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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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探索

李为民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200070

摘要:通过对国内建筑业和信用问题的分析,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发现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出了国内建筑业市场监管与信用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信用体系;产权;市场监管

1前言

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保障,是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规划和战略决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更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而加强市场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则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2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2.1信用缺失的成因

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和市场信用环境差是信用缺失的历史原因。如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单位的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在质量生产、安全施工、工程材料等环节中使用违法违规手段谋取非正当利润等都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缺失的具体表现。上述行为主要是因为企业自身信用体系建设缺失以及信用意识薄弱等原因之外,同时也有行政执行的不规范和行政监管缺位,以及全社会信用意识薄弱等原因,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的问题。

2.2建筑市场信用链的构成

在现代建筑市场经济中,大多数交易是通过信用进行的。没有信用,贸易链就会断裂,建筑市场经济根本无法运转。这种建筑市场交易中相关各方之间信用关系的相互作用被称为信用链。从广义上讲,信用链包括个人、企业、行业和政府之间的信用关系,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所有相关环节。从信用链的角度来看待信用,就是要在其关联中寻找独立性和独立性。信用本身是相关环节相互作用的结果,信用的收益也是相关环节加权后的收益。

2.3监管部门的支持仍有待跟进

规范性文件所支持的监管措施,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支持的监管评估,仍然需要法规和章节的支持和标准化。此外,监管机构只需要发布记录或实施评分管理,而不进行评估或评级,只有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才能提供评估。为减少信息不对称,保证信息充分享有权利,在实践中对建设市场进行分类规制,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应予以澄清或反驳。

2.4缺乏信用和建筑市场信用

本文所提到的信用缺失主要是指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缺失现象普遍存在,正常的市场秩序受到损害。信用缺失的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一般来说,双方在经济活动中的信息是不同的。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往往会下降,但它仍然是难以完全避免空间和时间限制的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交易的透明度下降,信息传递效应,使得潜在的市场参与者或找不到缺乏信贷市场参与者。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我国建筑市场的不诚信现象尤为突出。建筑市场信用损失现象,在整个施工工程项目环节中主要表现为:投标过程的“黑箱”,部分施工单位,招标标准不明确,签署了“黑白合同”,不遵守基本建设过程,非法转包或附属,无借款资格,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偷工减料或劣质工程质量很低,一些机构合同不履行职责义务,等。建筑市场信用缺失行为商业道德的社会环境和契约精神,除了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带来很多项目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一系列问题,造成质量安全事故频率,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风险,企业风险加大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效率低下,带来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潜在的社会矛盾。

3探索如何建立完善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和框架

3.1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横向改进

第一,提升建筑市场整体的信用意识。加强信用意识方面内容的教育和宣传必不可少,使之成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核心基础。

第二,加强市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传递机制和信用违约处罚机制。一个符合市场规律和普罗大众自觉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市场信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前提和保障。对不守信、不诚实的行为实施限制和惩罚,和建立信用奖励制度是同样重要和必要的。

第三,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政府信用体系主要表现在建立全社会公平统一的信用标准体系,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变革管理模式、缩小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幅度,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建立目标和科学评价指标。

4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改良的建议

4.1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信用管理制度运行的根本保证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国家/州/联邦立法职能,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为社会信用管理制度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法律制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却十分重视信用立法。通过立法手段,国家有效地引导和加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从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创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开放在当前数据不高,在这种情况下的信贷需求,国家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以确保信用信息在一个相对短的时间内覆盖建筑市场主体,并确保信贷信息全面、准确、可靠。

4.2引导建设市场增强信用意识

就目前建筑市场的现状而言,许多建筑企业信用水平较低,普遍缺乏信用意识,这已成为市场秩序混乱和不守信用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只有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水平,优化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信用意识,才能寻求长远健康发展,否则它可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摘要提高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引导市场各方提高信用意识,是完善我国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出发,引导建设市场主体加强诚信意识,做好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宣传,信誉卓著的企业通过良好的奖品,增加宣传和推广模型的行为,社会影响力,并通过互联网、报纸、媒体和其他渠道发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曝光,并形成一种威慑。从建筑企业的角度来看,可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将信用管理提升到企业战略层面,增加管理成本,建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事务。从长远来看,这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在我国的一些国际竞争企业管理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5监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5.1结合大数据的创新监管

“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为政府监管和政务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当前,“互联网+”与政府服务相结合,意味着我国政府职能正向服务型转变,国内较为先进发达的省市均致力于在建筑监管领域推行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并结合建筑企业信息化与建筑工程信息化,在BIM、VR以及智慧工地等方面推动监管信息化发展,该趋势尤其以东部省市的创新信息化监管举措较为显著。信息技术发达地区积极探索分析各式新兴信息技术与建筑监管工作结合所带来的利弊,进一步提升建筑管理工作的高效和监管服务的便利度,同时其创新监管举措又能为全国各地区监管信息化发展积累丰富工作经验。因此大数据应用带来的利好给监管信息化发展创造了全新的创新视角,国内的监管信息化将围绕大数据窗口向更广地域、更深层次和更高质量展开。

5.2监管创新服务化

“互联网+电子政务”的目标导向是利用“互联网+”促进政府服务的便民化和高效化,减少业务双方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互联网+”时代为建筑行业创新监管提供技术保障支持的同时,也引导行业监管朝着服务化的方向发展。各个省份的行业监管信息化均在深化大数据应用原则和突出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手段,研究开发各类电子监管服务平台,如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审图系统、资质审核系统以及实名制管理系统等。各类信息化创新监管举措既解决了建筑企业往返于政府部门办公业务无法及时解决的难题,又改善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模式,提高政务办事效率。在满足双重需求的驱使下,未来的行业监管创新将更会偏向于服务便利化。

5.3信息化标准统一

不同系统间通过大数据技术应用建立统一有序的信息化标准,有利于打通软件间数据流通瓶颈,完善建筑市场中企业、人员、项目、信用四大基础数据库,使资质审批与行业监管能共享共用、尽享尽用数据信息。统一的信息化标准能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开发。结合国外信息化发展经验,凭借大数据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政府和企业将不断加强研究对建筑管理和信息技术的优化结合,建立更为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实现各省市跨区域、跨部门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信息交互率。

6探索规范建设市场的创新方式,建立“诚信激励、诚信缺失”的信用管理机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人才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创新文化和其他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改革创新精神始终贯穿始终。信用体系建设应以现状和现状为基础。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促进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可预见性和效率,并促进政府职能的变化,和分权的结合“释放和控制”的要求。因此,根据“诚信动机”、“诚信管理”、“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公开招标”、“资质管理”、“项目担保”、“保险”等具体身份识别工作,以信用信息和参考为基础。立法工作,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也要依靠法律法规来促进和完善建筑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值得信赖,确保。构建市场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7结束语

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行业自律监管不力的现状下,行政监管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以防止管理真空。

行政部门实施建筑市场监管时,应尽量用量化指标来衡量被监管对象的行为,并记录和包含在数据管理中,处罚作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还提供管理信息支持在未来,新加坡的“施工质量评估基于信用素质评价体系”和“施工质量的奖金奖励计划”,也作为基准(平均)点确定结算价格波动范围内的工程评估方法的数量是强制性的和自愿的。基于行为监管和信用记录建筑市场监督是一个很好的兼容性为建设单位或工程服务的质量或安全识别,目标,策略,方法和新加坡的数量评估框架中,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支持,系统技术基础设施保证可行的操作,空间的存在很长时间了。建议尽快制订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相关管理办法;随着建筑业信用标准的确立、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建筑业信用市场的发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运行仍需规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一方面,相关学科的管理方法包括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信息使用者和信用信息提供者的管理方法。另一方面,关于信贷信息平台相关活动的规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收集、信用信息评价和信用信息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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