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食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症疗效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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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食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症疗效观察

史光荣

史光荣(内蒙古锡盟妇幼保健院儿科026000)

【中图分类号】R72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0)11-048-02

厌食是指小儿除外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较长时期食欲不振或减退,甚至拒食的一种病证。笔者近年来运用本院自制消食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症172例,并与口服健儿消食口服液者对比,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172例确诊为厌食症(脾胃不和型),病程在2个月以上,年龄1~6岁,近1个月内未用过治疗小儿厌食的中西药物及其他治疗方法的门诊患儿,按就诊顺序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104例,对照组68例。治疗组104例中男性57例,女性47例;年龄1~2岁39例,3~6岁65例;病程2个月~1年62例,1~2年32例,3~6年10例。对照组68例中男性41例,女性27例;年龄1~2岁28例,3~6岁40例;病程2个月~1年41例,1~2年22例,3~6年5例。两组上述资料差异无显著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治疗组予本院自制消食口服液(厚朴、茯苓、陈皮、麦芽、谷芽、山楂、木香、槟榔、石膏、砂仁、内金、生大黄)口服,每次10ml,每日3次。对照组予健儿消食口服液(河南灵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口服,每次10ml,每日3次。15天1个疗程,观察2个疗程。

1.3观察指标临床症状及体征变化:包括中医症候、舌脉及食量的变化。

1.4疗效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中医病征诊断及疗效标准》中厌食的疗效评价标准修订临床控制:食欲与食量均恢复到正常水平。显效:食欲明显恢复,食量恢复到原有水平的3/4,原有症状基本消失者;有效:食欲有改善,食量有所恢复,但未达到原有水平的3/4,原有症状减轻者;无效:食欲与食量均无改善。

1.5统计学方法计量资料:组间比较t检验;计数资料:χ2检验。

2治疗结果

2.1临床综合疗效治疗组104例,临床控制22例,显效45例,有效28例,无效9例,总有效率91.35%;对照组68例,临床控制11例,显效25例,有效19例,无效13例,总有效率80.88%。两组间临床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表略。

2.2临床症状治疗前,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精神不振、面色无华、食欲减退、食量减少、嗳气反酸、恶心呕吐、腹部饱胀、大便异常(或干或稀)等。经治疗,症状大为改善,治疗组的症状改善率较对照组高。其中,两组间食量减少、腹部饱胀、腹部疼痛、大便异常四项指标的改善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

2.3不良反应在治疗过程中,未发现治疗药物的明显不良反应,对血、尿、粪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均未见明显影响。

3讨论

以上研究结果证明:消食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疗效显著,能明显改善临床症状,提高食欲,增加食量。其中,临床总有效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消食口服液通过调节机体消化吸收功能,调节机体代谢及免疫功能,发挥消食导滞,行气通便的作用,改善小儿厌食的临床症状及体征,从而达到治疗小儿厌食症的目的,此为该药临床推广应用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