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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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

张娜纪红梅

张娜纪红梅神木县水土保持工作队陕西省719300

神木县水利水电工作队陕西省719300

摘要:生态环境退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退化的生态系统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水土流失严重,反过来又加剧生态环境退化,生态修复是治理水土流失的必要而有效的途径。本文从流域生态学角度探讨总结了流域水土流失的生态修复理论和技术措施。

关键词:水土流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一、前言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分布范围广、流失强度大,已成为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因此,从我国水土流失问题的严重性、防治任务的艰巨性、改善生态环境的紧迫性来看,必须拓展思路、研究新途径、采取新举措来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

生态修复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提出来的,它为解决我国水土流失量大、面积广、程度严重与经济欠发达、治理资金投入有限之间的矛盾找到了新途径。

二、水土流失生态修复1、生态修复的基本内涵生态修复是针对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引发生态系统退化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属于恢复生态学范畴。根据生态恢复过程中所介入的人工力量与发挥自然力量的不同程度,把生态恢复措施划分为保护(保育)、修复、整治、重建等不同层次,生态修复是介于保护与整治之间的一种措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包括如下几层内涵:①生态修复的力量是以自然力量为主,以人工力量为辅;②生态修复的方法和原理是生态系统的自我修补、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等内在修复机制;③生态修复的途径是促进植被恢复,保持水土;④生态修复的目标是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水土流失生态修复的尺度流域生态学以流域为研究对象,运用现代生态学和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流域内各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以及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是生态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从尺度上讲,流域生态学属于宏观生态学的研究领域。生态自我修复与流域综合治理需相互协调,按照这个思路,全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总体布局便更加明晰。

各流域可根据本区的特点和实际,具体研究和确定与生态修复相配套的重点治理工程。在流域综合治理中,应根据不同流域的特点和生态自我修复的限制性要素,着力解决生态修复中的瓶颈问题全流域上下形成认识统一、目标一致、行动协调的整体推进格局,按照统一规划分地区、分期组织实施,使水土流失防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综合治理措施及其生态功效1、水土保持生物措施森林地土质疏松,孔隙度高,能有效地调蓄水分,是蓄水保水的“土壤水库”;林木根系集中分布的根系土壤层能蓄存大量的水分,是林木中最重要的蓄存水分和调节水气状况的作用层;植物枯枝落叶层一能防止雨滴直接击溅土壤,增强土壤团粒结构的稳定性,增加土壤抗蚀力,防止表层土壤被雨水剥蚀冲刷;二能蓄存和人渗降水,减少地表径流;三能分散、滞缓地表径流,起到调节河川径流和削减洪峰的作用;四能过滤地表径流,避免土沙流人河川和水库,起到泥沙过滤器的作用。

森林具有巨大的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生态功能。森林复杂的立体结构能对降水层层截持,实现雨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再分配,既可减少洪水流量,减缓洪水流速,延缓洪峰到来,防止洪水陡涨陡落,又可使大量的地表水渗人土壤变成地下径流,在雨后源源不断地补给河川径流,增加枯水期流量,缩短枯水期长度。同无林集水区相比,森林集水区可消减洪峰流量70%—95%。

2、水土保持耕作措施(1)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的类型根据农耕地的地形地貌、土壤质地、土壤肥力、气候、作物等特征而采取的一系列蓄水保土耕作、栽培措施的总和,即水土保持耕作措施。其作用是减轻水土流失,不断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依据蓄水保土的机理和作用,分为微地形改造、土壤改良和地表层保护三大类。

(2)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的作用微地形改造:属于微地形改造的措施有等高耕种、沟垄种植和截坡种植等。它是水土保持中最基本的农业技术措施,其作用是通过增加地面糙度,延长雨水滞留,加大土壤渗蓄,减缓水力冲刷。其特点是可与耕作栽培结合进行,不需付出较多的人力和财力。

土壤改良:属于土壤改良的措施有深耕、施肥、种植绿肥、客土铺垫、施用土壤结构改良剂等。它是水土保持耕作和高产栽培中的一项根本措施,其作用是提高水分渗透率,增加土壤保肥保水性能,改善植被的立地条件和土壤微生物的生存环境,增加土壤的抗侵蚀能力。

地表层保护:属于地表层保护的措施有间作混作和套种、秸秆覆盖、地膜覆盖栽培、少耕和免耕、表土耕作等。它是水土保持中最常见的农业技术措施,防治机理比较简单。其作用是通过植物活体、秸秆、残茬及塑料地膜等,使地表覆盖度增加或覆盖时间延长,保护土壤表面免受大风和雨滴击溅侵蚀,减缓径流冲刷,从而达到保护水土、增加产量之目的。

四、水土保持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内在关系解析生态恢复、生态修复、生态重建、综合治理、封禁治理构成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系列。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只有将这些措施有机结合,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才能使水土保持达到最好效果。在水土保持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中要厘清以下概念和关系:(1)生态恢复和生态修复都必须禁止不合理的人类活动。生态恢复不包括人类直接参人,属自然恢复;生态修复包括人类直接参人,如局部小面积治理,属加速恢复。

(2)封禁是一种保护行为,侧重于水土流失的“防”。封禁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特殊措施,它被称为封禁治理,也称封禁保护。封禁保护是生态修复的主要内容。

(3)生态修复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开展生态修复一定要面向市场,按经济规律办事,正确处理封与用、封与牧、封与育、封与建的关系。特别要处理好封禁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制度,把好水土保持“三关”。

(4)生态修复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水土流失重点区的综合治理属于生态修复,但作为广义生态修复的一项根本措施,其特殊性却是狭义生态修复不能涵盖的,所涉及的内涵是狭义生态修复不能替代的。原因之一是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各有侧重。综合治理侧重于水土流失的“治”,采取的是综合措施;生态修复侧重于水土流失的“防”,主要是封禁保护,措施比较单一。二者捆在一起,容易使人产生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原因之二是综合治理的作用是生态修复所不及的,它已经超越了“修复”的范畴。尽管在水土流失轻度、中度地区进行生态修复有时也需要综合治理,但它附属于生态修复,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原因之三是将综合治理从生态修复中剥离出来,可以突出综合治理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使之与生态修复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使水土流失的防与治更加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五、结束语目前,在流域水土流失的生态修复中尚有些问题需要解决,如流域修复关键技术措施的合理配置、生态自我修复能达到的程度和人类需要干预的程度、流域水土流失生态恢复的长期动态监测与健康评价等等,这些问题的科学解答,对于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未来的流域治理工作中,必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在加强人工重点治理的同时,高度重视流域生态修复,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流域的生态恢复,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以此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之路。

参考文献[1]李敏王白春许林军:《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战略部署》,《人民黄河》,2013年10期[2]胡建民:《江西布局近期水土保持工作》,《中国水土保持》,2008年06期[3]郑小莉:《浅论生态修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现代农业》,2009年01期[4]王治国:《关于生态修复若干概念与问题的讨论》,《中国水土保持》,2003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