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与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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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与策略

张羊群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中小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最为人们所诟病,面对当前百年不遇的经济危机,小企业将如何走出融资困境?

1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

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了制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而这种状况的形成主要是中小企业自身与金融体系特点相冲突的一般因素与源自中国体制转轨时期经济与金融发展不相适应的特殊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另外,还有企业、银行、政策、体制、观念等多方面的原因。

1.1企业本身因素

1.1.1中小企业信用能力较低

中小企业信用能力较低可以归结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中小企业由于资产和生产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盈利能力也比较差,从而抗风险能力差,进而偿还贷款的能力容易受到削弱。二是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法人代表变动频繁,这些特点导致中小企业不偿还贷款的“败德成本”较低。三是除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少数高科技型企业外,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精通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这样不仅不能有效地管理企业,而且信用观念也比较淡薄,使得企业逃债、废债现象非常普遍。甚至通过“两本账”的手段来欺骗银行,造成信贷资产流失。四是中小企业组织关系简单,缺乏可以提供的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且自身资产规模不大,固定资产大多陈旧落后,变现较低,导致申请新贷款时抵押物严重不足,担保责任难以落实。

1.1.2对银行放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一方面,各种类型的商业银行都是需要赢利的金融企业,而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存在着无法形成“规模效益”的问题。因为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要求的配笔贷款数额不大,但配笔贷款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大致相同。结果从银行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倾向于对大型企业放款的“批发”业务,而不愿从事放贷给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另一方面,即使不考虑信用风险,中小企业受自身经营规模限制,各种经济效益指标也都与大企业有较大差距,难以吸引银行的放贷热情。此外,企业其他方面的竞争力,包括企业形象、社会责任、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也都大大低于大型企业。所以,无论从经济效益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责任角度考虑,银行都难以发放贷款给中小企业。1.1.3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在确定贷款对象时容易作出逆向选择。而逆向选择现象的产生,恰恰是因为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银企双方在对企业状况的了解上存在信息不对称。目前,金融机构能以较低的成本比较容易地获取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对非上市的大型企业,其规模庞大的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群体,也可以成为银行获取信息的来源。相比之下,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要差得多。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因而,财务信息也不能充分反映企业资产运营状况,也难以被金融机构快速准确地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持续经营的时间也相对较短,而且所从事行业等更频繁,关联方的规模较小,进而信息披露的渠道也较为狭窄。

1.2整个金融体系的因素

1.2.1国有商业银行追求贷款规模效益的经营宗旨造成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长期以来,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处于垄断地位的四大国有银行,将其服务对象定位于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企业。并且双方已经形成了较为牢固的伙伴关系。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实行“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策略,各国有银行也及时进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实施集约化经营,最大限度地压缩了风险资产的比重,集中将资金投向了大型企业。另外,为了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实行了贷款风险终身责任制,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职位、工资、奖金挂钩,并追究终身责任,但对于正面的激励却相对不足,信贷人员既没有信贷投放的任务,也没有相应的奖励。因此,无论是信贷员还是基层银行,都不愿意冒更大的逆向选择风险。

1.2.2国有商业银行集权式经营模式的推行限制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面对国内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现实,各国有银行开始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普遍实行了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通过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使信贷资金大量向上集中,制约了基层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造成了基层银行存多贷少,只有推荐权而没有放贷权。这样即使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被基层银行推荐上去,最终能否获得贷款还是主要取决于上级银行在保证大企业需要后的资金规模,而不是被推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基层银行权限的缩小,加上银行有意识地控制新增贷款客户,致使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中在资金力量薄弱的中小城镇的中小企业贷款更为困难。

1.2.3银行系统缺乏创新

现行的银行信贷普遍存在操作流程长、环节多的问题,难以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灵活、资金周转快的特点。例如,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急需资金向银行贷款时,还要对其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确认、登记,而完成这些手续需要较长的时间,可能错过资金的最佳效益期,与企业对贷款需求的季节性要求差距较远。另外,目前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规定了基准贷款利率,而且上下浮动的范围较窄。这样就使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对不同贷款风险和特殊的服务进行定位来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从而使贷款利率不能充分体现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商业原则,导致中小企业贷款失去政策支持和商业诱惑。

1.2.4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在国有银行发放贷款的权限向上集中的情况下,为减少银企的信息不对称,创建对本地中小企业更为了解,能有效防止企业“赖账”的地方金融机构就成了一条重要举措。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此类金融机构在数量上还比较少,难以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就我国地方金融的运营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强大的国家信用和政策支持,原本潜在的金融风险易于向现实转化,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都比较差,有相当一部分机构还面临亏损和支付风险的压力。为摆脱困境,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不得不把贷款的重点放到了大型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则动力不足。

1.3国家宏观因素

1.3.1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不够

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逐步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使其融资问题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却尚未形成足够的重视,缺乏配套的专门为其提供服务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现行金融体系还对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的活动作了过分严格的控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1.3.2现有的直接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障碍重重

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主要包括股票和债券两个市场。在股票市场上,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的最大障碍是规模限制。按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在债券市场上,目前发行的债券多用于进行大规模工业技术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密集型项目的投资,不仅留给中小企业的资金空间较小,而且当前债券的利率水平也难以为中小企业所接受。

1.3.3社会信用环境使民间资本难以很好利用

除了从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和以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外,吸引的资金现象就知识民间资本。但是,这一渠道不仅资金有限,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规模扩张需求,还因其多少有“非法”嫌疑而遭受压制。民间资金市场不能健全发育,主要与目前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有关。

2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主要策略

中小企业融资是世界性难题。即使在金融机构与体系完善的发达国家,这一问题依然存在,只是这一矛盾在我国表现尤为突出。之所以在我国造成这一问题,其原因不但像世界各国一样,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必然问题,而且它也是我国经济制度环境缺陷的双重结果。有鉴于此,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多管齐下。首先,应当从强化金融市场竞争入手,迫使大型商业银行资金逐步转向中小企业。其次,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携起手来,建立科学而全面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这是我国的现实选择;同时,不断完善以社会诚信体系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环境,这是我国的长期决策;而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基本方法。主要策略有:

2.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2.1.1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资金需求,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能覆盖不同发展规模的企业,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要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以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中小企业对融资的要求。

2.1.2拓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风险高、规模小、知名度低、建立时间短等特点,绝大多数不能进入证券主板市场。可是二板市场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上市门槛相对较低的直接融资机会。对于我国一些优秀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一方面,应支持其到香港的二板市场上融资,这对于企业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在适当的时候,设立内地的二板市场。还可以考虑建立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或证券市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票交易提供场所。

2.1.3建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

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可以降低中小企业投资人投资风险,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证。创业基金注重企业的长远效益,投资期限较长,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的基金发展基本上具备了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必要的条件。设立创业基金要选择管理水平较高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充当基金管理人。同时应大力发展证券交易处所的场外交易市场,以解决创业基金投资股权的转让困难问题,提供投资的“退出机制”或增强其流动性,吸引投资者,增强中小企业的资本金实力。另外,从意识领域范畴,逐步完善诚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是我国的长期对策。

2.2拓宽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基本上以服务国有经济的国有银行为主,缺乏与中小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应建立一个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中小金融机构为辅的间接融资体系。

2.2.1拓宽国有商业银行融资渠道

国有商业银行应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调整信贷政策,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打破以企业规模、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支持中小企业的的合理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证和诚信原则,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商业银行在组织制度方面应创新。现在各国有商业银行除总行已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外,一级工行和二级工行也应尽快设置中小企业信贷机构,制定和执行对本地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策略,商业银行应改善金融服务,要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信贷方法,使中小企业能够及时抓住发展机遇。

2.2.2建立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银行

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应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贴息和低息贷款。商业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或联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这些区域性银行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服务。

2.2.3发展融资租赁业

租赁融资是现代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渠道,西方发达国家25%的固定资产几乎都来自租赁。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多数技术设备落后,且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去更新。发展融资租赁业,企业就可以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添置或更新设备。

(河南省中牟县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