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管理与现场签证管理的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 3

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管理与现场签证管理的探析

嵇东

(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北京)

【摘要】任何较大的项目都很少会完全按照项目计划一成不变的进行,尤其是长输管道工程具有跨区域长、工程环境差异大、工程量大、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难度大、物资配送难度大等诸多特点,因此,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人提出的工程变更请求都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所以工程变更是索赔的主要起因。

【关键词】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引言:

当前,我国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业务正步入快速发展和建设高峰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建设将形成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战略通道,建设任务相当艰巨。做好工程变更管理与现场签证管理是维护项目各相关利益方合理利益的必要工作,变更发生时必须收集好相关依据,并对及时做现场好场签证,保证变更依据齐全有效,以便工程结算时有依可循,防止项目各利益方蒙受损失。

一、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管理概述

长输管道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

1.1长输管道工程中常见的变更范围:

1.1.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1.1.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发生实质性变更;

1.1.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1.1.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1.1.5对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的改变(但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1.1.6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1.7合同约定的其它变更情形。

1.2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的程序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一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都有关于工程变更的具体规定。工程变更一般按照如下程序:

1.2.1提出工程变更

根据长输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变更的提出分以下三种情况:

1.2.1.1施工变更:由于施工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于施工图纸、合同或与批准施工方案不一致的施工方案。

1.2.1.2设计变更:因设计不合理或为优化设计方案而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的修改或完善。

1.2.1.3工程变更: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变更。

1.2.2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的批准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发包人协商或经发包人审查并批准;由发包人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修改的应该与涉及单位协商,并一般经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利,一般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同之前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2.3长输管道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和执行

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格局合同规定要求书面认可。

1.3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根据工程变更的具体情况可以分析确定工程变更的责任和费用补偿标准。

1.3.1由于发包人要求、政府部分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此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应该向发包人索赔。

1.3.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变更,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1.3.3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了施工方案的变更,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二、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管理

2.1长输管道工程变更管控的重点

结合近年来长输管道工程项目已发生的变更进行统计,导致发生工程变更的原因,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费用上,地方原因、发包人原因及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是项目变更管控的重点。

2.2长输管道工程变更价格组成

工程变更价款的费用组成应与工程价款的费用组成相同,一般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构成,但其中主要的确定对象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具体分析:

2.2.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工程变更价款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其中,人材机的费用是重点确定内容。

2.2.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分为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量”为单位计价两种形式,当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发生改变时,措施项目费的确定也是确定变更价款时的主要内容。

2.2.3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是工程变更费用的支付来源;而发生工程变更时,材料等的价格显然已确定,因此也不存在暂估价,;而计日工是工程变更的一种计价方式,因此,工程变更价款一般不包含其他项目费。

2.2.4规费和税金:此两项费用的计算很直接,确定出“计算基础”后,乘以投标报价时的“费率”即可。

2.3长输管道工程变更单价确定

对于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的确定,国内以及国际上通用的变更估价原则为“合同中有适用的按照已有单价”、“合同中有类似子目的参照类似单价”、“合同中无适用亦无类似的重新定价”。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子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实质上就是由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该工程量的增减,处理起来最简单。因为当合同中已有项目直接适用变更项目时,由于合同中的工程量单价和价格由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所接受,从合同上讲也是公平的。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即为已有项目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投标报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时包括两种情况:

工程量的变化:由于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者发包人编写工程量清单时工程量编写错误,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工程量产生变化,这种情况不改变合同标的物,不构成变更,执行原合同单价。

工程量的变更: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中已有某些工作的工程量单存的进行增减,这种变更的综合单价执行原合同单价。

2.3.2合同中有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单价的变更,就是指该项目变更应符合以下特点之一:

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两者的材质改变,但是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施工方法、施工环境不变。如砼标号的由C20变为C25。

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两者的施工图纸改变,但是施工方法、材料、施工环境不变。如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的改变或者沥青砼路面设计改变。

对于合同中有类似单价的变更,其变更不得增加关键线路工程的施工时间,也不得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报价。

变更只是对某清单项目的施工工艺或方法进行简单的改变,那也属于“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变更”。但是“简单或部分或稍微改变”的度很难确定,并且承包人投标报价中不可能把报价的组价内容详细写出来,因此界定起来很困难。所以在此不进行说明。

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时,可以将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拿来间接套用,或者对原单价进行换算,改变原单价组价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然后采用,或者是对于原单价的组价,采取其一部分组价使用。

2.3.3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变更,就是指该项目变更应符合以下特点之一:

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的项目性质不同,因变更产生新的工作,从而产生新的单价,原单价无法套用;

因变更导致施工环境不同;

承包人对原合同项目单价采用明显不平衡报价。

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时,须经双方协商,然后确认价格。

《招标施工招标文件》第15.4.3条说明:“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7.3条说明:“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虽然两者规定存在差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变更价款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定才能生效,才能成为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索要工程价款的依据。

对于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的情况,在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下,一般采用按照预算定额和相关的计价文件及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进行计算。若发、承包双方就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到工程所在地的造价工程师协会或造价管理站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双方亦可提请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4长输管道工程变更处理的基本要求与要点

2.4.1做好变更依据、签证工程量的收集。每项工程变更的发生均有其原因,或发包人指令、或技术要求、或第三方限制,变更发生时必须收集好相关依据,并对及时做现场好场签证,保证变更依据齐全有效,以使工程结算时有依可循,防止承包人蒙受损失。

2.4.2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变更,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变更价款。《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5.3.2条变更估价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承包人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报价书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1.2条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此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变更报价书,否则会视为该项变更不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化,从而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2.4.3变更应做到先批后干。目前大多数变更都是随施工随时变,往往变更缺少事前报批手续,没有事前确定变更价款或结算方式,事后算帐容易扯皮。

2.4.4变更报批要求做好技术与经济结算,变更方案应带投资,且报批投资应尽量合理。

2.4.5变更资料应一次性提交齐全,减少审核过程中补充资料。

2.4.6需要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变更项目应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长输管道现场签证管理

3.1现场签证的定义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同签署的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工程变更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签证范围包括“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

3.2现场签证的分类

3.2.1工程技术签证: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3.2.2工程经济签证: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现场的变化、发包人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发包人违约、非承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3.2.3工程工期(进度)签证: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时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

3.2.4工程隐蔽签证:指施工完成后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失,将难以完成结算,其中特别注意的有:基坑开挖验槽记录;基础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桩灌入深度及有关出槽量记录;钢筋验收记录等。

3.3长输管道工程中常见的签证项目

3.3.1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开挖基础后,发现有地下管道、电缆、古墓等。这些属于不可预见因素,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办理手续。

3.3.2停工损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工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可以就此办理签证手续。例如:停电造成现场的塔吊等机械不能正常运转,工人停工、机械停滞、周转材料停滞而增加租赁费、工期拖延等损失;由于甲方资金不到位,中途长时间停工,造成大型机械长期闲置的损失可以办理签证。

3.3.3地质资料信息缺失: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甲方在开工前没有提供地质资料,或虽然提供了但和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基础土方开挖时的措施费用增加,可就此办理签证。

3.3.4甲方供料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供应材料造成的包装破损或者数量不足的签证;甲方供应的原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需要进行加工签证。

3.3.5场内二次搬运:由于道路狭窄,材料、机具不能一次运到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二次搬运发生的费用,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

3.3.6材料的二次加工或使用特殊材料:在包工包料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甲方往往指定采购部分材料,有的不能直接使用需进行现场二次加工。有的设计要求使用部分特殊材料,而定额中未包括需进行现场签证。

3.3.7备用机械台班的签证:根据工程施工不能间断的需要,甲方为了防止停工而提出增加备用设备的要求,对甲方的要求应有现场签证

3.4现场签证中的注意事项

3.4.1以合同约定为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合同对施工范围的约定。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是确定是否可以获得签证的前提,超出合同或变更部分才可以办理签证,属于承包方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的项目不予签证。不能签证的项目主要有:

3.4.1.1擅自变更设计,违反按图施工义务;

3.4.1.2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图设计,不断修改施工设计与方案;

3.4.1.3由于承包方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落后导致的重复施工、效率低下而增加的人工和材料;

3.4.1.4短暂的停水停电;

3.4.1.5承包人租赁机械台班;

3.4.1.6质量问题的整改、返工;

3.4.1.7雨雪天气但不影响施工的室内工程;

3.4.1.8不会影响工期的工程施工中的细小变动(不属于设计变更)。

3.4.2与预算定额中规定相重复的签证项目,不应再要求签证。

3.4.3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项目要齐全。签证中要注明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事由,并附上计算简图、标明尺寸、注上原始数据,明确结算方式、结算单价。

3.4.4注意时限要求。在编制签证时,要注意施工合同条款约定的递交签证时限,承包人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前,将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及结算提交给建设单位,避免造成建设单位拒收的情况发生。

3.4.5签证手续要齐全。要注重合同约定的签证手续和流程。例如每份签证内容按各单项工程不同专业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相关处室或相关部门按签批权限逐层签字审批后,由承包人编制成预算书,报至建设单位工程造价人员审核,,进行过程跟踪结算,竣工结算时直接并入相应工程项下。

结束语:

本文结合作者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长输管道工程中如何做好变更管理和现场签证管理进行了总结与分析,鉴于作者能力有限,欢迎批评指正。但是,不同工程有其不同特点,实际应用中必须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

作者简介:

PMP、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招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