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工作探讨与分析华树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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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工作探讨与分析华树超

华树超孙娜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七台河供电公司黑龙江七台河154600)

摘要:用电检查是保证电力营销工作有序、优质、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用电检查工作,实际上是保持客户与供电企业之间联系的重要桥梁,开展用电检查,不仅是供电企业本身的义务,也同样是确保供电安全的关键。

关键词:用电市场;电力需求;用电检查

0引言

电力营销是电网经营企业的核心业务,而用电检查工作是保证电力营销工作有序、优质、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用电检查工作可以有效促进相关政策能够得以良好的执行,促使供电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效益大幅度提升。同时,开展客户用电检查工作,还能够全面的掌握客户呈现出的用电设备状态及其安全特性,进而为供电企业的营销工作奠定基础。在当前阶段供电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如何切实有效的展开客户用电检查工作,实际上已经成为了经济效益体系下的重点。无论是从维护企业形象,增加企业效益,维护客户权益,从而赢得更多用户的信任,使得企业获得更大更良好的发展方面考虑,还是从防漏补缺,纠错归正,甚至保护电网安全,防止犯罪的方面考虑,用电检查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

1用电检查的工作内容

用电检查工作贯穿于客户服务的全过程。用电检查售前服务有供电方案的确定、审查受电工程图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用电检查售后服务有日常安全用电检查、用电业务变更检查、参与客户事故调查、违约用电和窃电检查、客户投诉举报处理、提供电气技术支撑等。从客户申请用电开始到客户终止用电为止,用电检查工作始终贯穿用户的用电过程中。

2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1加强用电检查可确保供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在供电企业本身的电力营销网络体系中,客户所涉及到的用电检查工作,是供电企业持续性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措施的一个重要前提。除此之外,用电检查工作本身也需要为用户的需求提供保障,使得用户能够更好的掌握自身用电情况,在未来的后续供电服务工作之中,便可以将用电检查工作的数据作为后期针对性服务的核心内容存在。

2.2用电检查是促进用电的科学化和有序化的重要手段

我国供电工作中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供电紧张,并且大范围的供电紧张情况具有周期性、局部性和季节性的特点。电力供需存在矛盾,供电部门必须加强对用电用户的正确引导,提高用户的终端用电效率,减少电能损耗,促进电力供需的平衡,保证电网安全,促进用电的科学化和有序化发展。

2.3用电检查是反窃电工作的重要手段

反窃电是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人员需要进行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对电力企业的用户进行日常的巡查,可以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引导,有效降低用电企业在用电过程中出现窃电行为的机率。有针对性的进行反窃电,以严厉打击生活中存在的窃电行为,对实际生活中的用电秩序进行规范管理。与此同时,电力企业要做好与窃电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发现的窃电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并追缴违约责任,最大程度挽回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从而有力的维护电力企业的利益。

2.4开展用电检查可以提高经营效益

在用电检查过程中,对查处的窃电、违约用电行为不仅可为供电企业追缴损失的电力电费,挽回经济损失,增加供电企业的营业收入,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窃电、违约用电者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加收违约用电费,增加供电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同时用电检查行为可以有效的震慑用户,避免其存在侥幸心理而实施窃电、违约用电行为,避免了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将最终体现于企业的经营效益。所以,供电企业必须要深入的检查到户,检查期间要确保能够为用户提供指导、帮助、督促作用,让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能够真正的得以提升。

3目前客户用电检查存在的问题

如今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持续增大状况下,电力政企的分开,使得电力部门的行政工作已经完全归属于电力管理部门,那么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对于用电客户的供电进行负责。再加上现阶段一些违规的用在窃电上的手段极为隐蔽,这导致目前的电力检查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供电企业和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客户用电检查不重视

供电企业对客户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但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往往供电企业大力宣传客户用电检查,但最终却没有贯彻落实。有些用电检查工作例行公事,流于形式,没能发挥用电检查对用户安全、节约用电的重要作用。在发现窃电、违约用电行为时出于怕麻烦、避免用户纠缠等心理,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缴相应的电力电费,要求违约用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变相助长了不正之风。

3.2取证困难

目前,在客户用电过程中,违法、违规用电的客户较多,且手段隐蔽,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用法律来支撑客户用电检查,才能对用电客户起到监管和督促的作用。但违章、违法用电的手段隐蔽使得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窃电行为无法正常取证或取证困难,从而采取查封、停电、撤表等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最终进一步增加了取证的困难程度。

3.3培训不能满足用电检查工作需要

新上岗的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还是主要依靠老师傅的言传身教,这种传、帮、带的模式贴近实际工作内容、使新人能够快速的融入工作,其缺点是新的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取决于老师傅本身的业务水平,培训效率较低。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用电培训机构,有的学校也开设了用电检查培训课程,但这些培训机构大都以理论为主,未能紧密联系实践,最终培训出来的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可能还存在检查程序不当以及用电检查内容遗漏等,这都为开展客户用电检查实施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3.4人们对“电”的商品性认识不强

“电”做为商品,盗窃电是违法行为,可部分人却不这样想,他们对盗窃公私财物嗤之以鼻,绝不会逾越法律与道德的红线,却对窃电的行为不以为然,甚至有“电是国家的,不用白不用”的荒唐想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导致窃电现象时有发生。而社会对窃电行为的容忍也超过任何的小偷小摸行为。

4结论

综上所述,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发展的过程中,客户用电检查工作的的展开,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保障营销管理工作的重点所在。无论是供电企业本身对于电力市场加以管理,还是用电客户用电的安全,都必须要通过开展用电检查工作,来获得第一时间的信息反馈。此外,用电检查工作本身作为企业营销的核心售后,不仅能够起到客户群体的维护效果,还能够极大的提升营销效益,所以,在未来营销工作展开的过程中,务必要对于用电检查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用电需求的增长以及外界形势的变化,使得电力企业应该对自身工作目标以及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和改进。用电检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内容,需要提高自身的科学化与合理化,以促进用户科学、节约、高效、安全用电作为新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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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志峰.浅谈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工作要点建筑安全[J].2010.4(7):563-564

〔3〕丁晓.用电检查与反窃电智能信息平台的设计与应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