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临床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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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临床研究

赵勉?罗磊??甘平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骨科一区四川宜宾644001)

【摘要】目的:探讨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后再骨折的疗效。方法:研究对象为我院随机选取的68例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患者,研究时间为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研究对象分类为对照组、观察组,每组纳入34例患者。对照组治疗方法为锁定加压钢板(LCP)内固定治疗,观察组治疗方法为交锁髓内钉治疗,比较两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并发症发生情况、愈合时间,术后随访12~18个月,总结归纳两组患者的最终治疗结果。结果:观察组术后Femadez-esteve骨痂X线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存在统计学意义。在HSS评分和Kofoed评分、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上两组并没有差异;而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上显著少于观察组。结论:采用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能够较好改善患者的胫骨功能,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改善患者的预后,进而促进患者恢复,优于LCP,临床应用价值较高。

【关键词】交锁髓内钉;锁定加压钢板(LCP);胫骨骨折;再骨折

【中图分类号】R683.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7)08-0249-03

胫骨属于人体关键承载骨骼,能起到较好的运动支撑作用,但是由于机械暴力、运动及骨质变化等原因,胫骨骨折极易发生,是长骨骨折最多见的骨折类型,胫骨干骨折约占成人全身骨折的4%[1]。对胫骨骨折进行治疗时,采用钢板内固定是骨科常用的内固定治疗方式,但是受胫骨组织结构、骨骼力学特征、骨与接骨板弹性模量、供血情况以及在康复过程中的自我管理能力等影响,在康复过程中出现内固定物失效胫骨再骨折问题,即使在骨折愈合去除内固定物后,仍有相当数量的患者出现再骨折,危害患者的健康[2]。由于交锁髓内钉有中心固定的天然力学优势,在治疗胫骨骨折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临床效果也较为理想。本研究通过使用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取得了较好临床效果,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为我院于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收治的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患者中选取符合条件的68名随机分为对照组、观察组,其中男性41例,女性27例;年龄17~58岁,平均(37.4±15.5)岁,其中内固定失效再骨折32例,去除内固定物后再骨折36例。纳入标准:(1)原发骨折为胫骨干骨折;(2)原发软组织损伤不能超过Ⅱ度;(3)首次手术无并发症的;(4)首次手术采用钢板内固定。排除标准:将伴有严重心、脑血管病、肾脏病、糖尿病及恶性肿瘤患者,切开复位禁忌患者,有代谢性骨病、骨折类型为病理性骨折及感染性骨折不愈合等患者[2],严重暴力导致的愈合后临位骨折等排除在外。

两组各纳入34例患者。观察组男女例数比为3.2:1.8,年龄为17~57岁,平均年龄为(38.5±12.5)岁;对照组男女例数比为3.1:1.7,年龄为18~58岁,平均年龄为(47.5±12.5)岁。在年龄、性别等基础资料层面,两组无显著差异,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连续硬膜外麻醉,术肢为判断血供不使用止血带,采用骨折处胫前外侧有限切开,对骨折段进行暴露,将骨折端的软组织、血块、及失效内固定物清除,对骨折进行复位,并植骨。对照组使用锁定加压钢板(LCP)内固定治疗,结合MIPPO技术置入新钢板对胫骨外端进行固定处理。观察组治疗方式为交锁髓内钉治疗,于膝关节髌下切口,骨折端加压,选择适宜的交锁髓内钉扩髓后置入髓内钉,定位器定位下锁入远近端锁钉,术后3月取出远端锁钉改动力化。

1.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手术时间、术中及术后累积出血量、并发症发生情况、愈合时间,术后随访?12~18个月,评价患者的治疗效果。

1.3.1术后1、3、6、12月,分别对两组患者进行随访复查,拍摄患者患肢胫腓骨正侧位X线片,使用Femadez-esteve骨痂X线评分法对骨痂生长情况及骨折愈合情况并对其进行评分:I级、骨折端无放射学骨痂,0分;Ⅱ级、骨折端云雾状骨痂,1分;Ⅲ级、骨折端正侧位片两侧有一侧形成骨痂,2分;IV级、骨折端正侧位两侧均有骨痂,3分;V级、结构性骨痂,4分。分值越高,表明患者的骨痂生长越好。

1.3.2运用膝关节HSS评分标准对患者的膝关节功能恢复情况进行评定,运用踩关节Kofoed评分标准对患者的踝关节恢复情况进行评定,分值越高,表明患者的膝关节功能恢复和踝关节功能恢复越好。

1.3.3比较两组手术时间、术中术后累积出血量、并发症发生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处理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9.0,计数资料采取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对比以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术后3、6、12个月骨痂生长评分比较

手术治疗后两组患者骨痂生长评分进行比较,术后3月骨痂生长情况观察组优于对照组,P<0.05;而术后6月P<0.01,观察组平均愈合时间较对照组患者明显锁短,甚至在12个月时骨痂观察组生长情况仍优于对照组,P<0.05。骨折不愈合风险相对减小(详见表1)。

*P<0.05,▽P>0.05

2.3?两组手术时间、术中术后累积出血量、并发症发生情况

从对照研究中可以发现两组间手术时间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同时术中术后累积出血也没有明显差异,这与多数研究结果不符合。反而在本次统计数据中发现随着研究项目的深入,手术数量的积累,两组的手术时间均呈缩短趋势,出血量也呈减少趋势。但两组在并发症问题上仍然有明显的差距(详见表3、4)。

3.讨论

创伤后长骨骨折不愈合是临床多发病,极为常见,达到了5~10%的发病率[3]。而骨折愈合不良发病率更高,结合其他因数,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在临床十分常见。患者的肢体功能会因前期的骨折不愈合及再骨折发生功能障碍,严重的情况下出现患肢功能的丧失。其导致的患肢疼痛、功能障碍和心理阴影,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胫骨作为身体的主要承载骨,骨干骨质致密,但96.5%的胫骨只有1条滋养动脉,骨折极易对骨折断端循环系统等造成破坏,从而引发骨折不愈合及再骨折[4],其治疗仍是骨科医师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现阶段,LCP和髓内钉内固定是临床常采用的内固定方法。正确选择胫骨骨折再手术内固定物,对再次骨折患者来说极为重要,所选择的内固定物必须满足稳定固定、对骨折块血供具有较小的影响,并能够充分植骨等[5]。本研究主要对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后再骨折的疗效进行分析,对组织损伤小、患肢可相对较早负重是交锁髓内钉的优点,在研究数据中发现使用交锁髓内钉骨折平均愈合时间较实用钢板内固定短,尤其是动力化后,骨折端获得轴向加压应力后,骨折愈合速度更是明显优于LCP,这可能与LCP的应力遮挡效应反倒不适合促进骨折愈合有关,这点与多数相似研究观点相同[6]。而由于两组均提供了坚强的内固定,使得患者早期功能锻炼成为可能,从统计看,两组在患肢功能恢复效果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

很多研究认为交锁髓内钉固定技术在操作上较为便利,也不会对软组织造成较大损伤,因此术中出血量少,手术时间较短,手术创伤也较小[7]。但从我们本次研究中看,两组间手术时间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同时术中术后累积出血也没有明显差异,这与多数研究结果不符合。反而在本次统计数据中发现随着研究项目的深入,手术数量的积累,两组的手术时间均呈缩短趋势,出血量也呈减少趋势。这样我们宁愿相信在这个项目的比照中个人技术能力在其中产生的影响更为重要。由于LCP置入后存在外骨膜损伤、软组织顶压、直接裸露于皮下以及应力遮挡效应等因素,其不良反应发生率远高于髓内钉,这与许多研究结果一致[8]。

综上所述,采用交锁髓内钉和LCP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虽然都能够较好改善患者的下肢功能,但使用交锁髓内钉相对愈合更快,而且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对于改善患者的预后,进而促进患者恢复,应用价值较高,值得临床中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赵玉沛、陈孝平、杨连粤等.外科学(下)第3版,8年制及7年制临床医学等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897-899.

[2]关浩.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疗效[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33(16):4053-4054.

[3]胥少汀,葛宝丰,徐印坎.实用骨科学[M].第4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1153.

[4]危杰,刘墦,吴新宝等.骨折治疗AO原则[M].第2版,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187-189.

[5]吴超,谭伦,罗晓中等.闭合复位经皮锁定钢板与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干中下段骨折的疗效比较[J].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10,18(8):6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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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尚庆卫.交锁髓内钉治疗胫骨骨折术后再骨折的疗效[J].中国实用医刊,2016,43(3):87-88.

[8]楚宇鹏,孔建中,牟暇平等,交锁髓内钉与LCP内固定治疗胫骨远端骨折的放射学及临床疗效比较[J].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2010,25(12):1080-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