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 2

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

丁渊源

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湖北省430050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需要由专业的监理人员支持现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不断创新监理方法,探索新的途径,建立健全质量监管制度,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出发,找出建设工程的监理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应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监理质量,因此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就显得十分关键且必要。本文根据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对相关的监理问题和有效的解决措施进行了简要论述,希望可以为其他业内人士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从而助推整个监理行业的进步、完善与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相关问题;有效措施

引言: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出现监督审查不到位,监理过程不规范等情况,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从根本上降低建设工程的项目价值,并给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目前,我国还处在基础建设快速发展时期,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理队伍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政府推行建设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确立了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地位。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理制度改革,维护好市场秩序,履行好监理职责,带头肩负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一方主体责任,使监理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同,多出让业主、政府、社会满意的工程。

一、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由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监理经验不足导致的。大部分的监理人员都从事过施工工作、设计工作、勘察工作,对专业监理知识的认识不够深入,经过一段时间的简单培训就能上岗工作。甚至还有应届毕业生直接参与项目,他们对于监理工作的认识也仅停留在表面上,导致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普遍偏低,监理行业的整体风气大不如从前[1]。在发达国家,工程咨询管理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比例可达70%以上,高达30-40%比例人员具备高技术职称;而我国监理从业人员具有高学历的比例远低于外国,监理人员大多仅大多为大专和本科学历层次,其中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比例还达不到1.5%;在2016年全国82万从业监理人员中,只有仅占13%人员(11万)具备高级职称。现有监理人员结构中,学历和职称方面欠缺,专业技术知识结构薄弱,无法满足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管理的需要,也造成监理单位监理服务水平不高,监理工作现场管理无序,无法全面适应工程建设需要。

(二)工作缺乏规范制度

监理单位没有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细化量化监理管理规定,没有针对性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则。项目监理部没有结合项目实际特点、业主方相关制度和企业自身制度,明确监理部的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和岗位职责,制定符合业务需要的管理制度,而仅仅只是死板硬套原有的制度。如何制订符合监理规范制度,而不仅仅是模糊化的框框条条,特别是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监理业务,也需要制定出操作性强简单易行规范制度。

(三)监理单位职能不明

由于机制、体制等多种相关原因,监理单位的职责很多都被拆解,未能完全实施其监理职能,也未能较好的实现“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职能,或者职能被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以“质量监理”为主。

二、解决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几点措施

(一)完善市场秩序

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市场的恶性竞争[2]。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使监理机制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平化,一定要建立起市场的信誉管理机制,防止那些靠挂靠其他监理单位生存或者是资质较弱的监理单位不能够被建筑行业接受。从监理行业现状看,特别是个别监理企业和人员确实存在不讲信用、不守诚信的问题。如有的企业不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监理人员;有的甚至搞签字监理等等;有的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有的甚至与施工、材料供应商串通损害业主的利益等等。对这些不守信用甚至破坏监理行业信誉的做法和行为我们要坚决抵制。广大监理企业要积极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借用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建设一体化工作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政府监管和诚信体系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人员技能培训

监理企业会和施工各方进行工作的接触,需要掌握好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够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监理工作者的技能参差不齐,为了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水平,需要加强对他们的技能培训。首先需要加强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让监理工作者具有这个意识和思维之后对于今后的技能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铺垫作用;其次需要定期对其进行专业监理知识的培训,增强理论技能,同时需要和实践相结合,将理论知识充分的应用到实际的监理工作中,进一步的提升监理者的经验和技能。在培训中,需要充分的利用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化培训。除此之外,还需要提升监理者的素质修养,提高道德修养,防止出现监理者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的现象。

(三)加强设施检查

这一点对于监理工作而言尤为重要[3]。对于施工项目当中的一些重要的材料设施,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施工建设可以在此基础之上有条件的进行与开展,最终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的完整性和协调性。对于使用到的设备以及材料,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检验,对其安全性进行分析,保证过硬的质量。针对关键工程采取主要采取ABC分类法进行管理,通过质量管理点或质量控制点设置,关注影响产品质量的核心因素,在现场对质量管理点或质量控制点工程施工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活动旁站。

(四)健全法律规定

健全的法律规定能够对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以法律的强制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此,各监理企业需要积极的关注建筑法律的修改信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监理行业的广泛的呼声传递到立法机构,使其能够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切实的考虑到监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同时,对于法律的制定需要尽量做到细致,不能够笼统的规定职责,而是需要明确各个细节,这样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有章可循,降低问题解决的难度。作为地方的监理管理部门还需要定期的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估,实施监理单位的法人问责制度。

(五)扩大业务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模式,代表了工程咨询重要的发展方向和趋势[4]。有条件的监理单位应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为业主提供覆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工程监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形成了有序、协调的新局面,推动了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促进了工程建设水平和效益的提高。在新形势下,我国的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工程监理工作能够实现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确保国家、公众以及业主的利益。虽然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展多年,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认识,但是在建设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行业市场不规范,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监理人员素质不齐,整体上需要继续提高、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机制不完善等,监理行业面临发展和变革、困难和机遇并存的挑战,我们要积极面对,努力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将不利因素转化为发展动。因此,针对建设工程监理问题展开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参考文献:

[1]王晓平,崔冠杰.国大型工程管理[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21)119-120.

[2]王胜万,三峡工程投资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J].中国投资与建设,2017(15)89-90.

[3]金德钧,施工项目管理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03)79-80.

[4]张毅,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张毅司长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建监协〔2018〕2号,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