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 2

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分析

秦吉秀

秦吉秀(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广西桂林541001)

【摘要】目的分析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为制定相应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26‰,婴儿死亡率为6.33‰,新生儿死亡率3.97‰。结论继续提高围生期保健水平,加强产科质量及儿科急救水平是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关键。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死因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实现《两纲》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各项指标。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的要求,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方案,我们坚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测工作,为政府部门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现将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进行分析。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桂林市妊娠满28周(孕周不清楚者,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g及以上)活产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包括本地户口及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1.2方法

1.2.1监测方法依据《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方案,死因分类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标准,疾病名称参考《实用儿科学》.

1.2.2资料收集城市建立社区站→社区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农村建立村医→乡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中心的三级儿童死亡报告网,各级确定监测人员,监测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上报,最终由市妇幼保健院对所上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1.2.3质量控制要求市县乡建立逐级定期质量检查制度。每区(县)每季度1次,市级每半年1次。

2死亡监测结果

2.1基本情况:

2011年桂林市监测范围1-4岁儿童数238363,活产数64009,其中本地活产数61647,非本地居住1年以上活产数2362。

2.2死亡率:

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529人,其中婴儿死亡405人,新生儿死亡254人,死亡儿童性别比为男1.13:女1(男279、女245,性别不明5)。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26‰,婴儿死亡率为6.33‰,新生儿死亡率3.97‰。2007年至2011年间全市、十二县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2008年各年龄别儿童死亡率略高于2007年,2010年十二县婴儿较2009年死亡率增高,见表1。

表12007年~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比较

2.3死亡年龄构成

2011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年龄主要集中在0岁阶段,婴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76.59%,新生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48.01%,1-4岁儿童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23.44%;其中新生儿死亡254人,早期新生儿死亡201人,市区早期新生儿死亡13例,十二县早期新生儿死亡188例,早期新生儿死亡占新生儿死亡的79.13%,说明年龄越小死亡率越高。见表2。

表2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年龄构成(%)

2.4主要死因:

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共529例,诊断不明24例。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前5位主要死因为:早产和低出生体重103人、先天性心脏病53人和肺炎50人、出生窒息47人、溺水41人,占死因构成的55.6%。见表3。

表3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构成(%)及顺序

2.5儿童死前保健服务情况:

(1)死亡地点:市区儿童死于医院占75%,死于家中占18.7%,死于途中占于医院占6.2%;十二县儿童死于医院占55%,死于家中占35.56%,死于途中占9.3%。

(2)死亡前治疗情况:市区儿童住院70%,门诊治疗为23%,死前未治疗为6.2%;十二县儿童住院56.53%,门诊治疗为8.5%,死前未治疗为29.31%。

(3)死亡前就医诊断级别:市区儿童由市县级医院诊断占77%,乡村级诊断占14.58%,未诊断占6.25%;十二县儿童由市县级医院诊断占70.89%,乡村级诊断占12.05%,未诊断占17%。

3讨论

3.1死亡率呈下降的趋势

2007年至2011年间全市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分析原因主要是近年来我市陆续在各县和五城区开展了“降消”项目,重点抓产科急救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的推广,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近三年住院分娩率桂林市为99%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有效的保证了母婴安全。近两年又开展了九大基本公卫项目工作,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并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和加强督查,不断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使儿童的生存能力逐步提高。

我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结果还显示,城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存在一定的差别,十二县各年龄别儿童死亡率均高于市区,显示农村卫生保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仍应加大农村地区的医疗保健工作力度,尤其是边远山区。

3.2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措施

2011年桂林市5岁以下儿童前5位主要死因为: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和肺炎、出生窒息、溺水,占死因构成的55.6%;婴儿期主要死于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先天性心脏病和肺炎。与王艳萍等[1]报道的全国监测数据一致,可见要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就要从这几种死因入手,重点加强对这些疾病的干预。

(1)早产和低出生体重近三年均为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第一位,要求我们加强孕前、孕期指导,做好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改善母亲的营养和健康状况,预防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发生;加强新生儿科建设,配备新生儿转运箱,呼吸机,提高医务人员技术,降低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儿死亡。

(2)先天性心脏病为第二位,提示城乡均应加强孕前、孕期保健,加强宣传教育,让群众主动接受婚前检查,开展产前筛查,提高产前诊断水平,发现异常及早终止妊娠,预防遗传性疾病;早孕期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药物;城市应加强环境的治理,控制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残疾儿出生,保证出生人口的质量。

(3)肺炎为第三位,主要以农村和流动人口儿童在家死亡为主,死前多未及时进行综合治疗。因此,要加强科学育儿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做好呼吸道疾病的综合管理,提高家长自我保健意识,有病及时上医院诊治,防止病情加重。

(4)出生窒息为死因的第四位,提示我们要早期识别宫内窘迫,加强产、儿科协作,广泛推广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术,减少新生儿窒息死亡。

(5)溺水占1-4岁儿童中排第一位的死因。意外窒息在1-4岁儿童死亡中排在首位,与国内报道一致[2]减少农村地区溺水的发生是减少意外死亡的重点,农村尽可能在夏秋季建立临时托儿所,对幼儿进行集中管理,以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同事普及溺水等意外伤害的急救技术,提高现场的急救水平。

3.3从儿童死前保健服务情况看,城乡儿童的保健服务存在明显的差别,市区儿童住院70%,门诊治疗为23%,死前未治疗为6.2%;十二县儿童住院56.53%,门诊治疗为8.5%,死前未治疗为29.31%。这种妇幼卫生服务可及性的差别,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制约桂林市儿童死亡率的进一步降低,死前未经治疗是影响儿童死亡率降低的主要因素。[3]医疗保健技术和对病情严重性认识存在差别,提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医疗保健工作,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改善群众的就医条件。早产、低体重和先天性心脏病各占12.22%,部分家长由于经济困难,放弃对小孩的治疗。总之,儿童死亡原因与妇幼卫生服务可及性及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正如侯玉玲[4]指出,文化教育落后是制约“三率”(孕产妇、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的长期因素,卫生服务能力不足、卫生服务可及性不高是制约“三率”下降的直接原因。可喜的是今年国家新农合全覆盖,相信许多因经济困难造成儿童死亡会有所减少。

参考文献

[1]王艳萍,缭蕾,钱幼琼,等.1996至2000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主要结果分析[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5,39(4):260-264.

[2]林良明.中国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趋势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6,21(2):28.

[3]冯海哲,张谊,韩燕.贵州省1995-200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2,27(2):223-226.

[4]侯玉玲.中国孕产妇、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实证研究:制约因素、政府行为与体制创新[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