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码头集装箱运输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

/ 1

国内码头集装箱运输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

徐少君,王科

(大连港集团,辽宁大连116601)

作者简介:徐少君(1957-),男,山东莱州人,大学本科,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工程机械维修。

摘要:文章通过了解相关码头物流企业集装箱运输经营模式的现状,并对相关经营模式进行了系统比较。分析集装箱运输业务外包对码头经营的利弊,探讨码头物流企业集装箱运输发展经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集装箱;牵引车;运输;外包

由于历史和经济体制的原因,国内码头物流企业依然保持大而全的经营模式。企业自己建码头、场地、经营集装箱运输车辆。不过近几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竞争的激烈,一些大型的码头物流企业逐步打破以前的经营模式,其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国内主要的一些码头物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剥离企业的一些辅助经营业务。以前是企业经营重点的集装箱运输业务,逐渐剥离企业的经营,将这部分业务的转移到专业的运输公司,这样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又能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使企业更好地做好主营业务的管理。

1国内码头集装箱运输经营现状

1.1集装箱运输业务全部社会化外包

集装箱运输经营全部社会化外包以深圳盐田港为代表。具体的管理模式如下:

①管理方式:集装箱牵引车及相关资产属各家承包商所有,维修保养、司机和司机工资都由承包商负责。码头提供停车场,牵引车的燃油由码头根据各家作业时间定量提供,如超过定额由承包商自身承担。码头支付承包商的佣金是按牵引车工时计算的。司机排班由各家承包商自行负责,码头对承包商提供的车辆的车况、功率等有统一的要求标准,每日操作部负责组织对10%的拖车进行车况抽查,工程部派人协助。②安全责任:深圳盐田码头和集装箱运输的承包商均作为当地企业,对区政府负责,基于事故发生的原因,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事故指标。如承包商的责任事故,事故指标就算承包商的,不考核码头。事故损失经承包商确认后由码头财务部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

1.2集装箱运输业务码头内部承包

集装箱运输经营码头内部企业承包以天津港为代表,具体管理模式如下:

①集装箱牵引车运输业务由天津港务集团所属的胜港劳务公司负责,以操作箱量为准,核算劳务费,实行集团内部费用结算。由于是企业内部承包,其它经营方式都按码头集团的统一管理制度执行。②安全责任:采取内部大包干形式,集装箱牵引车车及人员全部由劳务公司提供,人员配工管理由劳务公司负责,现场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相关责任由劳务公司承担并负责解决。

1.3集装箱运输业务码头自己经营

集装箱运输业务码头自己经营以大连港为代表,具体管理模式如下:

①集装箱牵引车运输业务由集团各码头公司自己经营。牵引车的相关资产及维修保养由各码头公司负责,各码头公司之间的牵引车一般不进行交叉作业。在用工制度上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劳务人员的工资按机件形式支付,日常工作管理由码头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进行。②安全责任:企业自主经营,由于资产和人员都由码头工作自己负责管理,因此现场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相关责任由码头公司承担并负责解决。

2码头企业集装箱运输外包和自营的优劣势比较

2.1集装箱运输业务外包优势

①牵引车的日常管理:通过拖车外包,将劳务人员、机械等管理由码头企业转向劳务公司负责管理,极大减轻了码头企业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精力,节省了管理成本。②管理责任:通过拖车外包,能使码头企业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减少了因劳务人员劳动纠纷管理等成本。③费用核算:拖车外包中,通过箱量计算,有利于码头企业预算制定的准确性,提高成本控制效果;由于劳务费用与操作量、市场利润率等实际码头企业赢利指标相对应,使劳务费用根据与码头企业赢利情况上下浮动,保证码头企业赢利的稳定性。④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拖车外包,有效提高劳务人员的利用效率;通过在几家码头范围内人力资源调配,保证劳务人员的工作量,有利于稳定拖车人员的收入;通过劳务公司人力资源以地区范围进行配置,有利于形成地区成本洼地的规模效应。

2.2集装箱运输业务外包的劣势

①由于拖车外包,现场作业将由码头企业与劳务公司共同负责,沟通、协调的成本加大。②码头企业无法有效监控劳务公司人员配置情况,存在劳务公司对人员的高强度使用,导致安全事故等情况发生,影响现场作业。

3码头集装箱运输经营业务的发展趋势

通过与集装箱运输业务外包的优劣势分析,可见集装箱运输业务外包优势明显。除不利于码头企业对车辆的管控外,对码头企业成本降低与控制、规避风险、资源有效利用、人员稳定方面都非常有利。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现状的不同,各码头物流企业对集装箱运输经营业务的外包方式的选择有所不同。但在码头物流企业经营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集装箱运输业务外包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已经逐渐地被企业接受和借鉴。

参考文献:

[1]金银.汽车使用维修大全[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