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探讨韩栋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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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探讨韩栋电

韩栋电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胶州266300

摘要:在工程建设的实践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招投标行为给社会生活带来消极影响。2010年11月15日上海重大火灾事故(简称上海“11.15”)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引发人们深刻反思。事故查明上海某公寓大楼的修缮改造——价值3000万元的民生安全工程,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招投标程序,直接确定由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负责,此后再分包给上海佳艺公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发生火灾。追根溯源,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招标,招投标过程中的串通行为以及政府对招标程序的监管不力是引发此次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招投标制度;问题;完善

1我国招投标制度存在的不良现象

1.1法律制度相互矛盾

招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实际上从广义上来说目前我国关于招投标制度的法律规范文件总数量足足400件有余,再加上许多地方性规章制度等数量更多,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各个文件之间内容庞杂混乱,相互矛盾的情况也比较严重。据02年的初步调查结果统计,不符合《招投标法》条款的多达上千处。招投标制度不一致给有关部门以及招标投标者在实际工作中带来很大困扰。例如在招标条件方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二)规定:“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2法律法规制度自身不完善

随着经济水平的日益提高,作为国家上层建筑之一的2000年开始实行的《招标投标法》已经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了,所以,法律必须进行革新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不完善的条例之一:《招标投标法》第17条只明确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但没有考虑到评标时有效标不满3家的情况,所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目的也就无法达成。

1.3施工方的随意报价

在投标的时候,部分业主太过注重标价,便利用调低价钱的方式来提高竞标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并没有依据程序和自身的现实状况来进行考察及计算成本,只是为了竞标成功不惜随意报价来达到目的。之后因为报价太低,又通过降低工程质量或拖欠工人薪水的方式来达到减少施工资金的目的,所以才造成拖欠工资和豆腐渣工程的恶劣局面。

1.4投标方恶意操控

如今招投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不罕见,且其中大部分行为都属于钻法律的空子,很难定性为违反法律规定行为。虽然建筑市场已经采取一些治理手段并初见成效,但违规行为由明到暗,从某些人的“内定”改为整个过程的集体操控,表面上是正常步骤,但本质却是违法违规行为,此等现象如果不从严治理,将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社会风气都有很大恶劣影响。

1.5评标定标均缺乏科学依据

评标定标是招投标合理性与公平性的体现,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出台这样的办法,所以施工方还是只在乎报价多少,优先选择低价企业;评标的评委绝大部分是施工方安排的人,对其他人来说不公平;评标的过程不严谨秩序混乱不规范,有失客观公正。

1.6恶意陪标行为盛行

基于目前管理体制暂时还未把中心全部转移到“项目”上,因此相当一部分部门滥用职权,使某些施工企业在投标工作未开始前,就已经被内定为中标企业,而别的企业只是陪衬,还有的是投标人互相串标,串通好一致提高或压低报价,以达到中标目的,导致招投标工作失去公平、公正、公开性。

1.7招投标过程繁琐拖沓

目前我国实行的招标形式是将设计方案发送给将要参与投标的单位,由其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再根据自己的计算结果填报每一项工程需要花费的价格。这样的方式使每家单位在投标之前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许多时间来计算工程量,这无形之中也增加了一笔开支,导致报价成本也水涨船高,对那些没有中标的企业而言,损失也更大更亏。国际上实行的招标形式则是由招标企业提前算好工程量写在招标文件中,这样投标单位则省了一大笔不需要花费的资源,也更为便捷快速,我国也正慢慢在学习借鉴这种形式。

2我国招投标制度优化的方法途径

2.1剔除法律法规之间互相矛盾的规定

为了尽可能不出现法律法规之间或自身的矛盾带来的模棱两可的情况,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剔除,主要包括资格审查的规定是否符合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组建办法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等问题。及时完善法律制度,做到每一个环节以及可能出现的每种问题的解决方式都有法可依。

2.2随意报价应停止

投标过程中,应从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目标出发,并结合自身现状和投标项目的优点和缺点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出清晰明了的投标策略。首先,施工方应该严守自己的报价,不对其他施工方泄密,以免出现恶意操作有失公平的不良行为出现;其次,业主需要明确评标办法、标价下浮率和定标标准;最后,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应该不早不晚刚刚好,最好在商务标报价、标价下浮率等工作都完毕后再递交。

2.3加强招投标透明力度的举措

(1)业主作为评委参与投标在目前投标市场中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而从近几年的腐败案例来分析,不难发现相当一部分案例都有业主评委参与其中并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们的偏向某方面的意见会影响到专家的态度,最终导致结果与原本事实相背离,应该逐渐用专家评委取代业主评委,谨防此类事件再出现,最大程度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2)施工企业水平不相上下,可以在招投标相关文件都合格的任选中,采取随机筛选的方式确定最终中标者;(3)建立专门的招投标监督制度也是实现招投标工作公平的可行方法之一,选取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成立特别督查小分队,遵循将其与社会大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将招投标的每个需要公开的项目全部公布出来,使招投标工作在政府、群众的眼皮底下进行,此举也可以有效的避免腐败现象。

2.4防止陪标现象的出现

首先,创设一个在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中提供技术和评标的专业团队;其次,严格选择评标专家,选择高学识技术好专业精素质好的人才,同时需要在工程建设与经济领域都精通,熟练掌握评标工作方法,且必须持有评标的相关证书;最后,严格要求专家对待工作的态度。每次评标工作都必须亲自到场完成,每一次都要认真对待,决不能马虎,若有不良行为(包括不持资格证书、迟到请假等)发生3次以上,取消其评标资格,予以劝退团队。

2.5精简开标工作和方法

我国的招标方式与国际上的普遍招标方式相比还有很多不足,精简招标过程和方法也势在必行,主要方式如下:(1)缩短开标过程时间。把商务和招标两种文件合二为一来取代原来的分开模式,一起进行开标,使开标过程时间缩短;(2)在不违法违规违纪的原则下,对于某些重点且急需建设的建筑工程可是酌情考虑开辟绿色通道,开标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3结论

在建筑工程中实行招投标制度对建筑产业的革新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但是由于法律制度存在漏洞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难题,因此,对建筑工程中招投标制度的规范约束无疑成为我国建筑产业的监督标准。交易市场制度的不规范以及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主要障碍,对招投标工作效率有着消极影响,甚至模糊了招投标制度的本质意义。

参考文献:

[1]胡波.大数据时代下招投标理论方法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6.

[2]王小群.建设工程招投标研究与评标对策[D].广西大学,2016.

[3]亢良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