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黑格尔的悲剧冲突理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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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黑格尔的悲剧冲突理论

胡欣欣

浅析黑格尔的悲剧冲突理论

胡欣欣(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河南信阳464000)

摘要:黑格尔的美学理论是其哲学思想的组成部分,本文重点论述了黑格尔的悲剧冲突理论及其在悲剧史上的进步性与局限性。黑格尔强调悲剧的结局是局部善的、合理的东西的毁灭,而全面、正确、进步的伦理观念——“永恒正义”则在悲剧所认为的痛苦和毁灭中得到保存和升华。黑格尔悲剧冲突理论是一种有冲突无是非理论,并且有其积极意义。

关键词:辩证法;悲剧冲突;“有冲突无是非”说

尔是十九世纪德国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和美学家,是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的美学思想是其哲学理论的重要来源,而最能体现黑格尔美学思想的则是他的悲剧冲突理论。黑格尔是第一个把矛盾冲突学说真正应用于悲剧理论的哲学家,他认为“悲剧是一切艺术形式中最适合于表现辩证法规律的艺术。”如果我们研读黑格尔的悲剧学说,就会发现,黑格尔正是在用悲剧来实践他的辩证法理论。

黑格尔通过矛盾法则来说明悲剧冲突的性质,认为悲剧不是因为个人的偶然原因造成的,那只是表面的现象,悲剧冲突的根源和基础是“两种实体性伦理力量”的冲突,由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认为,人类的意志理念具有能动作用,是绝对理念分化出来即对立统一体,因而冲突双方所代表的伦理力量都是合理的,但相对于绝对正确的“永恒正义”来说,同时都有道德上的片面性。在冲突当中,各自坚持自己的片面性,而损害对方的合理性,这两种善的斗争,必然引起悲剧性的冲突。

黑格尔借用索福克勒斯的作品《安提戈涅》来说明自己的理论。剧中,国王克瑞翁代表的是第二种伦理力量,即国家的安全荣誉;安提戈涅则代表第一种伦理力量即家庭伦理道德。在黑格尔看来,这两种理念都是合乎理性的,是善的。但由于片面维护和坚持自己所代表的那部分力量,互相损害,因而又都有不合理的因素。他们产生矛盾,进行斗争,导致不可避免的悲剧性结局。假若安提戈涅让哥哥暴尸荒野则违背了她所代表的家庭伦理道德,从而否定了自己;假如埋葬了哥哥则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与父亲克瑞翁发生冲突。但是,“一切外化为实际客观存在的概念都要服从个别具体化的原则。”安提戈涅选择了前者,于是被父亲囚禁在石牢中,在郁郁不安中自杀,从而导致已与安提戈涅订婚的王子海蒙以及王后的自杀,只剩下国王克瑞翁一人孤独的空守王位。在黑格尔看来,家庭伦理和国家安全荣誉这两种伦理力量本来处于和平统一状态,在悲剧里外化为不同的人物性格——克瑞翁和安提戈涅,这两者的行为都是合理的但又具有片面性。合理之处在于:国王必须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从而处死安提戈涅的哥哥;而安提戈涅由于家庭的伦理道德,必须收葬哥哥。在这些合理行为的同时,国王的举动破坏了家庭的伦理道德,而安提戈涅则触犯了神圣的法律和君主的意志,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一方的行动必然引起另一方的反对,结果双方都只能得到悲剧性的结局——安提戈涅的自杀和国王的孤零一人。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最终取得胜利的是他们所代表的普遍的伦理力量,这些普遍的伦理力量在新的高度上取得了和谐,这就是黑格尔的“和谐”。由此可见,黑格尔强调悲剧的结局是局部善的、合理的东西的毁灭,而全面、正确、进步的伦理观念——“永恒正义”则在悲剧认为的痛苦和毁灭中得到保存和升华。

黑格尔说:“冲突要有一种破坏作为它的基础,这种破坏不能始终是破坏,而是要被否定掉。它是对本来和谐情况的一种改变,而这种改变本身也要被改变掉。”黑格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冲突:

第一,物理的或自然的情况所产生的冲突,这些情况本身是消极的,邪恶的,因而是有危害性的;

第二,由自然条件产生的心灵冲突,这种自然条件虽然本身是积极的,但是对于心灵,却带有差异对立的可能性;

第三,由心灵性的差异而产生的分裂,这才是真正重要的矛盾,因为它起于人所特有的行动。

第一种冲突,自然力量只能作为单纯的原因发生作用。黑格尔认为,但就它们本身来看,这一类冲突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其所以采为艺术的题材,只是因为自然灾害可以发展出人类心灵性的分裂作为它的结果。典型例子就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阿尔克斯提斯》,以阿德默特的病为前提,才导致了进一步的冲突,才有了阿尔克斯提斯的自愿牺牲、挽救丈夫,从而挽救了她儿女的父亲和她的国王。

第二种冲突中,自然力量的价值在于它是悲剧冲突的背景,使冲突的产生具有可能性。黑格尔把这类冲突分为三类:

a.“与自然密切联系的权利,如亲属关系、继承权之类,正因为这种权利是与自然性相联系的,它就可以有杂多的自然定性,但是权利这种主要的东西,却只是单一的。这方面最主要的例子是王位继承权。”这种继承权不是被明白规定的,还没有被法律明文和它所代表的社会秩序加以约束,所以冲突在所难免。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七英雄攻忒拜》的主题就是兄弟间为争夺王位发生冲突,冲突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b.第二类是由于出身的差别造成的。在这一部分的论述中,表现出黑格尔人本主义的平等思想。他认为,一个人处于什么样的阶段这不能由他的天生条件限制,而应该按其教养、知识、天才自由的选择。

c.第三类是“天生性情所造成的主体情欲”。他认为体现此类冲突最显著的例子是莎士比亚的悲剧《奥赛罗》。这种主体情欲本身并不是冲突的主要因素,只有当主体由于这种情欲行动从而陷入更深的冲突时才有价值。比如奥赛罗,他的多疑致使他杀死自己忠贞的妻子,从而自己的行动与自己善良的天性发生冲突,他的行动否定了自己,此时,他的妒忌才显出其对于悲剧性冲突的意义。在这一段论述中,一方面,黑格尔发现了悲剧的价值在于行动,只有诉诸行动,主人公的悲剧性才能强烈的震撼观众,从而产生哀怜与恐惧。另一方面,黑格尔把人的妒忌、野心和贪婪这些所谓主体情欲看成是人天生就有的,也表现出客观唯心主义对他的美学思想的影响。

第三种冲突是黑格尔所着力论述的。他认为这才是真正本质性的、理想的冲突。他把这最后一种冲突的深刻根源归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须有一种由人的某种现实行动所引起的困难、障碍和破坏;另一方面须由本身合理的旨趣和力量所受到的伤害。只有把这两方面定性结合在一起,才是这最后一种冲突的深刻的根源。”

黑格尔把上述原则作为出发点,得出以下两方面结论。一方面:“内在的和外在的有定性的环境、情况和关系要变成艺术所用的情景,只有通过它们所引起的心情或情绪才行。”另一方面:“情境在得到定性之中分化为矛盾、障碍纠纷以致引起破坏,人心感到为起作用的环境所迫,不得不采取行动去对抗那些阻挠它的目的和情欲的扰乱和阻碍的力量,就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当情境所含的矛盾揭露出来时,真正的动作才算开始。”从这两方面的结论我们可以看出,黑格尔“正”、“反”、“和”的辩证理论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实践与验证

结语

黑格尔的悲剧理论只是他关于绝对理念的范围广阔的学说中的一个小部分而已。但是,他却在亚理士多德奠定了经典的悲剧学说之后作出了具有独创性意义的理论突破,在悲剧的性质方面运用辩证法说明悲剧冲突的必然性,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贡献。

参考文献:

1.《美学》[德]黑格尔著,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2.《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3.《西方文论史》马新国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4.《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伍蠡甫,胡经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5.《西方悲剧学说史》程孟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6.《悲剧心理学》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