实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及再教育。

(六)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完善。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不完善,未充分落实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周期短,未真正执行取得资格证后的继续教育,使得作业人员在安全操作和预防措施理论能力方面、意识上还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保养制度缺失。

机械的维护保养、转场维修、日常检查是机械正常使用的关键一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未获得普遍性重视,存在未经保养直接投入下一次使用、擅自更改安全装置超载使用、及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机反而带病边运转边维修的现象。

未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周期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无使用维修记录[3]。未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维修制度,普遍采用事后维修。

(八)行业管理部门对过程监管规章未完善。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尚无统一管理要求,造成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机构掌握的标准不一、服务宗旨不一的现象,为个别只为取得“合格证”而检测的施工企业创造了条件。

行业部门偏重对施工过程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对构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评价体系未真正落实,轻视对建筑活动其它过程和其它责任主体的监管。缺乏对建筑起重设备相关企业能力的考核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

针对上述几方面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1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单位职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控力度,参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要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实施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效消除大型机械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正视企业重经营轻管理、重使用轻维修的现状,以合同签约为起点,从安装拆卸方案的制定以及过程的监督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从业资格、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具有可操性的规章制度体系,以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保障管理体系的可持续良性发展[4]。加大对起重机械顶升加节作业过程的监管力度,履行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同时普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相关影像资料实时上传,以实现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实时监控。此外,建立巡查制度,组织针对于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巡查组,使得机械故障早发现早解决,最大程度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转和及时排除突发的设备故障,有效保证了施工生产活动有序进行[5]。

2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控力度。

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配备起重机械专业技术安全监理人员;加强对监理人员起重机械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对监理人员进行起重机械管理有关法规文件培训,增强起重机械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能力和责任。监理企业要重视对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的管理和审核。在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细则中编制完善的起重机械监理内容,在工程项目监理中认真落实执行。使设备自身素质得到充分利用,

3租赁单位应加强自身管理,加大对起重机械日常维护管控力度。

出租设备应按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按要求对起重机械实施日常维护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不具备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不得擅自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加节、附墙装置安装、拆卸等作业。以机为对象,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发挥设备在施工生产流程中应有作用,有效地减少设备故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企业要根据每台机械的情况,规定设备不同等级的维修保养制度,使设备在进场前都具有可靠的性能,这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的物质保证。租赁企业对设备的管、养、修和安卸切实负责,重视机械的管、养、修工作,尽可能保证机械的高效安全运行。

4安拆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拆装作业安全管理力度。

应加大拆装现场管理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机械拆装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实施作业,确保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作业合格、规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业务。

5以人为本强化技能培训。

企业设备管理应始终以抓人的教育为根本。安全生产说到底是由人来体现的,抓好人的管理和使用是保证安全生产最根本的方面。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开展教育,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水平,使设备管理有实实在在的着落点,提高各类人的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对无证上岗作业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无证作业人员要立即更换。针对违章违规作业情况,把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备,确保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机械作业有操作规程,机械验收有规章制度。

6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同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增强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如果预见不到,安全管理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地影响施工进度和效益,乃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安全管理的关键,严格落实培训和再教育,使安全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完善与落实维修保养制度。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起重机械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设备的完好程度,并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而在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这个环节上,尽快出台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行业标准及制度,促进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这对消除设备的安全隐患可以起到规范、指导的重要作用,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

8严抓企业资质能力考核,强化事中监管。严禁出借资质和个体挂靠,在施工企业中普遍树立“拒绝挂靠和出借资质”的理念。对安装拆卸企业在专业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管理制度、作业质量及安全生产等能力方面进行考核,使从事这类作业的企业都具有安全生产的条件,确保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的安全。对企业的技术、项目负责人和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械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装拆卸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从事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有专业的维保公司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和完好情况,确保建筑起重机械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严格审核其公司管理的规范情况和从业行为的合法情况。在注册监理工程考试和继续教育中补充安全监理内容;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监理与个人诚信挂钩制度。

综上所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注重落实租赁、安装、维保和使用单位等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实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提高安全监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同时,依托信息化管理,实现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走向以注重安全与责任、服务品质与管理提升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培养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资质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行业,研究及促进维修保养企业的发展;提高施工项目监理单位起重机械监理人员技术能力,加强和完善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保养和检修制度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运行安全。

参考文献:

[1]李钒.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问题探讨[J].建筑机械,2010,09:46-49+14.

[2]贾泽辉.打造新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机械租赁服务业[J].建筑机械化,2014,09:28-30.

[3]汪光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J].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2008,03:66-69.

[4]李海兰.谈谈对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看法[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2,06:201.

[5]贺世云.浅析当前形式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管理[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1,12:145-146

作者简介:

岳伟保:男,出生于1971年12日,就读于郑州大学,就职于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