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视域下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化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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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视域下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化对策探讨

任婷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400041)

摘要: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化已成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回顾与梳理现存的党内法规,发现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存在制度无统领,法规体系化不足、制度弹性大,法规操作性不强、制度有空白,法规制度存在盲区等。对此,从党内法规的视角来看,我们应形成思想建设制度化的价值理念,增强自觉性、完善思想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增强科学性、提高思想建设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实效性等来推进思想建设制度化,进一步拧紧思想建设的“总开关”。

关键词:党内法规;思想建设;制度化;对策

一、党内法规视域下思想建设制度化问题省思

(一)制度无统领,思想建设法规体系化不足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回顾近几年我国出台的有关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缺少一个提纲携领,系统性的、总则性的法规制度作为统领。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法规内容太过零散,导致分类不明确。大多数法规都是为了学习某个优秀党员的事迹,学习党中央讲话等,缺少总则性法规作为统领。例如:从干部法规类型来看,分为党政干部方面的法规制度、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各种类型的法规制度,且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制度来保障具体的实施;反观思想建设方面出台的法规制度多半带有阶段性、时效性的特征,而对思想建设方面没有一个总的法规来指出思想建设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二是从法规的分类来看,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各个层面。但从法理的角度去分析,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多数以规定、通知、意见等法律体系中层级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文件,缺少权威性。

(二)制度弹性大,思想建设法规操作性不强

思想建设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教化,具有一定的原则性和抽象性,外部特征不明显,因此其所要达到的成果也难以预测。而思想建设制度化可将其抽象性有了衡量指标。但是,回顾近几年出台的有关思想建设的法规制度,其仍然存在“重建设,轻执行”的问题,造成某些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具体而言:一是思想建设单项法规“立法”质量层次不齐。通过梳理十八大以来有关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可以发现规格最高的便是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除此之外,只剩规定,意见、通知类的学习文件。二是有关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缺少程序性规定。例如,中央组织部等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其纳入培训教学内容,各高等学校要将其作为师生理论学习教育的重要材料,各级党委讲师团要组织好对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宣讲活动。但是对如何组织宣讲活动,宣讲活动的时间、次数未做明确规定,致使很多教育活动走了过场。三是思想建设法规制度缺少权威审批以及退出程序,致使相关法规制度可以随意制定和废止,造成法规制度弹性大,缺少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制度有空白,思想建设法规存在盲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印发了两部有关党内法规制定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在《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以下简称《纲要》中第一次将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定做了明确的规定。它指出,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6]的三个方面,不断加大思想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制定力度。其中还明确指出要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制度以及党员、干部道德建设制度。但当我们回顾2013-2017年颁布的有关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就会发现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出现空白现象。比如在2013-2015年期间颁布的相关法规均有涉及到《纲要》中规定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但在2016年到2017年期间,中央颁布的有关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均已学习理论加强党性修养为主,对党员的道德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相对较少。除此之外,从思想建设自身的特点来看,思想建设本身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因此颁布的有关实体性的法规也带有一定的时效性,导致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制度容易“过时”,对思想建设制度化带来了一定的难处。

二、党内法规视域下推进思想建设制度化现实路径

(一)形成思想建设制度化的价值理念,增强自觉性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提到,制度化的过程之一是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和一致的价值取向。因此要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化首先必须认识到思想建设的重要性。思想上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色、光荣传统以及独特优势。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其次就是要正确认识制度化对思想建设的重要意义。思想建设主要指的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途径是思想教育,而思想教育带有人们的主观认识,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制度则具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因此,制度化是进一步深化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最后就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从思想上加强党员对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提高党员的自觉性。

(二)完善思想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增强科学性

具有科学性是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用制度保证思想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内在要求。要提高思想建设法规的科学性,必须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思想建设法规制度体系。首先必须填补法规漏洞,健全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其次是优化思想建设法规之间的协调性。这里所说的协调性一方面指的是单个思想建设法规之间的协调性。要提升单个思想建设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必须要完善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思想建设法规备案审查的范围,将单个法规纳入整个思想建设法规中去,确保其科学性与系统性。另一方面指的是与党的建设与其它方面法规的协调性。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而党的建设是一个整体,思想建设与党的各方面建设要协同推进、互为依托,才能发挥整体效应。因此,要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必须要以党的思想建设法规为基础,增强思想建设法规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法规的协调性。三是增强思想建设法规的时效性。思想建设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必须要做到及时的清理与制定思想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防止其法规过时或存在空白现象。

(三)提高思想建设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实效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内法规的生命力贵在执行,否则,就失去其应有的作用。习近平曾指出,好的法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造成“破窗效应”。因此,提高思想建设法规的执行力,增强实效性是全面贯彻落实思想建设制度化的重要保障。首先必须制定所谓的“良法”,而党内法规也作为法的一种形式,必然也要遵循及规则。鉴于此,要提高思想建设法规的执行力,增加实效性首先要提高思想建设法规的规格。党内法规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其法规规格依次递减,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大多数都是以规定、办法、细则甚至意见颁布的,其法规的权威性不高,导致这方面的法规的执行力不足。其次是要提高思想建设法规的“立法”质量。目前,思想建设方面的法规与党的建设其它方面的法规相比,思想建设法规是出台最少,且整体规格比较低,法规比较零散的。因此,在接下来,思想建设法规在制定过程中要注重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技术的使用。

作者简介:任婷(1993-),女,甘肃平凉人,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的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