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初探——以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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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初探——以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傅晓静

雅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以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探讨“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的基本思路与方法,认为控制线体系规划应以“用途定空间,界线定事权”为总体思路,衔接各部门对生态空间的保护要求和对建设空间的发展需求,作为共同遵守和执行的底线,从根本上保障各部门核心控制要素在土地空间上的协调一致,实现规划协同。

【关键词】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大亚湾

1引言

近年来,“多规合一”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热点,各方高度关注。2015年12月,惠州市政府下发《惠州市“四规合一”工作方案》,要求在“四规合一、多规融合”背景下,惠州市各区县积极探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大亚湾区”)“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工作是对惠州市级战略的落实,也是构建惠州市“一张蓝图”的基础。

2大亚湾区“四规合一”的技术思路

2.1“四规合一”研究目的

大亚湾区位于惠州市南部,西接深圳,全域面积为289.93平方公里。大亚湾区“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研究目的在于:一是落实国家、省政府、惠州市推进“四规合一”工作的要求;二是提高全域空间资源管控能力,落实依法治市、深化改革要求;三是制定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经济做大做强提供空间;四是划定生态安全以及环保底线,营造优质生活生产环境。

2.2“四规合一”技术思路

本次规划研究技术思路为构建全地域、多领域的控制线体系。按照《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和《惠州市“四规合一”工作方案》,结合大亚湾区城乡空间特征和管治要求,其控制线体系划分为功能控制线和事权控制线。功能控制线包括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界定保护与开发关系;事权控制线包括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紫线、黄线、蓝线、绿线,联动部门事权,便于管控。

3大亚湾区“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

3.1功能控制线

功能控制线采用“刚弹结合”的控制线管理机制。一是对生态控制线实行严格的刚性控制,强化其作为生态底线的地位。二是在符合生态控制线管治要求下,对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实行弹性控制。

3.1.1生态控制线

(1)定义

生态控制线是指为维护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围绕保护重点生态要素划定的生态用地保护边界。

(2)生态控制线划定

通过优化生态控制线方案,把与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冲突的图斑调整到市域东北部的山体、铁炉嶂森林公园等区域。大亚湾区范围内划入生态控制线空间范围的面积共计112.98平方公里,占全区总用地面积的40.85%。

3.1.2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1)定义

城市增长边界(UGB)控制线是指为限制城市无序发展,保障重点功能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建设项目用地,有效引导城市空间发展和建设项目布局,一定期限内划定城市空间拓展的外部范围边界(由城乡建设用地、非城乡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边界围合形成)。

(2)城市增长边界线划定

近期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2020年)

在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土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基础上,考虑城乡发展弹性,同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的发展备用地、土规有条件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进行衔接,确定“四规合一”有条件建设区。本次规划确定2020年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132.55平方公里。

远期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2030年)

充分衔接生态控制线和在编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确定2030年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156.38平方公里。

3.2.1基本农田控制线

(1)定义

基本农田控制线事权单位为国土部门,是指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在生态控制线内,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边界。

(2)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

衔接区国土局正在开展的大亚湾区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大亚湾区基本农田面积为165.43公顷。

3.2.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1)定义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事权单位为规划部门,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及独立工矿用地基础上,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划定的统一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用地布局的依据。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划定

本次规划划定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线93.68平方公里。

3.2.3产业区块控制线

(1)定义

产业区块控制线事权单位为发改部门,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工业园区—连片城镇工业用地”形成产业用地集中区的围合线,作为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的控制边界。

(2)产业区块控制线划定

以控规拼合和总规修编为基础,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完善调整,划定2020年产业区块控制线,共40.27平方公里;划定2030年产业区块控制线,共47.41平方公里,引导全区产业集聚发展。

3.2.4紫线、黄线、蓝线、绿线

紫线、黄线、蓝线、绿线事权单位分别为文广新部门、市政部门、水务部门和园林部门。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结合大亚湾区实际,进行具体划定。

结语

“四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划定,最终要实现以用途定空间,通过全地域用地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从城镇发展、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对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进行规模预测,并划定功能控制线;以界线理事权,通过控制线体系规划,界定发展规则,将城镇功能和生态功能两类空间细化划分为若干事权控制线,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或者联合进行管理,涉及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空间应从严控制。

参考文献:

[1]杨玲.基于空间管制的“多规合一”控制线系统初探——关于县(市)域城乡全覆盖的空间管制分区的再思考[A].城市发展研究,2016,2(23):8-15.

[2]谢英挺,王伟.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重构[A].城市规划学刊,2015,3(223):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