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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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许艳玲

西林吉林业局大凌河森林资源管护区大兴安岭地区

摘要:随着现代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深入了。我们必须要对现有的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管理措施进行创新,对现有林业管理人员的观念进行更新,这样我国的林业资源才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求,林业资源的管理策略才能变得越来越科学。本文就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的林业资源保护管理进行研究,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林业资源的发展现状,这样林业资源才能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在我国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森林资源占据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森林资源作为环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不仅可以对空气起到净化的作用,其还可以对气候起到调节的作用。现在我国在进行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仍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我们必须要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这样我国森林资源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我们必须要对现有的集体林权进行改革,这样我国森林生态效益才能得到提升。

1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对落后

有关部门在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系统,这样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水平才能够得到提高,森林资源才能变得越来越丰富。我们必须要不断提高森林资源利用和开发的效率,对现有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进行更新,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人员的生态意识,这样我国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得到提升。现在我国在进行森林资源在进行保护管理的时候,仍旧存在着森林资源开发率低,森林资源的保护制度不完善的现象,还有一些森林资源的管理者,在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的时候,仍旧存在着为了经济利益破坏林业资源的现象,这种现象对我国林业资源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1.2森林资源采伐制度不健全

森林资源采伐制度不健全也是当前影响我国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按照我国《森林法》中第32条规定,森林采伐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采伐人员必须要取得采伐许可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逐年加大,一些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经济利益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林木采伐,从而给当地林业资源带来巨大的生态损失,再加上采伐制度的法律约束性不高,一些制度已无法适应当前采伐需求,容易产生森林资源保护与森林资源利用之间的冲突,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林业的正常发展。

1.3对公益林经营管理重视度不足

现在我国已经对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权进行了开放,这一措施促进了我国林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品林市场的发展,和商品林相比公益林的看经济效益并没有发生生命改变,林业的这一发展现状严重的打击了林业经营者的经营热情,使得很多森林资源的管理者在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的时候出现不重视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在发现这种情况之后,就对我国的森林资源进行破坏,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公益林的流失,同时对个公益林的长远发展也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1.4集体林林权流转制度不完善

在进行集体林林权管理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对其进行管理,只有这样集体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现在我国集体林的林权在很多方面仍旧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在进行管理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流转的问题。比如森林资源评估工作不规范,许多林业资源价值都是按照毛测的方式进行,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对森林资源的市场价值估测存在较大偏差,其流转状况不能真实反映森林资源的稀缺状况,进而给原有的承包人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2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系统

在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要想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就要积极建立完备的森林资源管理系统。①要强化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在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管理时要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传统工作理念,结合现实状况及时调整管理方案,以适应新时期我国森林资源发展需求,不断提升我国森林资源发展质量。②要制定科学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比如要明确当地森林资源具体状况,结合实际来调整管理制度,废除一下不合理的条例,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从而满足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需求,减少违法操作行为。

2.2健全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制度

健全森林资源采伐制度,首先要编制相对完善的采伐工作流程,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森林类别来编制采伐限额,在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当地生态质量,最终达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其次要提升采伐制度执行的灵活度,森林资源不是-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单纯按照采伐规定进行管理,可能会出现不适应现象,进而会影响到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其采伐管理制度执行的灵活性,管理人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采伐许可方案,有利于实现不同林木采伐限额之间的互转,更好实现当地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2.3做好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工作

在集体林权改革下,政府部门要做好公益林的管理工作,比如要建立健全公益林的经营机制,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明确公益林森林资源产权,以激发承包者的管理积极性,提升公益林的市场经济效益,实现公益林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比如政府要增强公益林经营管理灵活性,落实森林产权主体,鼓励公益林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以提高公益林的管理质量政府部门还要积极探索科学的公益林管理制度,实现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拓展公益林的经营管理模式,对一些重要的森林资源给予一定限额的补偿,以减少经营者的经营负担,实现公益林管理的制度化发

2.4完善集体林的林权流转制度

集体林林权流转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做好流转工作政府部门就要不断完善其流转制度。比如要做好林权流转监督工作,实时掌握林权流转信息,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数量,更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又比如政府要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秩序,严查森林土地资源性质,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变,以减少当地森林资源的流失。此外,通过该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更好保护农民群众的集体利益,给予他们流转制度上的保障,提高他们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

3总结

通过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知道我们必须要制定科学的管理策略来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这样森林资源的管理系统才能变得越来越完善,必须要对森林资源的采伐等进行严格的管理,这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出现错误的概率才能得到降低。在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做好公益林的经营和管理工作,这样森林资源管理的策略才能变得越来越完善;集体林林权的流转管理工作才能开展的更加顺利;森林资源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集体森林资源的改革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刘凰英.浅析集体林权改革制度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J].花卉,2016(6):124-125.

[2]三元桂,李雪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J].中国林业产业,2016(11).

[3]罗昌莲,黄艳菲,梁绵.探讨广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J].花卉,2017(2):89-90.

[4]肖华美,朱静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J].中国林业产业,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