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强化乡村医生管理的若干设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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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强化乡村医生管理的若干设想

汤宏萍

汤宏萍(广西合浦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合浦536100)

【摘要】我国乡村医生制度由来已久,在我国农村医疗工作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今,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实际工作环境的条件限制,乡村医生制度在教育培训和系统管理上存在明显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农村人民群众获得医疗服务的质量。建议从改善落后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行医监管、丰富医生职能等方面着手,加强对乡村医生体制的管理。

【关键词】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5-0070-0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约有十亿左右的农民,占我国人口总数的80%。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有超过一百万乡村医生在农村从事着基础的卫生预防和医疗服务工作,是我国解决农村医药缺乏的重要方式,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这一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愈加凸显,完善和加强我国乡村医生管理是提高我国农村医疗质量的重要课题。本文将探讨乡村医生体制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1我国乡村医生发展历史

1.1半医半农时期

新中国建立之初,农村医疗卫生落后,医药缺乏的问题十分突出。随着全国兴起农业合作化运动,我国在50年代中期开始大规模开展相关建设,发展“合作医疗”。1965年到1967年间,农村医疗人员达到了16万以上,这些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有农村户口的“半医半农”人员被称为“赤脚医生”。到70年代,农村医疗人员已经发展超过500万人。文革过后,国家开始对“赤脚医生”进行考核,淘汰了大批不合格人员。随着1983年农村公社和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失去组织依托的农村医疗人员数量持续下降。至80年代中期,只剩约240万人,其中约50%为“赤脚医生”。

1.2乡村医生时期

1985年,中央决议停止“赤脚医生”名称的使用,通过卫生部出台对乡村医疗人员的考核规定,对于考核达到医士水平的,授予“乡村医生”资格,未达标准的统称为“卫生员”。截止1986年,已授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64万人,正式农村医疗人员总计达129万人。其后我国乡村医生制度进入平稳发展,国家着重开展对卫生员的培训,帮助其获得乡村医生资格,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截止2010年,大部分卫生员通过培训转正,乡村医生数量达到103.2万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基本满足了农村卫生的需求[1]。

2我国乡村医生执业现状

2.1乡村医生培训教育体制落后

2.1.1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

研究显示,我国对于乡村医生的教育过程中,存在重复低水平培训,重理论轻技能,重形式而轻过程等问题。究其原因,是乡村医生教育政策的制定脱离农村实际,缺乏针对性,在课程设置上过于强调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忽视了加强医生从事实地工作中的交流沟通能力的培养。教学模式制式,内容单一化,中医知识所占比例过少,成为冰冷的生物医学课程,严重影响医疗工作者的积极性。

2.1.2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门槛过高

我国于1998年制定的医师考试注册制度,规定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要求受考核者具有医学专业中专以上文凭。导致一些长期工作于农村的乡村医生无法获得相应资格。调查显示:上海、重庆等地通过自行出台地方政策,帮助乡村医生在资格考试之外转职,使当地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比例上升为34.5%,而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则仅有10%。很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的老乡医受限于这一体制不能获得执业资格[2]。

2.2乡村医生管理体制不健全

2.2.1医生队伍监管缺失,水平良莠不齐

我国乡村幅员广阔,医生队伍在不同地区之间培训力度和组织渠道大相径庭,导致医生间资质和水平差异巨大。由于监管措施的缺乏,很多不具有规定资质的乡村医疗人员无证行医造成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受到威胁。对乡村医生行为缺乏规范,导致非法行医和违规用药的现象在农村依旧时有发生。普通乡村医生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僭越行医导致医疗事故和纠纷也是常见问题[3]。

2.2.2乡村医生执业相关法律不健全,医生待遇缺乏保障

乡村医生收入过低,报酬主要由当地相关政策来保障,实际操作中多按照其所属、职位和注册资格决定,与其工作强度和承担责任之间缺乏关联性(大多数乡村医生在医务工作以外还承担着当地预防保健等基础卫生工作)。由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对其报酬、退休保障没有规定,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缺乏法律依据,极其不稳定,严重打击乡村医疗人员的从业热情。同时在医疗改革不断推进的当今,城市医疗的实用政策往往没有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如取消药品差价的政策,大量减少了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

3对强化乡村医生管理的建议

根据当今乡村医生体制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在各地通过践行以下措施,可以有效地加强乡村医生制度,提高广大农村人群的医疗健康服务。

3.1建立完备的乡村医生培训制度

首先需要在制度上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从各级地方开展本土医生的定向教育培养,提供更多扎根于农村,适应当地情况的基础医疗人员,逐步提高农村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另外还可以通过利用城市和高等学府中的教育资源,让乡村医生通过函授、培训班等形式接受进一步的医疗卫生教育,让农村的医疗工作与城市相接轨。由中央或者地方设立专项培训资金,鼓励和组织农村医疗人员接受相关培训,也可以有效提高乡村整体医疗水平,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3.2完善执业医生考核制度

在考试资格方面,放宽限制,接纳成人教育中专等其他形式的文凭进入考试资格范围,让一般医疗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后期培训获得考核资格。防止一部分长期工作于基层,具有丰富经验、受广大农民认可的乡村医生资源流失。在考试内容方面,更加加强对符合实际工作内容要求的人文素质的考量,减少超出工作需求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比重。使考核更加符合农村实际,帮助有资质的医生获得执业资格。

3.3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监管

目前,乡村医生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加强对医疗资质注册的审核,对不达标医生坚决予以取缔,可以有效提高乡村医疗队伍的整体水平。其次,乡村医生多属于“全科医生”,但是多缺乏系统性的医学知识培养,难以胜任大部分重要疾病的治疗诊断,必须要明确其在日常工作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应该是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监督限制其僭越治疗行为,避免误诊等医疗事故的发生。最后,医药收入是乡村医生的重要经济来源,严格规范用药行为,对于农村环境下的行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3.4赋予乡村医生更多的卫生服务职能

在一般医疗服务范围以外,应按照实际需求,赋予乡村医生在当地预防保健、卫生健康教育方面更多的职能。事实上大多数乡村医生已经在无形中承担起这部分工作,承认乡村医生的这一实际功能,对建立完善的、有目的性的乡村医疗体系有积极的作用。为乡村医生正名有利于其实际工作的开展,也为乡村医生待遇的保障和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持,有利于增进乡村医生的责任感和自尊心,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辛程远,金连海.我国乡村医生管理的历史发展[J].吉林医药学院学报,2012,33(6):409-411.

[2]周令,周超.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管理和保障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28(1):60-62.

[3]贾树平.中国乡村医生管理与发展之我见[J].中外医疗,2011,3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