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电缆事故浅析新版《安规》存在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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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电缆事故浅析新版《安规》存在的问题

张志强

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新疆2016-08-25

摘要:2006年3月23日,某县供电公司曾发生一起误锯带电电缆(10KV三芯电缆)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事故的主因是施工前未能对施工电缆进行准确辨识和判定,误将并敷的另一条正在运行中的电缆看做是已停电且已做好安全措施的作业电缆进行锯断,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人身事故。笔者对《安规》中锯断电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句分析和研究后,认为包括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版在内的版本,在“12.2.8章节中断开电缆”对锯断电缆的规定条款存在不合理和较模糊之处,且缺乏可操作性。

关键词:配网电缆;锯断;断开;修改;铁钎;加载特定信号;新版《安规》;第12.2.8

0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和电网的飞速发展,电力电缆的应用越来越多,特别是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市区的地域空间变得越来越小,配电网络的电缆化率快速增加,许多城市中心区域已很难看到架空的10KV配电线路,取而代之的是地下配电电缆网络系统,电力电缆的发展应用,一方面为城市的发展节约了更大的地面空间,保障城市绿化、树木的生长不与电力网络发生矛盾,另一方面,由于电缆运行不受自然气候如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运行安全,可靠性高等优越性。近年来,城市每年随着市政工程和配网网架治理的项目,市区内每年都有10%左右的10KV配电架空线路改造入地,变成了隐蔽的电缆线路,配电网的电缆应用技术及电缆运行的安全管理也越来越凸显。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电网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则,随着电缆行业各种应用管理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何使《安规》与新技术、新设备仪器不断融入,使其更完善、更具操作性,是我们电网行业所有同仁的共同职责。

1简析某供电公司曾发生的误锯10KV电缆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1.1事故经过:2006年3月23日,某县供电公司110KV某变电站10KV西关一路218开关保护动作跳闸,经运行人员巡查后,认定为电缆故障,随后,经调度值班员同意,在对该路电缆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后,工作负责人陈某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对故障电缆(直埋式敷设)进行挖掘清理后,发现并行敷设有两条电缆,而工作负责人陈某主观认定两条电缆是并敷并接的同一台10KV开关柜配出线路。实际上,在2003年该供电公司已经对两条并接电缆运行方式进行了变更,一条仍为10KV西关一线,仍由西关一线开关柜配出;而另一条电缆变更为西关二线,由西关二线开关柜配出。当西关一线电缆做完安全措施后,并行敷设的西关二线在仍处于带电运行状态。随后,陈某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对认定错误的西关一线电缆(实际是运行中的西关二线)进行锯开工作,最终导致两人触电死亡的重大人身事故发生。

1.2事故主因简析

1.2.1电缆故障处理前,工作负责人陈某未对该条电缆两端的实际连接方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导致他未能观察到西关一线开关柜只配出一条电缆的实际运行方式,是误判误锯断电缆的起因所在。

1.2.2该供电公司电缆运行管理工作存在缺陷,设备变更运行方式或新设备投入运行后,要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做记录,录入设备台账,并告知电缆运行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由于未执行相关规定,导致工作人员对电缆的实际运行方式不知情,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1.3针对锯开电缆的工作,2005年版本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是:10.2.1.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在该起事故中,工作人员在锯断电缆时违反了《安全规程》的规定,是事故后果加重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即使工作人员锯断电缆前按照当时的《安规》规定步骤执行,只能降低事故发生时人身伤亡的程度,并不能从跟本上降低此类事故发生的几率。具体原因笔者做以下逐句分析。

1.3.1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

电缆做为隐蔽性设备,图纸资料标明的路径往往与实际敷设位置存在差异;配网电缆数量众多,敷设方式通常有直埋、排管和隧道三种,市区内敷设的电缆多为三种敷设方式都有的混合敷设法;同一个路径往往有多条电缆并行敷设或交叉;电缆运行多若干年后,标识牌会出现腐蚀性损坏无法看清;锯断电缆的工作绝大多是投运后的电缆调整运行方式或者对故障电缆的处理工作,如果每次电缆故障处理工作都要查阅资料,会使故障处理的程序增多,停电时间大幅度延长,导致客户投诉、电量流失等问题的发生。因此,该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

1.3.2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

配电网10KV电缆绝大多数为三芯一体的“品”字型结构,从内到外分别是导体、内半导层、主绝缘层、外半导层、金属屏蔽层、填充物、金属铠装层和外护套等,电缆三相导体的“品”字型结构决定了电缆的金属铠装的感应电压为零,在不剥开外护套和金属铠装等结构层的前提下,没有专用仪器或此类型验电器能够验明电缆是否确无电压,也就是无法验电,而在未知电缆是否已经停电的电缆情况下,擅自剥开电缆结构层进行验电,一但误伤到主绝缘层,导体在瞬间会对站在地面上的工作人员身体放电击伤,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1.3.3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从以上1.3.1条和1.3.2条实施后的效果看,仍然无法准确判定是否为工作电缆,更不能确定电缆是否已停电,并且做完安全措施,意味着将要锯断的电缆有可能是带电运行中的电缆,此时,如果仍执行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即使是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仍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当铁钎钉入带电电缆的主绝缘层时,轻则瞬间发生单相导体放电引起电弧灼伤工作人员,重则瞬间发生导线相间短路引起爆炸,造成工作人员重伤甚至死亡的恶性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2005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电力线路部分)中,对锯断电缆工作的规定,不符合配网10KV电缆“三芯一体”结构的运行特征,规定不够合理,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

2对2014年新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中电缆部分的看法分析

2014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第12.2.8章节规定:开断电缆前,应与电缆走向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仪器确认电缆无电压,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

使用远控电缆割刀开断电缆时,刀头应可靠接地,周边其他施工人员应临时撤离,远控操作人员应与刀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弧光和跨步电压伤人。

2.12014年新版的《安规》对电缆工作规定的部分,较以前旧版本有了较大的改进,引入了新设备(远控电缆切割刀),使以前由工作人员近距离的手工“锯断电缆”,改进为“远控操作切断电缆”,具有以下两大优点;

2.1.1避免因电缆施工人员误判误锯运行中的带电电缆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

的发生。

2.1.2避免因运行人员开关、刀闸误操作,停错电,使施工人员误锯带电电缆,

引发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

2.2由于新版《安规》中仍然保留了以前旧版《安规》12.2.8条款中关于断开电缆条款的前半部分内容,意味着旧版本《安规》第10.2.1.9条款中存在的部分问题未能完全纠正,可以避免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却不能避免因误锯带电运行中的电缆引发的设备跳闸的停电事故。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2.2.1应与电缆走向图纸核对相符:电缆的路径图纸资料在直埋敷设或同一管线内敷设有多条电缆敷设的情况下,不能给工作人员提供电缆具体是哪一根的准确信息,该条款无实际应用意义,并可能导致错误判断。

2.2.2使用仪器确认电缆无电压:目前尚无有在10KV三芯电缆结构层不损坏的情况下,能够准确验明电缆是否确无电压的仪器和设备。

2.2.3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在未能准确核对电缆是否为需要处理且已经做好安全措施的电缆前提下,就意味着可能产生误判、电缆有可能带电,用铁钎钉入电缆,属盲目操作,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形成较大威胁,易造成电弧光烧伤或相间短路爆炸击伤工作人员。

3结论及对新版《安规》的修改建议

笔者对上述某供电公司电缆事故通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结合对2005年版本和2014年版本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中第“12.2.8章节中断开电缆”规定内容逐句推敲和比对后提出的以上疑惑。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电缆核实判定工作中敷设情况较为复杂的多条并行或交叉敷设的电缆,常用仪器和方法是用专用的电缆识别仪器,方法是:相对较短的电缆直接进行摸排确认;如果敷设情况较为复杂的,需要在运行(无需停电)或检修状态下的电缆一端加载特定脉冲信号,对该段路径敷设的所有电缆逐一测定,最终确定与施工电缆相符。因此对该章节提出局部修改建议,在保持原章节序列号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用加载特定信号测定的内容,删减掉原来“通过电缆走向图纸核对和用专用仪器验明确无电压”的内容,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措施,个人建议修改后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第12.2.8条开断电缆前,应核实相关资料和电缆两端的安全措施以及电缆的实际运行方式、连接设备的情况等是否相符;并行直埋多条电缆或者同段管线内多条电缆并行交叉敷设时,应逐段摸排核对,或者使用专用的电缆识别仪器(通过在已经停电的电缆一端上加载特定信号的方法测定)核对是否为已经停电的电缆,核对无误后方可工作。在未核对准确前,严禁工作人员损坏电缆本体结构。

使用远控电缆割刀开断时,刀头应可靠接地,周边其他事故人员应临时撤离,远控操作人员应与刀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弧光和跨步电压伤人。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变电设备部分)中国电力出版社二00五年二月十七日出版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中国电力出版社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出版

作者简介:张志强男1968年8月生,1987年1月参加工作,供用电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配电线路高级工,电缆运维技师,乌鲁木齐市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电缆室运检二班班长,从事电力电缆工程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监督、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运维检修、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