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及其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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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及其对策

王芸

土地是人类最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切生产和一切生存的资源”。目前,随着经济建设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突出,尤其是一些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形成大量的土地违法违规用地,严重违背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性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表现方式

当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量大面广,需要逐步的研究和探索,其表现方式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机关或者基层组织违法占地。地方政府机关或基层组织为加快经济发展,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限制,非法征、占土地,或者未批先建,边报边建。

2、企业或者个人擅自占地‘部分企业和群众为进行生产经营而私自租用、侵占土地,或私用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开发建设;一些群众为满足或改善生活所需而私打乱建,违章建房。

3、因监管不力产生违法。个别土地管理职能部门或工作人员因不依法审批、不依法监管土地,出现了一些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问题。

二、土地违法行为的原因

土地违法行为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主观上法制意识薄弱又有客观上的诸多因素,主要包括:

(一)主观原因

1、法制观念知识淡薄,依法用地意识不高。群众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认为建房不需要办理土地用地审批手续,在自己的承包土地上可以使用,在这种情况很常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产业结构调整用地等随意许可,造成违法用地。

2、经济利益驱动。社会各界对土地及房屋的升值非常关注,容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非法用地现象屡有发生。一些个人纷纷抢占城乡结合地区土地非法建房,希望在旧村改造、征地拆迁中得到房屋补偿;地方政府、基层村干部为谋取土地利益,将国有、集体建设土地非法租赁个人或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约束。

3、土地违法中的政府行为。一些政府不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只考虑局部利益及本届政府的政绩,因此未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于依法用地的关系,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用地,在用地问题上“先上车后买票”、置国家法律、国家长远利益于不顾。

(二)客观原因

1、土地资源稀缺,供需矛盾突出。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土地的利用为前提,而国家下达的用地指标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各类社会主体的用地需求,从而成为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内在动因。

2、土地管理体制不健全。一是土地管理制度落后于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审批、轻监管,重指标、轻报批,重征转、轻供地”的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共同责任监管部门沟通不够、配合不力,未真正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执法监察体制不健全,国土执法队伍“缺编少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完全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

3.执法不严,打击不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无权直接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执法程序环节多,从立案、调查、处罚到强制执行至少也得三个月以上,而且当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法院往往要面临经济、民生、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问题,执行工作开展难度较大,这无疑大大消弱了土地执法的威慑作用。

三、治理土地违法行为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破解违法土地难题,必须客观分析土地违法原因,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与合理开发并举,要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原则,对土地违法问题做到疏堵结合,努力构建顺畅的土地管理机制。1、抓宣传教育,强化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一方面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努力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尤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的培养,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宣传,注重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对全社会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2、抓制度创新,有效监督政府行为。开展创新制度,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一是深化干部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土地违法违规“问责制”,实行地方党委政府违法用地“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快财政制度改革,使地方政府摆脱“以地生财”的模式;三是健全土地审批制度,公开披露征地信息,加强纪检机关、新闻媒体以及群众的有效监督,真正做到“阳光行政”。

3.抓动态巡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健全动态巡查防范体系,建立国土部门、国土所、乡镇(街道办)、村居四位一体的执法监察网络,提高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及时采取措施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中,形成“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最大程度的减小土地违法成本。

4.抓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不仅要对违法违规用地者依法处罚,而且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为强化执法监察提供组织有力的保障。

5.抓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土地共同监管责任。应加强与纪检监察、建设、规划、城管、公安等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衔接协调,进一步明确共同监管责任单位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涉及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事项,通报违法违规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6.最后是:强化土地普法宣传工作。每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区政府组织单位部门在区政府门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接受过路人现场咨询,并组装宣传车到主要道路沿线等进行巡回宣传。日常工作中做到执法巡查不忘宣传,办理业务不忘宣传,调处纠纷不忘宣传,真正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带到农民的心头。提高了广大农村两委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新意识。同时,每次组织联合执法时,都安排一辆宣传车,边执法边宣传,提高宣传的效果措施,争取人民的信任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