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测绘局公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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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办法》和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全省2002年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经审查,通过2003年度《测绘资格证书》年检的单位231家,缓期登记单位14家,未参加年检单位10家,撤消《测绘资格证书》单位4家。缓期登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年检机关申报补检材料,未参加年检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年检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逾期注销其测绘资格。特此公告2003年5月26日全省通过年检的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