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血清IL-18、IL-33水平的变化及临床意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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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血清IL-18、IL-33水平的变化及临床意义

李兴明林利张永李先华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内江641000)

【摘要】目的:总结糖皮质激素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血清IL-18、IL-33水平的影响。方法:收集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60例临床资料,纳入分析组,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和健康体检者比较血清IL-18、IL-33变化。结果:观察组患者治疗前血清IL-18、IL-33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糖皮质激素确有较好效果,与患者血清IL-18、IL-33水平有关。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白介素-18;白介素-33

【中图分类号】R56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3-0085-02

支气管哮喘(bronchialasthma)是一种多细胞、细胞组分参与的器官异质性疾病,与人体气道慢性炎症、气道高反应性反应有关。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类药物是人体内极为重要的调节因子,在人体发育、生长、代谢、免疫功能中起到了重要调节作用,也是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主要药物。现有研究指出,白介素18(IL-18)、白介素33(IL-33)是引起Th2细胞变态反应的主要因子,参与到了支气管哮喘的发生与进展[1]。本文收集2015年7月—2017年10月我院收治的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60例临床资料展开分析,以此为业内同行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2015年7月—2017年10月我院收治的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60例临床资料;纳入标准:①本组患者均获得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②患者年龄均超过18周岁,<65周岁;③所有患者近期(近3个月)未接受糖皮质类激素治疗史;④研究内容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并自愿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①伴有严重心肺肾等脏器功能疾病者;②伴有自身免疫性、其他炎症疾病者;本组患者中男性43例,女性17例,年龄24~60岁,平均年龄(46.75±3.74)岁;选择同期于我院接受健康体检者50名作为对照组,其中男性38例,女性12例,年龄25~63岁,平均年龄(45.97±4.01)岁;两组对象基本资料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1.2.1治疗方法

分析组采用静脉注射甲泼尼龙(生产企业:PfizerItaliaS.r.l.(意大利);批准文号:H21860064)治疗,40~80mg/d给药,并依据患者病情在治疗3~5d逐渐减量,或完全改用口服序贯治疗;同期予以布地奈德(生产厂家: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H20140475)1.0mg+特布他林(生产厂家:AstraZenecaAB;批准文号:H20140108)5.0mg+生理盐水10.0ml雾化吸入;2次/d,连续治疗7~14d。

1.2.2血清IL-18/IL-33的检测方法

于清晨空腹下采集患者静脉血,离心处理10min(3000r/min),留取血清,置入-80℃环境内备检;采用双抗夹心酶联免疫吸附(ELISA)予以检测,试剂盒选自上海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具体操作依据说明书完成,检测两组对象IL-18、IL-33水平差异。

1.3观察指标

观察分析组内治疗前后、对照组IL-18、IL-33水平表现。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包处理数据,P<0.05表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计量资料(x-±s)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n,%)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两组血清IL-18、IL-33水平比较

观察组患者治疗前血清IL-18(423.15±62.79)ng/L、IL-33(507.79±94.15)ng/L明显高于对照组(151.15±41.25)ng/L、(142.79±31.85)ng/L;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14.386,4.662;P<0.05)。

2.2分析组治疗前后血清IL-18、IL-33水平比较

分析组治疗后3个月血清IL-18(365.45±43.77)ng/L、IL-33(434.25±62.45)ng/L;治疗6个月血清IL-18(202.45±33.79)ng/L、IL-33(265.45±56.97)ng/L;治疗前血清IL-18(423.15±62.79)ng/L、IL-33(507.79±94.15)ng/L;由此可见治疗3个月、6个月血清IL-18、IL-33水平明显低于治疗前,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IL-18:t=5.839,23.975;IL-33:t=5.042,17.058;P<0.05)。

3.讨论

关于支气管哮喘的发病机制在现阶段研究中尚未完全阐明,据大多数学者人为气管内细胞因子水平变化是引起哮喘发作、进展的主要因素。此类细胞中,IL-18属于近年来研究热点的西药因子,在既往研究中指出,IL-18可对人体Th2细胞分泌组胺,以及其他白介素家族成员,如IL-10、IL-13等造成刺激,诱导其一同参与到气管炎症反应中,导致哮喘发生。糖皮质激素具有抑制各类炎症因子表达的作用,因此在预防、治疗哮喘中表现突出,本次研究中使用的甲泼尼龙、布地奈德、特布他林均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其中甲泼尼龙具有较强的抗炎作用,具有速效、作用持久等优势;布地奈德可诱导脂皮素合成,抑制磷脂酶A2,减少该酶催化膜磷脂水解生成血小板活化因子、前列腺素、白三烯类等炎症介质的产生与释放;特布他林对于气道β2受体选择性较高,加上扩张支气管作用突出,在治疗呼吸道疾病中受到临床广泛推崇。本文采用此方案治疗后,由结果可见治疗3个月、6个月血清IL-18、IL-33水平明显低于治疗前。由此表明糖皮质激素在治疗支气管哮喘中确有较好效果。

综上所述,糖皮质激素应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中确有较好效果,其药学机制可能与降低患者血清IL-18、IL-33水平有关,通过对此二者指标检测,可作为患者病情、疗效的评估标准之一。

【参考文献】

[1]史兆雯,王昌惠.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者血清中白细胞介素-18、白细胞介素-33变化及临床意义[J].中国医师进修杂志,2017,40(10):899-902.

[2]甘振勇.不同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疗效分析[J].青岛医药卫生,2017,4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