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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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制度的起源在欧洲早期历史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与成年人无异.公元前600年,英格兰的法律文件就曾记载过6至8岁的未成年人被处死.而美国早期的历史是一部从英国移民而来的清教徒的历史,所以,美国早期的法律制度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英国法的影响,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程序也不例外,与英国的制度几乎如出一辙.美国的第一部管教未成年人的法律--1646年马萨诸塞州的,就明文规定犯重罪的16岁叛逆少年可以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