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际私法是一个舶来品。它是随着20世纪初期中国维新倡法运动而传播到中国。中国国际私法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拿来主义”特征。然而,中国法制的现代化要求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必须实现从“拿来主义”到“本土化”的转变。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