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变更对其造价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 2

论工程变更对其造价的影响

刘坤

摘要:工程变更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简单,如果能事先制订详细的办法进行预控、实施过程中多方面进行把关,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一定能达到科学、有序,进而能有效地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工程变更;工程量;造价;单价;施工工程变更是大多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的,由于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调整或是设计不够完善而发生变更,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只要发生工程变更就会对工程造价有一定的影响,下面是对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的一点看法:

1工程变更的涵义

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称之为工程变更。在合同仍然有效的前提下,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发包人同意,合同中某些权利义务做出相应修改。在表现形式上它有以下类型:

(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结、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的附加工作或为提高局部工程质量附加的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7)合同中所列出的工程项目中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8)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工程实施的优化方案等;

(9)不可预见因素而带来的施工难度增加或减少。

为便于工程合同和造价控制,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技术的要求或现场施工环境的变化以及业主的要求,均可能产生工程变更。为了降低工程变更费用,可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减少图纸本身的问题而引起的设计变更;提高工程招标文件的质量,特别是工程量清单应项目齐全,数量准确。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任务前,应根据项目的实施目标,特别是分阶段实施的工程,周全考虑本阶段要实施的项目。以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临时增加项目,而产生业主引起的变更,导致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及费用上的索赔。应寻求业主与承包商平等协商,签署变更协议或施工签认单;之后在该工程结算过程中,方可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工程变更协议执行,这样才可能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工程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3)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工程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4)工程变更是编制预算增减账的依据,应建立工程变更的签办制度,制定出签办各方能够相互配合又能相互制约的程序。绝大部分的工程变更是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因此工程变更应实行"先办后干及时审"的原则,避免发生施工完成后无法核实工程量和对单价费用方面的争议。

3对于工程变更如何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把工程建设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强调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严格地监控。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责任制约。

(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作者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2)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工程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3)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4正确确定变更工程计价方法

就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来说,业主总是力图让变更规模在保证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小,以减少投资规模;而作为承包商来说,由于变更工程或多或少的会打乱其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给工程的管理和实施带来程度不同的困难,所以总是希望以此为理由,向业主索赔变更工程的费用。在工期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而对变更部分的作价,也是最不容易处理的棘手问题。

4.1在变更工程结算中,对于采用固定单价的工程合同来说,在施工中若发生工程变更事项,其关键是如何正确确定其变更工程的结算价格,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基建工程结算中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变更工程施工的情况,正确地确定变更工程结算单价是一个难点问题。变更工程结算价值应区别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原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变更工程结算价值的确定

a.若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的,直接使用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的单价,作为变更价;再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变更工程量计算确定变更工程的结算价值。

b.若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但变更项目与清单中项目类似时,发(承)包人以清单中单价为基础,通过组合、内插、外延或套用等方式估算单价;再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变更工程量计算确定变更工程的结算价值。

c.若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依据现行预算定额消耗为基础,参照原清单中单价分析表中确定的投标费率来确定变更单价;再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变更工程量计算确定变更工程的结算价值。

(2)原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工程结算价值确定

a.原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工程项目,其性质和内容如果与原工程合同性质、内容完全相同,则工程变更结算单价可以采用原合同单价或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单价,确定变更工程结算单价,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变更工程量确定变更工程结算价值。

b.原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项目,其性质和内容如果与原工程承包合同性质、内容完全不同,则应由业主与承包商另签新的合同文件,重新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合同价值,按新增工程结算价值处理。因此,造价工作者可按实际变更工程量和新合同单价确定变更工程的结算价值。

4.2在变更工程结算中,对于采用固定总价的工程合同来说,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事项与原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其性质和内容完全相同,在变更工程结算中,注册造价工作者对于变更工程结算价值则不予确认,仍按原合同价值确定该工程结算价值。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事项与原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其性质和内容不相同,在变更工程的结算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参考类似工程结算单价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重新确定变更工程结算单价,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变更工程价值。

总之,工程变更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简单,如果能事先制订详细的办法进行预控,实施过程中多方面进行把关,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一定能达到科学、有序,进而能有效地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发生。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变更控制是关键,创造适宜的条件,合理确定管理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切实从具体工作做起,只有准确地理解、掌握工程变更的涵义和范围,采取正确计价方法,才能合理地确定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