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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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办法

陈宾

天津市武清区河道管理所天津301700

摘要:电力工程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型产业,当地经济得到发展和居民能够正常生活的先决条件就是要保证长期、优质的电力服务,现在越来越多的电力设施损坏、偷盗事件的发生不仅导致电力企业发生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直接严重性的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当地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导致发生一些电力事故。

关键词:供用电秩序;电力设施保护;秩序维护

一、电力工程企业的经营环境

电力工程企业运营环境包括了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以及内部管理环境三个方面。

1.市场环境是指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电力企业作为进行销售电力的一个企业,属于是市场主体、市场竞争主体。目前在国内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电力企业在计划经济环境下进行长期经营,可以说明其属于是自然垄断企业,也承担了政府一部分的职能,因此电力企业不能作为全市场的主体,就直接导致了电力企业的实际管理经营行为不能完全融入到市场经济中。

2.法律环境是指在电力企业管理生产中依法进行管理电力的环境。由于《电力法》是在计划经济下进行思考并出台的,所以其中有许多条款与当前实际存在的市场经济不匹配,同时电力企业全体职工都习惯了通过企业内部行政命令进行管理电力,这就导致在实际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意味着没有办法有效地通过法律保护企业的利益。

3.企业内部管理环境主要指企业管理系统,管理理念,企业员工思想观念等。电力企业中的管理系统属于是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其并没有良好的管理激励机制,企业中实际管理系统比较僵硬。虽然在电力公司管理模式中提出了“可靠能源,可信服务”,但其没有充分体现在实际工作当中,还是有着重生产轻经营的状况。由于存在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就导致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不能够实现完全的转变,经常在生产经营存在“电老大”的想法,缺乏竞争意识、危机意识、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较为随意,平均主义及大锅饭思想比较严重。

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现状

1.电力线路保护区域范围内线树矛盾、房线矛盾加剧

近些年来,由于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就导致土地利用区域和电力设施保护区矛盾更加集中,在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进行非法采伐和园林绿化工程相冲突;居民无视相关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法则,私自在电线下搭建房屋或者增高建筑,并拒绝接受相关供电部门整改通知。

2.电力设施保护区频频受到侵犯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一些相关城市建设个别部门在进行规划过程中,例如城市扩建、高速公路、城市建设等各种项目建设时,由于获得信息不完整或没有充分考虑到电力设施的安全,就导致在城市建设扩展过程中很多电源线隔离在路中间、河流中央,一些新建的厂房及居民住宅直接建立在电力线下方。有些居民甚至将电线杆直接包围在自己房屋内。一些农民在电力设施周遭随意非法挖掘土壤、开发鱼塘,这不仅给操作维护工作带来了困难,也对个人和用电设备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另外,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野蛮施工,保护区内发生电缆被挖断,触电事故更是经常发生。由于一些事故导致电网停电或造成人身伤害事件之后,部分事故人员不但不向供电部门真实的反应情况,然而提出不合理的索赔。

三、水务局供用电秩序维护办法

1.建设和谐社会供电秩序就是需要通过创新性优质服务,不断实施和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要求,通过有效的沟通加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供电企业优质服务品牌,保证为客户进行价值创造的同时,实现公司的价值和客户的共赢;建立诚信的电源供给秩序是通过居民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并建立相关的评价系统,通过居民信用机制的形成,使得信用体制的惩罚和激励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使“诚实守信”成为供用电双方共同遵循的原则;建立电源法治供电秩序就是将整体供电设施在法治的框架下建设,至于供电企业必须坚持依法经营,作为用户就必须要按照依法用电,给双方的权力关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确认,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供用电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和矛盾。

2.建立和谐、诚信、法治的电力供应秩序属于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除了继续加强和深化高品质服务,还应不断加强以下工作: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律教育及培训工作,通过学习使企业领导人员及管理人员掌握更多相关法律知识。一方面,可以使员工有意识地约束自己,接受法律制约,改变过去和法律有冲突的习惯及做法。另一方面是鼓励并指引员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工作过程中的问题。例如,如如果企业员工熟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性民事法律法规,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要求欠费用户依法按照要求欠提供担保、抵押等形式的担保,就能够及时根据供电合同相关措施,行使申请支付令追缴欠费等相关法律措施,对于解决用户用电欠费问题以及处理好停电催费问题有很大好处。

3.加强用户信用机制建设。建立电力用电客户的信用评级档案。根据电力用电用户履行合同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业务和财务状况等各种相关因素,进行用电用户不同信用评级的划分,实行用户区别对待。具有高信用评级用电客户可以提供一定的用电使用优惠政策,如扩大项目可以进行优先安排,供电紧张期间优先进行供电等。信用等级差的电力用电客户,可以要求提前用电用户提前缴纳电费。基于评估电力客户的信用评级,促使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主动履行其义务。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将欠费用户直接在政府部门行业信用档案中进行记录,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逾期欠费用户。只是依靠政府建立的平台将企业信用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开展示,将窃电和恶意欠款等扰乱供电秩序的公司列出,迫使其能主动进行供电合同的履行,执行各项义务。

结语:我们要始终坚信,电力设施会引起各级政府都会高度重视,企业各级领导的支持,其必须加强保护,同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素质将进一步得到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将肩负重任,全力保护电网安全,为电力企业的发展努力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川.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水电与新能源.2014,(06).

[2]侯伟娣.电力设施保护现状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

[3]任哲.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