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理论基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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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理论基础

李新张长宏

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元宝林场

摘要:我国在世界上的角度来说是属于林业比较发达的一个国家,因此对于相关林业的保护对于我国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现在社会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林业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因此要想使得我国的林业发展速度得到有效的提升就要对相关的林业防护的方法进行合理的改善。但是在现在的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相关的林业问题通常都是通过相关的管护,而不进行合理的经营,这种做法对于现在林业发展来说是不可行的,因此要对林业进行合理的管护经营责任制才能保证林业能够得到更为良好的发展。

关键词: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理论体系;配套政策

我国作为林业大国之一,其自有的森林资源在世界上也占据了一个很高的地位。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只有拥有相关的资源才能够保障我国的林业经济能够进行很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仅仅只拥有相关的森林资源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对相关的森林资源进行一个合理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森林能够长时间的为我国林业经济服务。但是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只对森林进行相应的防护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社会的一些需求,这就需要对相关的管护进行一个经营性的管护,这有这样才能保证森林资源更加良好的发展。以下主要对现在社会实行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理论基础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基本理论

(一)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经营与指标评价体系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进行相关的森林管护最有效的管护办法就是引进相关的奖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的情况下使得相关的林木的经营效果与相关的管护者的经济有一个全面的联系,并把这种联系完全落实在现实的生活中。对于这种森林管护的体系来说,在实施的时间还需要有一定的延长,也就是说在现在的进行过程中的时间还比较短暂,很多实际的情况还没有完全的显示出来。不过从一定的程度来说相关的森林管护的初步印象还是比较不错的,在进行相关的森林管护的基础下,相应的职工的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改善,相关的森林资源的开发也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发展。但是由于这汇总项目的实行时间还很短,能否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都能得到这样好的发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相应的观察。而且在现在人们追求利益的脚步来看,管护人员可能指看中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因此要想改善这种状况的存在就要引入相关的经济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相关的管护工作更加长远。

(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与林业分类经营

森林的形成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天然形成的,这就要求对于森林的管护要顺应相关森林的特点进行管护。总的来说对森林进行合理的分类经营能够使得森林的经营有一定的提升,而且在进行森林的分类经营的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管理模式进行合理的建立,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森林经营的良好发展。

森林分类经营是涉及社会经济诸多因素的系统工程,它的最终落实还要有配套、科学、合理的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管理机制、利益合理分配机制、投入机制以及政府行为、公众行为、市场行为的规范化作保障。这些问题也是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所需要解决的。

(三)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与天然林保护工程

现有的林业经营管理模式和森林资源经营体制已经不符合森林资源、林业经济和林区社会发展实际。拯救林业必须从制度人手,调整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正是顺应了这一历史要求。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必须在实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进行。只有这样,天然林保护工程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才能为森林分类经营、林业“两大体系”的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建立一个制度的保证。

(四)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与林业创新体系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现行森林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破,是国有林区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同时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又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有利于企业增强科技创新的意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将引起林业管理体制一系列的重大变化,对中国林业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森林资源管扩经营责任制的相关法规支持系统

(一)限制林地利用强度.防止林地衰退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赋予管护经营责任户林地经营的权利。但是应该清楚地意识到,林地特点不同于农田,要有明确的规定限制林地的经营强度,避免林地的衰退。现有的林地是农业与森林长期竞争有幸保存下来的,多是人力不及或农业无利可图的地区,处于生态脆弱带。多数林地土层瘠薄,质地低劣,这是林业经济薄弱性的根本所在。在经营上必须考虑林地的特点,控制利用强度,适度集约经营,保护林地生产力。

(二)限制动植物引种种类,防范生物侵入

按照现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种植、养殖业是管护经营责任户的主要经营内容。现有的森林资源多是经过长期的演替形成的比较稳定的生态系统,或者是处于某个演替阶段上,因此在动、植物引进上必须有明确限制和提倡的种类,适应当地的特点,防止有害物种侵人危及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

(三)管护经营责任者权利、义务、责任的规定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经营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使国有林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一次生产关系调整,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一项历史性的工作。在执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应该提高管护经营责任户对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动植物及微生物资源的管护经营能力,认真考虑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中管护经营责任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做出有法律效应力规定。抓住这个历史的机遇,达到解放生产力、调动林区广大职工积极性的目的。实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要达到保护森林资源、增加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区经济、提高林区职工收入水平的目的,是要用改革的思路来调整劳动力与资源的配置关系,从根本上解决森工林区“两危”问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对我国森林资源的管护也不能够拘泥于过去的管护方法,而是需要对相关的管护方法有进一步的提升。通过相关的科学实践的刘备研究发现采取相关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理论的基础可以使得相关的森林管护工作做到更好的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将相关的管护手段与管护者自身的经济利益进行结合,对于进行森林管护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这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深林管护工作更加有效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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