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例HELLP综合征临床治疗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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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例HELLP综合征临床治疗分析

杨玉琴

(大庆市肇州县妇幼保健院黑龙江大庆166400)

【摘要】目的:探讨HELLP综合征的诊治方法及效果。方法:选取HELLP综合征患者21例,其中完全性HELLP5例,部分性HELLP16例,对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孕产妇中完全性HELLP死亡1例,死于产后DIC。早产20例,死胎1例,终止妊娠平均天数215.5±11.5天。结论:对HELLP综合征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适时终止妊娠,孕期做好孕期保健,定期产检尽早发现和治疗,以减少HELLP综合征的发生。

【关键词】HELLP综合征;治疗;产科处理

【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7)15-0058-02

HELLP综合征是妊娠特发性疾病,多数学者认为是妊高征的特殊类型,它除有妊高征的症状外,还具备实验室三大主要指标即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由于它表现的症状特异,易误诊、漏诊,对母婴危害极大[1]。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收治的HELLP综合征患者的临床治疗方法及分娩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收治的妊娠期发生HELLP综合征患者21例,年龄19~37岁,平均年龄27±2.5岁;孕周29~42周,平均年龄34±1.5周。初产妇14例,经产妇7例,均为单胎。其中子痫9例,重度子痫前期6例,轻度子痫前期4例,妊娠期高血压2例。

1.2治疗

1.2.1治疗方法积极治疗妊高征,减少血小板的聚集消耗抗血小板聚集药物。一经确诊为HELLP综合征,及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首选甲基强的松龙,40mg加入葡萄糖液200ml,静脉缓慢滴注,该药不会造成水钠潴留和血压升高。因地塞米松要经肝脏转化才能发挥作用,如肝脏有损害时慎用。控制出血、输注血小板血小板>40×109/L时不易出血,<20×109/L或有出血时应输注浓缩血小板、新鲜冻干血浆,但预防性输注血小板并不能预防产后出血的发生。用新鲜冷冻血浆置换患者血浆,一般1~2次可治愈,而合并功能损伤时,部分病人效果不满意。

1.2.2产科处理大多数学者认为HELLP综合征是进行性,延迟分娩将导致不良后果,一旦确诊,应迅速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后,可以改善预后。当胎龄为孕大于34周时,或证明胎儿成熟,发生胎儿窘迫和病情恶化时应及时终止妊娠。HELLP综合征易并发DIC,一旦怀疑DIC,迅速终止妊娠[2]。出生后4~6天,若未发生并发症,血小板恢复率在>100×109/L以上,血清乳酸脱氢酶(LDH)和转氨酶下降。HELLP综合征不是剖宫产指征,轻度疾病,宫颈条件成熟,可以促产程引产,宫颈条件不成熟,或严重疾病、剖宫产术比较合适。

2.结果

HELLP综合征约占所有妊娠的0.2%~0.6%,占重度妊高征的4%~12%。Sibai分析304例该类患者,69%发生在产前,甚至妊娠中期有15%;3l%发生在产后48小时内,且其发生与妊高征的严重程度无相关性,尚有21%的患者无妊高征的表现。但国内文献报道多数为妊高征并发HELLP综合征。

一旦确诊,应及时终止妊娠。现在的研究认为,保守治疗并不增加病死率。治疗方案应根据孕周及母儿的状况来确定。对病情不是非常严重的患者可采取保守治疗,如血压能控制在21.3/14.6kPa(160/110mmHg)以下,肝功能异常但无右上腹疼痛,少尿但对输液有反应的患者可采取保守治疗[3]。保守治疗包括卧床休息、输液、治疗妊高征及严密观察病情等。对孕周小于32周的孕妇,保守治疗可延长2周,但保守治疗应在有新生儿监护的三级医院进行,以便对新生儿能进行及时的处理。

孕周≥32(或34)周或证实胎肺已成熟者,考虑到HELLP综合征威胁母体的生命而较少会发生新生儿问题,因此,多数作者认为一旦明确诊断,应立即结束分娩,继续拖延妊娠已不再有意义。分娩方式:母亲病情稳定、无DIC、胎心监护正常,能够密切进行母儿监护可进行引产。但大多数病例在发生HELLP综合征时(平均32周~34周),宫颈条件尚不成熟,子宫对缩宫素或前列腺素的反应不敏感,故引产常难以成功,病情需要则可行剖宫产术。

孕周<32周合并HELLP综合征的处理存在很多争议,有些作者认为应该即刻行剖宫产终止妊娠,因为有可能产生威胁母亲的并发症,目的是减少母体的病率和死亡率。而另有作者建议,对于胎儿不成熟的病例应该进行保守治疗,以减少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HELLP综合征保守治疗的新方法有NO供体和凝血恶烷合成酶抑制剂的应用,以及皮质素的全身应用[4]。给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48小时后结束分娩,但必须密切观察孕妇情况。最近在一项前瞻性的研究中已经证实,倍他米松能够促进孕26~34周严重先兆子痫患者胎儿的胎肺成熟。静脉应用地塞米松(每12小时10mg)能够导致产后HELLP综合征的缓解,并能降低母体的病率。

根据死亡统计,妊娠高血压疾病中50%以上的母体死于HELLP综合征。世界范围内HELLP综合征,母体死亡率为3.9%,围产儿死亡率为7.7%~37%。目前为止,既没有可靠的早期诊断HELLP综合征的措施,也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美克拉依·阿不都克里木,李娜,肖东.HELLP综合征18例临床分析[J].新疆医学,2009,39(1):101-102.

[2]陈秋彤,苗昊,宋伟奇.产后HELLP综合征18例临床分析[J].养生保健指南,2016(46):50-51.

[3]蔡桂香,林茜.HELLP综合征18例临床分析[J].中国基层医药,2009,16(4):676-677.

[4]韦庆芳.妊娠合并HELLP综合征18例临床分析[J].医学信息旬刊,2013,26(8):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