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月妊娠合并胎盘畸胎瘤1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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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月妊娠合并胎盘畸胎瘤1例

林芳叶焕巧

林芳叶焕巧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佛山528500)

【摘要】目的:探讨胎盘畸胎瘤的临床症状、超声特征、诊断、病理及预后。方法:对1例胎盘畸胎瘤进行临床、病理学观察,并复习相关文献。结果:28岁女性,孕38周,既往体健,产检B超未提示异常,因头盆不称行剖宫产术,术中见胎盘附着一肿物,大小10*8*5cm;胎盘及肿物病理诊断:成熟性胎盘呈慢性缺血改变,胎盘成熟性畸胎瘤。结论:胎盘畸胎瘤极为罕见,无明显临床症状,产前超声检查容易漏诊或误诊,确诊依赖产后病理检查,对胎儿及妊娠影响小。

【关键词】胎盘;畸胎瘤

【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8-0024-02

胎盘畸胎瘤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肿瘤,自1925年国外报道首个病例以来报告不多,现将我院收治的一例报道如下并复习相关文献。

1.临床资料

患者女性,28岁,平素体健,无家族遗传病史。因停经38周,阴道流液伴阴道少量血性分泌物25分钟入院。孕期无放射线及有害物质接触史;孕期产检及12周后3次B超检查均未提示异常。入院查体:生命体征正常,产科检查:宫高31cm,腹围96cm,未扪及宫缩,胎方位:LOA,跨耻征可疑阳性,胎心音128次/分,宫口开1cm,宫颈管长2cm,头先露S-3,胎膜已破,羊水清。入院彩超检查:宫内妊娠足月,单活胎,头位,BPD92mm,FL75mm,胎盘位置后壁,厚度39mm,分级II级,羊水最深26mm,胎心156次/分,脐动脉S/D测值2.18,大脑中动脉RI测值0.65~0.68。入院诊断:孕1产0孕38周LOA2.胎膜早破。入院后因头盆不称,行剖宫产术,助娩一活女婴,自然呼吸,1分钟Apgar评分10分,5分钟Apgar评分10分,体重3.3kg。胎盘、胎膜完整娩出,见胎盘附着一肿物,大小10*8*5cm,肿物有胎膜包裹,表面光滑,似皮肤样,粉红色,肿物表面见头发样组织,肿物与胎盘有血管相通。将胎盘并包块送病理检查,病理报告提示:1.肉眼所见:胎盘边缘附脐带一条,可见一肿物,肿物可见一蒂与羊膜相连,肿物表面见少许毛发,切面实性,见胎脂样物,部分区域可见软骨及钙化。2.光镜所见:胎盘由丛密绒毛膜和基蜕膜构成,胎盘小叶间质血管和脐带血管扩张充血明显,胎盘部分区域可见钙化灶,胎膜未见明显病理性改变;肿瘤组织可见鳞状上皮,其下可见成熟的皮肤附件组织、脂肪组织、软骨组织、肾小球及平滑肌和神经组织。病理诊断:成熟性胎盘呈慢性缺血改变,胎盘成熟性畸胎瘤。

2.讨论

胎盘畸胎瘤是一种罕见的生殖细胞肿瘤[1]。多位于胎盘胎儿面的羊膜与绒毛膜之间,亦可位于胎盘边缘的胎膜上,圆形或椭圆形,表面光滑,直径多为30~80mm,部分或可借短蒂与胎盘相连。典型的畸胎瘤超声声像图特征可以表现为:脂液分层征、面团征、瀑布征、垂柳征、壁立性结节征、多囊征、杂乱结构征、线条征及星花征等,但是当胎儿羊膜腔内表现为团状强回声,且该回声内未探及血流信号时,不应排除该病的可能[2]。

显微镜下肿瘤组织成分以皮肤及附属器为主,但也可见到其他分化成熟的组织成分,如消化道上皮、软骨、骨组织等[3]。目前发现的胎盘畸胎瘤都是良性肿瘤[4]。

目前,临床关于本病的产前诊断主要依靠彩色多普勒超声,因为无明显的临床症状,对孕妇和胎儿发育也无影响,所以临床检查不易发现。疾病不影响分娩方式的选择,也不是剖宫产终止妊娠的指征。但Fujkura和Wellings[5]报道过l例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发生多种畸形(包括有畸胎瘤)伴全身广泛性水肿的病例,但对胎盘畸胎瘤的发生与妊娠并发症的关系未提出自己的见解。

本例患者孕期无特殊不适,多次行B超检查均未能发现胎盘异常,胎儿发育并无异常,因而产前未能诊断,只是在术中发现胎盘异常肿物,术后行病理检查时才最终确诊,预后良好。

【参考文献】

[1]ShimojoH.ltohN.ShigematsuH,etaLMatureteratoma

oftheplacenta.PatholInt.1996,46:345-372。

[2]吕晓鸿临床超声医学杂志,2012年12月第14卷第12期。

[3]杜新华、王连唐胎盘畸胎瘤一例。癌症,1995.14:154-155。

[4]AhmedN,KaleV,ThakkarH,etal.Sonographic

diagnosisofplacentalteratoma[J].JClinUltrasound.2004,32(2):98-101。

[5]FujkuraT.WellingsSR.Ateratoma-likemassontheplacentaofamalformedinfant.AmJObsletGynecol.1964,8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