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舞蹈漫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 2

校园舞蹈漫议

潘多玲

校园舞蹈漫议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潘多玲

摘要:到底什么是“校园舞蹈”?“校园舞蹈”这一新概念和通常意义上的舞种概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等是何种关系?如何区分?其外延到底有多大?其内涵是什么?业界众说纷纭。作者从历届校园舞蹈大赛和校园舞蹈的现状及内涵、外延诸方面着笔,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对人们深入了解校园舞蹈不无补益。

关键词:校园舞蹈定义舞蹈种类引导提倡

“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早已经落下帷幕,期间举行的艺术创作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有关校园舞蹈的定义、涵盖范围、校园舞蹈的形式等问题的探讨,迄今乃在笔者脑海中萦绕。?

到底什么是“校园舞蹈”?“校园舞蹈”这一新概念和通常意义上的舞种概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等是何种关系?如何区分?其外延到底有多大?其内涵是什么?尽管中国舞蹈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冯双白先生在最后的会议总结中做了如此表述:“由学生表演,教师、学生或其他有关人员创作的所有舞蹈都应称作‘校园舞蹈’。”但笔者心里的疑惑并没有完全释去。

就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而言,绝大多数都是由在校学生表演,由教师或学生等相关人员创作的,表现内容也多与校园生活有关,但表现形式却多种多样,民族舞、现代舞,乃至街舞都登上了大雅之堂。如果不以校园舞蹈论,它们以单个作品参与上述相关舞种大赛,也并无不妥。正如这几年圈内很看重的央视舞蹈大赛,其参与者不外专业团体与各专业艺术类院校或非专业院校的艺术院系的学生,只是其在分类上,以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划分组别,而没有校园舞蹈一说。这是否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校园舞蹈作为一个新的文艺概念的出现,与舞蹈种类的划分并不在一个层面上,而只是局限于校园内的一种舞蹈文化现象,其所展示出的舞蹈作品,仍处在已有的各舞种形式的规范下。校园舞蹈的提出,不过是在表演者的职业界别上做了一个简单的区分,其作为一个独立于传统舞蹈形式——新的舞种的存在,并无现实的基础。

回顾历届校园舞蹈大赛,其参赛作品可以说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很难用某个舞种来给它们定位,唯一可涵养包容的共同点既是:表演者都是来自校园的学生。

在此意义上讲,“校园舞蹈”的外延不小,它包容了所有的舞蹈种类;无论中外、现代古典、民族民间,只要表演者是“在校生”这个特定群体,那其所表演的舞蹈作品都可以用“校园”这个“大筐”来盛它,统统都可称之为“校园舞蹈”。但同时,因为它又受“校园”这个特定概念的限制,只要表演者没有了学生这个身份,哪怕作品反映的是校园生活,抒发的是学生情怀,也不能称之为“校园舞蹈”。也即“出园”则名不正,言不顺。

但以此类推,如果以表演者身份界定作品称谓,那由工人表演的各类艺术作品岂不是要称之为工人歌曲、工人舞蹈、工人相声、工人小品?由农民、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界别的社会人士表演的各类文艺作品,也都以其身份命名,那我们的艺术类别称谓岂不是要增加很多很多?若再以性别、年龄等来划分,男人舞蹈、女人舞蹈、老年舞蹈、少儿舞蹈等,都会大行其道,那会不会给社会造成一种词语混乱、或者说是污染?何况就不同层面、不同范畴、不同界别,这种划分还会有很多很多,想想还真有点可怕。

由此笔者私忖,既然校园舞蹈的概念已经提出,就必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那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在校园舞蹈这一概念上纠缠不休,更不用担心更多艺术概念的提出,会混淆视听。现阶段,我们只要遵循舞蹈界最高权威机构——中国舞协在主办历届校园舞蹈大赛时,为校园舞蹈做出的不成文界定:只要是由在校学生表演的舞蹈作品,都算是校园舞蹈这一旨意行事即可。它无关作品内容,无关艺术种类,更无关创作者的身份,只是就表演者身份而言的一种简单的规范。

至于校园舞蹈是否算一个新的舞种,笔者认为,在现阶段也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讨论。世人皆知,一个艺术品种的产生、形成,最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必有其内在的东西做支撑,如风格、节律、意象等等。具体到舞蹈,如藏族舞蹈的“松胯、弯腰、曲背的体态,及“颤”、“开”、“顺”、“左”、“绕”的动律特点;傣族舞蹈的“三道弯”、“一顺边”等造型规范等,都是其发展和形成,以及有别于其他舞蹈艺术形式的重要条件,或者说是其特有的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无此做支撑,其形式就不能独立于世,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而校园舞蹈发展到今天,我们并不能为其总结归纳出一个相对固定的表演模式,至于各艺术品种或约定俗成、或习久成规的诸如风格、动律、特定语汇等等特点,也未见成型,更不用说形成相对固定的教学体系。所以,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品种的存在,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什么内在的东西来支撑,因此,我们也就没有必要一定要为其争得一个独立艺术品种的头衔。就如近年电视文艺中很火的少儿京剧大赛,就无必要将其看作一个新剧种的诞生,因为它的行腔、做派等,仍与传统的京剧一脉相承,不同的只是表演者的年龄较小,非成年人而已。

更进一步说,就目前的校园舞蹈而言,其选用的艺术形式可以说是多种多样,而多种多样的舞蹈艺术形式,可由各色人来表演,也可表现各种不同的主题内容;因此,单纯以表演者身份、作品所表现的主题内容来对某种艺术形式进行界定,是不够严谨和具有很大说服力的。

既然如此,那作为超越某种艺术形式审美层面的校园舞蹈,因其外延很大的优势,其发展前景应该说极为广阔。而这种广阔性,恰恰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和广为实践的——所有的舞蹈艺术形式,都可作为校园舞蹈的载体,为它所用;各种舞蹈形式的语汇,都能为它服务,表现它所赋予的主题内容。也即从形式上,它可以是民族舞,也可以是现代舞蹈,甚或芭蕾。它的作品中即有传统的舞蹈语汇,也可有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的原生态影子,更可揉进国外流行文化的元素,尽显丰富多彩。并且,因表演者身份的独特性——是人类社会中最具活力、最富于创造性的一群,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所以由他们创作表演的艺术作品,最易闪现“创造”的火花,展示新的思维、新的动律、新的意象,最有可能会突破旧的规范、程式、套路,给已有的艺术形式增添新的色彩。如他们表演的蒙古族舞蹈,除了基本动律、伴奏音乐与蒙古族舞蹈相契,在服饰上,就不一定墨守成规,非是蒙古族装扮不可。其服饰可以是运动装,也可以是生活装,他们创作表演的维吾尔族舞蹈,也不一定非得在葡萄架下,场景可以是教室、操场,甚或校园的林荫小道上。

当然,在表现内容上,我们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校园舞蹈进行一些必要的规范,如提倡以表现校园生活、抒发师生情怀为主。特别在诸如全国校园舞蹈大赛这样的特定场合,应该把这一主旨纳入评奖条件之中,并对优秀的表现校园生活的作品加以重点扶植、推广。相信,在这种有意识的引导、提倡和规范下,校园舞蹈会逐渐突显出其特别气象,形成有别于其他界别舞蹈的程式、风格、动律等内在特质。如此这般,校园舞蹈才算真的功成名就,可大行其道了。???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一号19栋701室

通讯:020-318776601392236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