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器官移植现状及伦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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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移植现状及伦理研究

王娜

王娜(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学生科辽宁沈阳110004)

【中图分类号】R6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02-0280-01

【摘要】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器官移植数量逐步增加,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除肾移植外其他器官移植从开展例数、存活时间或从效果上都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除技术、药物等条件方面外。还存在伦理发展与法规建设滞后的问题。因此,全面阐述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保障实现器官移植真正造福于民的目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和伦理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器官移植现状伦理

大约在公元前600年,古印度的外科医师就用从病人本人手臂上取下的皮肤来重整鼻子。这种植皮术实际上是一种自体组织移植技术,它及此后的异体组织移植术成为如今异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先驱。

器官移植是将健康的细胞、组织或脏器移植到另一部位(自体或异体),使其恢复生理功能的过程。由于脏器移植代表了当今器官移植的主体,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器官移植指的是脏器移植。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其条例明确,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

我国器官移植始于20世纪60年代,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早在1974年就成功移植了第1例肾脏。1977—1983年,18个单位施行肝移植57例,其中,受着年龄最大62岁,原发病系中晚期肝癌52例(91%),最长存活264天。1979年卫生部与同济医科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第1个器官移植研究所,建立了器官移植登记处,拥有了一大批优秀的器官移植专家。1991年—1996年,广州、武汉、天津、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成都等地又陆续施行了35例,质量较前有所提高,开始出现了长期存活者。

近几年,我国器官移植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上开展的各种器官移植我国都已经开展,虽然从整体看来距离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一段距离,但在一些先进的移植中心某些器官的移植我国效果已经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64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每年肝移植数在3000例到3500例之间,居全球第2位,截至2007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14613例。每年肾移植数目超过100例的医院就有30多家,每年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有5000例左右,肾移植数实际累计已超过2万例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2位,存活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最长存活可超过20年[1]。

器官移植的成功不仅是手术操作技巧的问题,同时与免疫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的关系也十分密切,并涉及伦理学、法学与社会学。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器官移植的基础研究依然比较薄弱,难以取得创新性成果。因此,器官移植的基础研究是我国生物医学基础研究需要加强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应看到,除肾移植外,我国其他器官移植都仍属于起步和发展阶段,与先进国家间存在很大差距[2]。

2我国器官移植的伦理研究

2.1器官来源问题

进行器官移植的供体主要是尸体器官和活体捐献,其中,尸体供体占了97%以上。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在死后不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孝经—开宗明义章》中写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而传统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很多人认为捐献死者器官是不孝之举。因此,愿意死后捐献器官的本人和家属往往少之又少。我国实行遗体捐献已经有26年了,但老百姓对遗体捐献的意愿仍不见提升甚至不认可,遗体捐献登记人数仅仅占我国人口的0.01%左右,而实际捐献的遗体仅占遗体捐献登记人数的4%-20%,但国外遗体捐献率高达30%-80%。自愿捐献遗体登记人数比率和实际遗体捐献比率均较低成为尸源紧张的两个瓶颈。如何妥善解决成为医务工作者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3]。

2.2死亡判断标准

对于死亡标准,我国二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就称:“脉短,气绝,死。”现代临床上,也习惯以血液循环完全停止,呼吸、脉搏停止作为死亡的判断标准。但是,心肺功能的丧失并不意味着自然人整体死亡的必然发生。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通过有效的心肺复苏,亦可通过替换坏死心肺,许多病人是可以恢复生命的,但是,脑一旦死亡,即使心肺功能继续维持,在一定时间内,人将发生不可逆的死亡[4]。以肾脏移植为例,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脑死亡标准,即使我国肾移植技术和设备与外国相差无几,但数以万计的患者由于不能即使进行肾脏移植而失去了生命。

2.3“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原则是进行器官移植所要遵循的首要伦理原则,它不仅包括受体了解、同意接受移植器官、积极配合治疗,同时包括供体是否自愿捐献器官。因此,知情同意原则不仅是解决医患关系的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是决定器官移植手术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伦理原则[5]。以肾脏移植为例,我们可以建立肾脏移植知情同意书,内容涉及接受肾脏的受体和捐献肾脏的供体两方面,使患者和家属能做出真正知情的选择,充分了解移植的目的、手术风险和收益等[6]。

3展望

20世纪以来,由于器官移植技术、移植免疫基础研究以及各种免疫抑制剂的进展,器官移植已成为临床治疗器官功能衰竭的有效治疗手段。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上开展的各种器官移植我国都已经开展,虽然从整体看来距离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一段距离,但在一些先进的移植中心,某些器官的移植我国效果已经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随着医学科学研究的进步,医疗设备的引进以及多学科专家团队及联合诊疗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普及,相信我国器官移植的明天会更辉煌。

参考文献

[1]唐媛,吴易雄,李建华.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成因及伦理研究.中国现代医学,2008,18(8):1142-1145.

[2]张元芳,王翔.21世纪中国器官移植的发展与思考.上海医学,2004,27(11):791-795.

[3]张安勇,崔益群,吴伟风.解析遗体捐献瓶颈的成因及解决措施.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2):101-102.

[4]庄建伟,张栋磊.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南京医科大学学报,2004,4:293-298.

[5]刘晓来.器官移植相关心理和伦理问题分析.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2008,12(31):6113-6116.

[6]储继红,等.肾脏移植知情同意书的制定及范例.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3):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