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趣”与“服从”的关系在初中体育教学中的正确处理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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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趣”与“服从”的关系在初中体育教学中的正确处理问题

廖克俭

廖克俭(衡山县实验中学湖南衡山421300)

在体育课程教学改革中,谈学生“兴趣”的多,讲学生“服从”的少。专家、学者、教授大多都在谈论如何提高学生体育学习的“兴趣”。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兴趣”就是学习动力,提高了学习兴趣就是提高了学习动力,这样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而工作在一线的体育教师困惑的是,事情如果都按学生的“兴趣”来做,会出现许多问题,例如,在选择学习项目时,有些学生对学校开设的项目不喜欢,这些学生就不去参加学习了;在进行长跑训练时,有些同学因懒惰或畏难,他们就不会去参加训练;在一个模块学习到一半时,有的学生因兴趣转移又要求进行别的模块学习;在某次课中,分项进行活动,有的学生因不能分到自己喜欢的项目而对教师提出要求,教师却不能解决等等。遇到这些情况是否该要求学生“服从”老师的安排?这样做是否背离了新课标的精神?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教师。因此,本文试就以下六个方面,对如何在中学体育教学中正确处理学生的“兴趣”与“服从”的关系作些探讨,权供同仁参考。

1.“运动参与”目标领域中的“兴趣”与“服从”

在体育教学中,学生只有积极投入学习,去练习,去锻炼,我们才能谈其他问题。学生参与运动可能有两种情况:①喜欢运动,喜欢上体育课,在课堂上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去;②不太喜欢运动,在教师的要求下参与运动。第一种是“兴趣”,是学生内在的需要;第二种是“服从”,是来自外部的压力。毋庸置疑,学生对体育学习有“兴趣”,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最好,对这类学生老师要做的就是保持他们的学习兴趣。而对体育学习兴趣不高的学生,教师就要用新颖的教学方法来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如果兴趣依然不是很高,他们也必须参与学习,服从教师的安排,不能因为兴趣不高就不参与学习。

2.“运动技能”目标领域中的“兴趣”与“服从”

教师从事教学要“服从”教学规律,学生从事学习也要“服从”学习规律,从事运动技能的教与学,师生都须服从运动技能形成的规律。比如,在篮球教学中,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传接球和运球技术都还没有掌握,教师就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安排篮球教学比赛,这样的教学是难以获得效果的。现在有的教师对学生学习兴趣的理解有偏差,只注重“运动参与”这个目标领域,认为在课堂上学生只要有兴趣,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学生玩得高兴,就是一堂好课。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真正的喜悦是建立在成功之上的,而学生在体育学习上的成功,主要是建立在掌握与提高运动技能基础上的,如果学生学了半天,什么都没学会,毫无成功感,就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喜悦,也不可能有什么稳定的体育学习兴趣。我们在体育教学中必须注重“运动技能”目标领域。当然,基本功的学习可能是枯燥的,可能是学生不感兴趣的,教师不能因此就不进行基本技术的教学。教师应该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多下工夫,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到基本技能学习中来。千万不能片面理解新课标,只考虑教学内容的趣味性,而不进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

3.“社会适应”目标领域中的“兴趣”与“服从”

人的社会性决定人始终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人必须面对这些关系,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在这些众多的关系中,就有“要求服从”与“服从”的关系。比如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关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要求下级服从某种指令,下级就必须服从。下级对上级的“服从”就是“执行力”的具体体现(经济学观点)。现代社会对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与他人合作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工作能力的体现。在合作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善于与他人相处,当团队的意见与个人的意见发生分歧时,个人就必须“服从”团队,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见去做事,更不能按照自己的“兴趣”去工作。其实,学会与他人相处,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正是新课标的要求,是新课标中“社会适应”领域的一项重要目标。学校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场所,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是为了让他走上工作岗位后,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就必“服从”国家,“服从”社会。学校有义务教会学生处理好这些关系,应该教会学生学会“服从”,在什么时候“服从”。与其让学生到社会上去“交学费”,还不如让学生在学校就学会处理好这种关系。

4.“心理健康”目标领域中的“兴趣”与“服从”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学生接受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服从”。初中生在他进入初中阶段学习之前的教育,他的学习就是服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学生没有选择权,当学生有了选择权之后,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手中的权利,教师又不进行正确的引导,学生完全按“兴趣”来进行选择,当他们的“兴趣”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得到满足时,就容易出现问题,特别是心理问题,如产生沮丧、失落等情绪。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要教育和引导学生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学会“服从”,学会“妥协”。新课标提出的三维健康观,非常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要求学生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不仅拥有健康的身体,还应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笔者认为,“服从”就是一种良好心理素质的体现。初中是人生观形成的起步阶段,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学生形成良好的人生观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初中体育教学中,我们应该认真探索引导方法,给同学们当好最优秀的导向。

5.“身体健康”目标领域中的“兴趣”与“服从”

近些年来学生身体素质总体呈下降趋势,这可能要归咎于电信业的高速发展。在这种状况下,设法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是我们体育教师的重要责任。要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首先要让学生参与到运动中去,这是运动参与的问题,然后在运动中要有适当的运动量,保证学生的身体得到有效的锻炼,身体素质才能提高。运动量、运动强度需要由教师来安排和调控,不能完全凭着学生的“兴趣”来进行,否则,运动量过少,达不到锻炼效果,或是运动量过大,可能出现伤害事故。在发展学生耐力时,不能因为学生一时兴起,就跑个三五千米,没有兴趣就跑个两百米或干脆不跑,这是不行的,我们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提高运动负荷。为了发展身体素质,在练习内容和运动负荷上,学生应当“服从”教师的安排,当然,教师的安排也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合理。

6.在模块选修时学生的“兴趣”与“服从”

所谓模块选修,这里主要指各项体育指标应学内容由学生进行选择性地学习。这是尊重学生的兴趣而设定的,当学生的兴趣因各种原因而不能满足时,学生就要学会服从教学的安排。在模块选修时,针对“兴趣”与“服从”的关系,笔者用比喻的方式告诉学生:“在就业时选择什么单位,是你的权利,你的自由,你的兴趣。但是当你选定工作后,就必须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这是你的职责。”民主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是绝对的,它也受一定条件的制约,学生是在一定环境下发展的,需要“服从”来纠正自己的错误倾向。

传统体育教学过于强调学生的“服从”,教师安排什么学习内容学生就要学习什么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学习的主动积极性,阻碍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这也许是体育教学改革的初衷之一。但是我们不能矫枉过正,只谈“兴趣”不讲“服从”。教师和学生都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兴趣”和“服从”的关系,以利于体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笔者在近些年来的体育教学中,充分认识到了“兴趣”与“服从”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了“兴趣”与“服从”的关系,因此,教学业绩硕果累累,每年所教的初中毕业班学生,体育成绩合格率均为100%,优秀率达80%以上,担任校篮球队教练,所带球队在县篮球赛初中组中获得过三届第一名,两届第二名;担任校田径队总教练,所带校队曾在县运会上每届都是名列前茅,在初中组团体总分中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