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刑法保护——介绍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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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权是人权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则是一项基本人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人的机体组织和生理功能的健全,均不受非法侵害——这是我国医药卫生法的根本宗旨。作为具有强烈阶级性的刑法、无论其阶级性如何,其社会保护功能和人权保障功能则总是相伴存在。本文仅就我国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作一简要介绍.以期从卫生角度展示我国对个人人权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