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王茂荫的货币思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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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王茂荫的货币思想

胡丝佳

胡丝佳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09级经济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河南郑州450001)

中图分类号:K82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11-0000-01

摘要:为了挽救清政府日益窘迫的财政危机,户部侍郎王茂荫提出了发行钞币、反对铸大钱等货币主张。他承认“纸虚银实”,运用“以实运虚”、“以数实辅一虚”的虚实原理,提出用金属货币辅助钞币流通的办法。并且主张依靠私商的力量,把钞币信用和商业信用联系起来,运用私商的力量保证钞币的流通。这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货币思想。

关键词:王茂荫货币钞币

一、历史背景

王茂荫(1798-1865),字椿年、子怀,安徽歙县人。道光进士,曾任员外郎、监察御史,后迁太常寺少卿,咸丰三年十一月授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成为清廷主管财政货币事务的重要官员。著有《王侍郎奏议》十一卷。

王茂荫任职的时期正是清朝政府处于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太平天国起义后所形成的严重财政和货币危机时期。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由于战争费用开支和赔款,使清政府财政支出剧增,战后的银贵钱贱日趋严重,赋税负担增加,使社会经济更趋衰落,反过来造成税收不足,财政基础更加萎缩。此时任职于户部的王茂荫深感忧虑,潜心研究。太平天国起义,财政危机加剧。针对这种现象,同样是为了缓和清政府的财政危机,咸丰元年(1851)九月,时任陕西道监察御史的王茂荫,向咸丰皇帝上了《条议钞法折》,提出了他的发行纸币的主张。

二、货币主张

(一)建议发行纸币

纸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商品交换规模不断扩大的结果。王茂荫提倡发行纸币,但他不同意以实行通货膨胀来挽救财政困难的纸币方案。在《条议钞法折》中王茂荫总结了历代行钞的弊端:“一则禁用银而多设科条,未便民而先扰民;二则谋擅利而屡更法令,未信民而先疑民;三则有司喜出而恶入,适以示轻;四则百姓以旧而换新,不免多费;五则纸质太轻而易坏;六则真伪易淆而难识;七造钞太多,则壅滞而物力必贵;八造钞太细,则琐屑而诈伪滋繁;九则官吏出纳,民人疑畏而难亲;十则制作草率,工料偷减而不一。”[2](P419)他认为,发行纸币必须“举此十弊去之”。[2](P419)咸丰三年,清政府正式发行“户部官票”。

(二)反对发行大钱

在议准发行官票的同时,内务府大臣肃顺等人提出铸金属大钱的建议,力主以铸“当百”、“当千”的大钱来解决清政府的财政困难。而王茂荫则强烈反对,向皇帝上《论行大钱折》,开篇便提出铸大钱是“窃虑此法之难行,且虑行之稍窒,或併所巳行者而亦致不行”。[2](P493)而后又认为铸大钱必然会导致通货膨胀,使物价上涨,因为“然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2](P493)即如果行铸大钱,政府规定了钱的名义价值,但无法决定物品的实际价值,会出现“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难以为千”[2](P493)的情况。王茂荫甚至预言“日销以铸大钱则民间将无制钱可用”,[2](P499)可惜,王茂荫的这一中肯的正确的主张依然没有得到重视和采纳。咸丰三年(1853),刑部尚书周祖培奏请铸大钱获准,开始滥铸大钱,使清代的币值空前混乱起来。[3](P21)

(三)政府应兑现钱钞

清政府采用发行官票、宝钞和铸大钱三种办法,以期挽救其经济困境,但官钱、大钱泛滥造成币制混乱,还出现伪造大钱和拒收钱钞的现象,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由于严重的经济危机,王茂荫于咸丰四年(1854)三月又上《再议钞法折》,直言为了“通商情而期运转”,[2](P502)即改革币制的补救方案。他认为政府应将不兑现的官票及大清宝钞转为可兑现的钞票,做到“钱钞可取钱”和“银票得随处兑银”。[2](P502--503)王茂荫还在救弊折中明确提出设立准备金,用各省所收的钱粮关税现银为“银票”的现金准备,用“三十余万串”的铜钱作为“钱钞”的兑现准备,[3](P17)然后“有持钞至者,均即兑换,毋许抑勒”,[2](P421)保证纸币能够顺利流通。由于钞币和银、官票能自由兑换,“经过一次发钱,人知钞不终虚,自不急取。”[2](P502)这样提高钞币信誉,稳定民心。

三、货币思想

(一)承认“纸虚银实”,坚持“以实运虚”

承认“纸虚银实”是王茂荫货币思想中的“以实运虚”的前提条件,王茂荫并没有继承将纸币和金属币相对立的思想,而是认为“钞法以实运虚,虽虚可实”,[2](P493)“以数实辅一虚”[2](P420)的虚实原理是可行的。但是纸币“少则重,多则轻”,[2](P420)故不能无限制发行,应该“使银钱处处扶钞而行”,[2](P503)以达到“以虚运法而不至甚为民累,虚实兼行,商民交转,庶几流通罔滞抑”,[2](P504)这样就可以保证纸币的流通。同时,为了防止纸币贬值和通货膨胀,他建议纸币由银号代为发行和兑现,无银号的地方由官盐店或典铺负责兑现,这样既“无累于民”,又“有益于国”。[3](P11)

王茂荫“以实运虚”的货币理论在当时很有实践意义。首先,他没有将纸币与金属币相分离,虚实相辅。虽然在“用钞以辅银而非舍银以从钞”[2](P420)上,并没有形成银本位制,但其主张和清代的基础币制金属币制上相衔接,不致于在货币制度上造成新的混乱。

其次,王茂荫的货币思想与清政府当时的经济现状是相联系的。王茂荫主张发行钞币是“极钞之数,以一千万两为限”,[2](P420)因为他考虑到清政府当时“国家岁出岁入不过数千万两”,[2](P420)所以一千万两钞币和数千万两白银同时流通就可以达到“以实运虚”的效果。

(二)重视钞币的商业信用

王茂荫提出的货币主张主要是为了解决清政府的财政困难。因此,保证钞币的商业信用是钞币能够发行和流通的重要条件。首选,他认识到“然利轻赍与行远,无成色与重轻,较之金银,于民为便”,[2](P421)纸币更实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他主张以政府强制力来保证流通,“凡天下州县,必令于城内立一收钞银号,无论本地异乡民人,有持钞至者,或作交钱粮,或兑换银钱,均即如数兑交”。[2](P421)

其次,他主张依靠私商的力量,把钞币信用和商业信用联系起来,实质上是想以商业信用来增强钞币的信用,运用私商的力量保证钞币的流通。[1](P23--24)王茂荫重视银庄票号在钞币发行中的中介作用,“以银易钱者,官民也;以钱易银者,各项店铺也;而以银易钱,又以钱易银,则钱店实为之枢纽焉”。[2](P503)也认识到商人在钞币发行中所扮演的角色,他说“非有商人运于其间皆不行,非与商人以可运之,方能运之利”,[2](P502)即主张给予商人方便的营运条件,保证其利益,使银庄票号成为钞币周转流通的枢纽。

“先求无累于民,而后求有益于国,方可以议立法”。[2](P419)王茂荫所提出的货币方案是以便民和利民为前提的,主张以准备兑现金来发行纸币,这在当时是比较务实、有效的货币理论。但当时由于清政府财源枯竭,库银空虚,根本无力设立准备金,王茂荫为了挽救清政府的财政危机而提出的奏议,均被朝廷予以议驳。

参考文献:

[1]《王侍郎奏议》点校组.论王茂荫的货币思想[J].安徽.安徽省委党校学报.1990.

[2]《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史部·诏令奏议类》第500册《王侍郎奏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欣士敏.清朝王茂荫的货币思想[J]发展研究.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