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新发展——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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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新发展——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

董文凯

董文凯(西北政法大学,西安710063)

摘要:目前上市公司中由于内部人控制、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原因缺乏有效的公司监督机制,独立董事正是应国情所需的产物,它的引入将更好地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从而规范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运行。

关键词:上司公司;独立董事;有效监督

中图分类号:F830.9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08)12-0

作者简介:董文凯,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一、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为数不少的公司选择了改制上市通过补充更多的资本金以谋求更快的发展。但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系,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内部人控制”、“一股独大”的现象。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而来,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可是上市公司受追求社会价值的影响仍相当严重,上市公司与控股母公司在法律上主体独立,但实际上一旦上市融资实现上市公司即向控股母公司进行利益转移,“补偿”母公司所作的“牺牲”,而控股母公司也理所当然要求得到“补偿”。

(二)关于上市公司目标问题

公司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不意味着公司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事实上,由于政治的、法律的、伦理的等方面因素,公司不能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1]。公司能在多大程度上承担社会责任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与社会评价。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董事会常常被大股东控制,使得上市公司在追求其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无暇顾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加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任务日趋紧迫,企业需要引入有效的内控机制加以调节,以适应多变的外部环境[2]。

三、我国实施独立董事制度面临的问题

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能否真正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否能够很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否能够真正提高公司经营运作绩效,还需在上市公司运行实践中得以检验。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还面临着种种问题。

(一)内部人控制问题

此问题是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企业的“内部人控制”就是指企业内部人员(主要是经理)掌握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或同时掌握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并认为内部人控制有“法律上的”即通过持有企业的股权从而掌握控制权和“事实上的”即通过其他途径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两种情况。

(二)实施独立董事的障碍

1.委托人行为之扭曲。股东是公司财产所有人,股东将公司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因而是委托人。对于国企而言其委托人实际上是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政府扮演着出资者的角色,同时扮演着执法者与行政管理者的角色。

2.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掌握了部分决策控制权和完全管理决策权的经理人,独立董事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对称程度成为影响独立董事作用的主要因素。将独立董事引入公司董事会实际希望于改变董事会的构成进而减小企业交易的信息传递成本和代理成本,因此独立董事需要反映公司经济组织交易和管理中真实、及时和尽量充分的信息[3]。

三、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

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股独大及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适时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无疑具有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制度是构建公司机关权力构造改革思路之一。

(一)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背景

内部人控制和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正如前面所分析的,我国上市公司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现代公司制企业一样,很多关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都是由经营者作出这就无法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各产业部门内部人控制度分别为:工业71%、房地产63.7%、平均内部人控制度为67%[4]。

(二)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践与职能

独立董事理论上是指除了董事身份外与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契约关系的董事。对于独立董事的职能大多认为在于对公司经理的监督,确保公司经理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确保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因此独立董事应努力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普遍认为公司董事越独立于公司经理,越能对公司经理实施有效监督,越能有效的防止公司经理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股东利益越能得以保障[5]。

(三)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1.修改《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确立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中的法律地位。作为董事会构成的组成人员,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共同享有及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指引赋予董事的相应职权,在适当时机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决定独立董事承担法律责任的合理边界,作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规范[6]。

2.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国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其目的即在于对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使得独立董事难以做到对控股股东及其上市公司的董事,经营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若想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保持其独立性。

3.独立董事的激励制度。独立董事与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样都是公司价值的创造者和人力资本的支出者,应当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使其发挥出应有的才干。

四、结语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股独大及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适时地引入上市公司中能够很好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监督机制。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尚需不断完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钦.公司治理结构之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31.

[2]马更新.独立董事制度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245.

[3]段从清.独立董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49.

[4]何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8,(5).

[5]王文钦.公司治理结构之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18.

[6]段从清.独立董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