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呵护祖国的花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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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呵护祖国的花朵

张春玲

张春玲(敦化市黄泥河镇第一小学吉林敦化133700)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如一轮轮红日,喷薄欲出;如天边的朝霞,绚烂无比;更似娇嫩的的蓓蕾,含苞待放。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新时代,在父母长辈的备至关怀下,幸福快乐地成长着,畅想着美好的未来。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许多未成年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据有关资料记载:在合肥打工的17岁少年小强(化名),铤而走险盗窃本单位营业款1万余元,为了逃避打击,他伪造现场,又给父亲编发短信,自导自演了一起“绑架”案件,吓得父亲千里迢迢从老家河北来到安徽。案发两天后,他在一家网吧被抓获。近日,19岁高中学生李席因犯抢劫罪被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一个个花季少年就这样毁掉了自己美好的前程,给自己、家人带来了永远无法磨平的伤痛,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更让人痛心疾首的是近年来,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向,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占破案总数约5%,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当我们看到这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消息,作为一名小学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陷入了沉思,我们觉得自己肩负的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这么简单的任务,我们更要塑造学生的灵魂。让学生告别文盲的同时不再成为法盲。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开设了法制课,由专门教师任教这一学科,并聘请法制副校长鲍广军为学生做法制专题讲座。鲍警官从法律、道德入手,讲解了法制教育、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并列举出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系列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生动灵活地进行了讲解,使学生知道了哪些行为属于未成年人不良习惯。这次法制讲座拓宽了全校师生的法律知识视野,那一句句饱含激情,简练而富有哲理的语言深深地触动了学生的心灵

现在的青少年有着一颗好奇的心,对什么都有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一下,就像吸毒一样,完全是由于他们对毒品的好奇,导致他们堕入深渊,不能自拔,到最后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给家人带来了无法忍受的悲痛。拥有一颗好奇的心,本来是一件好事,可他们却用到了不正确的途径上。我校五年级学生珊珊(化名)因为看到同学的自行车很漂亮,就想骑骑过把瘾,于是放学后顺手牵羊,将自行车据为己有,还不以为然。殊不知学校监控系统已将这一切拍摄了下来。当校警及辅导员老师找到珊珊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这条高压线。班主任老师对珊珊进行了耐心细致、苦口婆心的教育,她和蔼地说:“孩子,如果你现在不及时改掉这个坏习惯,将来长大以后如果再犯盗窃罪,被判入狱,离开父母,失去了自由,每天对着铁窗该如何度日,家中的父母情何以堪,定会终日以泪洗面,肝肠寸断啊!”班主任老师一席深情的话语立刻唤醒了珊珊的良知,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真诚地忏悔到:“老师,我改,一定改,您就看我的行动吧!”我们感到很欣慰,我们用爱心挽救了一名即将失足的少年,拯救了一个走向罪恶的灵魂。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明天的中国,请奉献我们的爱心,用“法”去呵护祖国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