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企业评标专家管理的实践与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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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力企业评标专家管理的实践与探讨

党世芳

党世芳

(国网大同供电公司物资供应中心037008)

摘要:对于电力企业而言,评标工作的开展需以评标专家为主体,而评标专家个人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公平与公正性。而从目前电力企业评价专家管理工作开展的现状看,依旧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致使评标专业违规操作行为频繁发生,招投标工作质量偏低,并致使行业市场竞争与发展秩序混乱。基于此,本文针对如何加强电力企业评标专家管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企业;评标专家;加强;管理;实践

前言

在电力行业中,实现评标工作的合法且规范开展,是确保评标质量、保证评标结果公平且公正的基础,在此过程中,评价专家作为该项工作的主体,其个人的综合能力素质水平将直接对评价质量产生影响。而从现有评标专家队伍的现状看,总体人数数量不足且个人的专业知识能力、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偏低,在实际评价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而使得招投标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并侵害了电气行业市场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行业市场发展秩序。因此,加大电力企业评标专业管理力度凸显重要。

一、给予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以充分重视

根据现行规定,在评标专家人员的选取上,要依照规定从专家名册或是相应的专家库名单中确定人选,并按照要求来制定评标专家名册、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而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对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在实际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尚未实现完善考核与评估,同时,对于评估专家人员尚未落实完善的培训,相应评标专家名册的整理与补充工作开展不到位,致使评标专家库信息内容缺乏实用性。针对如上种种管理工作中所呈现出的问题,充分说明了当前对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与实践力度不足,而要想提高评标质量,确保评价的真实性与公正性,就需要在强化对评标管理工作重视程度的基础上,就需要强化对该项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管理力度,为评价专家能够恪尽职守来规范落实评标工作提供保障。

二、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以全面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能力素质

(一)严把资格审查关口以确保评估专家人员能力素质的达标

基于《招投标法》的规定下,要求相应评标专家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水平能够满足评标工作的实际要求与需求,而基于当前评标专家人员数量不足,致使资格审查标准随之降低,而如按照规定落实资格审查的结果是评标专家数量不足。面对这一矛盾,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需要在坚持资格审查标准的基础上,对评标专家经验、能力以及素质等各方面要求进行具体细化,并要求在自荐或是他荐下需要相关单位给出具相应证明,同时针对以往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业人员,必须严令禁止招入到专家队伍中。

(二)加大培训力度,并建立分级分类制度体系

第一,加大培训力度。基于现行招投标文件以及相应法律规章制度体系下,要想确保实现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开展,并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则就需要加大对评标专家队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能力的同时,确保与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与职业道德操守。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需要明确针对现行招投标规定、相应法律制度内容以及专业知识等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大力开展反腐工作,为提升评标专家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奠定基础。第二,实现分级分类制度的构建。基于当前社会对评标专家人才这一需求现状看,现有人才数量严重不足,而在建立相应评标专家名册的过程中,又需要保证名册容量的充足性以满足实际需求,这就致使评价专家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基于这一问题下,则就需要以分级分类制度的建立为基础,基于电力企业下,需要进行相应评标专家类型的归类,在此基础上,进行评标专家的分级,并通过联网进行异地抽取,以此来满足实际评标工作之需。

(三)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体系并创新管理手段

首先,实现考核机制的建立。为了从根本上提升评标专家队伍的质量,以此来提升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就需要以信用档案的建立为基础,制定完善的考核机制体系,通过对评标专家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成果等进行评价,并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汇总,将这一考核结果交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实现对评价专家队伍的有效管理。其次,创新管理手段。要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为基础,实现动态化监督与管理,以进一步提升管理力度以约束评标专家人员行为,确保其能够规范且完善的落实本职工作。

三、规范评标流程以约束评标专家行为

(一)借助语音通知系统来实现随机抽取、自动通知

在招投标工作中,基于评标专家抽取通知这一过程所花费时间长,促使评标专家与投标单位间很容易私下“勾结”进行暗箱操作,进而致使评标结果失去了公正与公平性。针对这一问题,在实际解决的过程中,如果依靠缩短抽取通知到开标投标间的时间,还是会因现代通讯的发达使得信息被泄露。而借助语音通知系统的应用,从实际践行的过程中表明,能够有效规避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所带来的影响,以计算机随之抽取、自动通知的方式,能够评标专家完全依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并将结果进行记录,有效避免了信息泄露、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二)加大对评价专家进入有形市场后的监管力度

在实际开展招投标工作的过程中,一般都是在有形建筑市场内开展的,而相应评标工作活动有限,一天一个或是几天才有一个评标项目。在进入评标市场后,一般都有相应投标单位人员接待,此种情况下就使得投标单位与评标专家间具备了传递信息的机会。基于此,就必须针对该现象进行严令禁止,避免二者私下进行接触,并在进入市场的各个入口与干道处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以净化这一不正之风,确保评标的公正与公平性。

(四)进一步加大对定标过程中的监管

虽然评标活动结束后已经基本上明确了结果,而事实上,很多投标单位会在得知自己落标这一结果后马上与自己熟悉的评标专家进行联系,以通过对相应中标文件等的分析来挑出问题,硬是从中作梗来试图改变这一结果。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命明令专家要对评标结果进行保密,对投标单位所反映的问题,要通过认真审核来确保所反映信息的真实性,如查出评标专家在此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需对其进行清除。

总结

综上,在招投标中,评标专家自身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与法律素养等会直接影响到评标质量,因此要想确保评标的公正性,保证电力行业市场实现规范竞争、健康发展,就需要加大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力度。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要给予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以充分重视、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以全面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能力素质,同时规范评标流程以约束评标专家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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