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施工分包管理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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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施工分包管理探析

刘博石桂红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100840)

摘要: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趋势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对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分包管理进行探讨,为后续相似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施工分包

1概述

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分包模式具有明显的分包方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分包中关系不协调等。只有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解读,明晰总承包、分包等概念,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充分分析论证,对承包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专业化,才能完善总承包管理体制,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保证和提高总承包工程质量。

2总承包、工程分包及承包商、分包商概念

2.1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施工总承包:指建筑工程发包方(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2.2工程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3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分包体系

3.1常见的总承包项目工程分包体系

图1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分包体系

图2施工资质企业工程总承包分包体系

4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4.1违法分包具体情形有: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5)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4.2转包具体情形有: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5某工程总承包项目对工程分包管控措施

分包队伍选择一定程度上影响分包工程质量,在选择分包队伍时必须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各部门合作,对工程分包全程管控。

5.1该项目对工程分包的管控分为五个阶段:

1)分包申请;

2)分包商资质审查;

3)分包商合同签订及备案核查;

4)分包商进场;

5)分包商退场;

5.2分包各个阶段的管控方式及管理要点

5.2.1分包申请阶段

分包申请包含内容:分包工程名称、所属工程范围(如子项号)、分包类型(劳务/专业)、预计金额、分包内容描述(分包工程或作业范围)、拟定合同文本等,总承包单位在分包申请审批时,同时对拟定合同文本进行初步核查。

分包申请审核依据: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意见等)、合同、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状态等信息。

5.2.2分包商资质审查阶段

5.2.2.1分包申请批复完成之后,将进入分包商资质审查阶段,该阶段首先由承包商负责搜集分包商资质证明材料,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满足要求后,连同资质证明材料一并报送总承包单位审查。总承包单位质量保证部在承包商评价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分包商资质证明文件。

5.2.2.2承包商需要提交的分包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包商的情况简介、分包商联系人、联系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证书、资产负债、利润和现金流量及银行信用和纳税状况等;

3)分包商拟分包工程的企业资质;以往相似工程的业绩资料;

4)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的证明材料;

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企业设备、工器具配备情况资料;

5.2.3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核查阶段

1)承包商应在总承包单位资格审查认可的分包商中选取签订分

包合同,且分包合同范围必须与分包申请范围一致,分包商资质等级满足工程分包范围要求。

2)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分包合同报送总承包单位备案,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合同的施工分包范围与分包申请范围一致性等内容进行再次核查。

5.2.4分包商人员进场阶段

分包商人员进入现场前,由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对入场人员办理入场证件。

办理入场证件时,相关部门需要查询该分包单位是否在《分包商管理台账》中,人员入场教育培训情况、入场人员合同签订、工伤保险购买、工种、年龄、新员工安全承诺书、新员工工资经历证明等是否齐全有效,满足要求,方可办理入场证件。

5.2.5分包商退场管理

建安承包商负责制定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计划,承包商应在分包商退场前10个工作日报送总承包单位审核,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退场。

6该项目对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6.1承包商对分包商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承包商未建立对分包商管理程序或者管理程序不适用,对分包商的管控未形成制度化,对分包商不能有效管理。

针对上述情况,总承包单位设置了对分包商的考核指标及处罚措施,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的制度。

6.2分包商未经过分包申请、资质供评、合同未签订即进入现场施工

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在办理人员进场证件时,总承包单位审核人员未严格按照“证件办理”要求审查资料,致使部分不满足要求的分包商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针对此问题,总承包单位明确了证件办理时承包商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完善了“田湾项目部施工证申请表”内容,申请表中增加了人员所属分包商信息及分包商性质(专业或者劳务分包)。后续办理进场证件时,要求审查人员严格核对申请表中信息是否与合同部分包台账信息一致,对于不满足要求的申请表,予以退回。通过此种方式,有效降低了未经分包申请、资质供评、未签合同就进入现场施工的风险。

6.3分包商供评资格已过期,仍在现场施工

分包商供评资格有效期为3年,到期之后或退场或申请延期。但是通过监督发现,现场存在分包商供评资格过期,仍在现场施工的情况。

对于此问题,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证件上设置有效期,确保分包商施工人员证件有效期间在供评资格有效期之内;最后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该问题后,加大对所属承包商的处罚力度。

6.4分包商已退场人员证件未及时回退,存在证件冒用情况

针对此问题,已建议办证室对于超过一个月未使用的证件做注销处理;其次要求现场门禁安保人员加大进场人员证件抽查力度,没收冒用的证件,并对所属承包商、分包商进行处罚。

6.5分包商人员素质水平偏低、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分包商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劳动力不足、技术工种缺乏等原因,有些分包商直接招聘临时的农民工进入现场作业。这些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工作经验匮乏,技术水平低下,这给工程质量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为解决此问题,除要求承包商加大对分包商的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外,督促监理公司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施工人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不服从管理的施工人员,予以清除出场处罚。

6.6分包商安全管理不到位

分包商安全管理不到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不到位,过度追求工程进度和项目成本,忽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进行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二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没有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岗位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用其他岗位、部门的人员行进兼职;三是安全管理培训不到位,尤其是对新入场务工人员并进行系统、认真的安全培训、专业培训。

7总结

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这是工程建设企业的夙愿,大型建筑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必然更多地依赖分包商来完成任务,企业应该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分包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其属地化优势,让分包达到理想效果,促使目标的实现,做到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2014年8月4日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2015年3月1日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