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操作中的安全要求李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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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操作中的安全要求李涛

李涛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设备维修中心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010300

摘要:随着汽车起重机在我国生产活动中使用频率明显增加,各类事故呈上升趋势。汽车起重机最常见的事故是翻车和折臂事故,翻车事故的主要起因是起重机丧失稳定性。丧失稳定性的原因有吊重超载、支承不平、惯性力、离心力、风力等:折臂事故多是由于起重臂仰角过大,再加上惯性力的作用.起重臂下坠所致。要减少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必须规范汽车起重机操作行为.确保安全无误。

关键词:汽车起重机;操作;安全;

一、汽车起重机的分类

按额定起重量分,一般额定起重量15t以下的为小吨位汽车起重机;额定起重量16~25t的为中吨位汽车起重机;额定起重量26t以上的为大吨位汽车起重机。按吊臂结构分为定长臂汽车起重机、接长臂汽车起重机和伸缩臂汽车起重机三种。定长臂汽车起重机采用固定长度的桁架吊臂,多为小型机械传动起重机,采用汽车通用底盘,全部动力由汽车发动机供给,不另设发动机。吊臂用角钢和钢板焊成,呈折臂形,以增大起重幅度。接长臂汽车起重机的吊臂也是桁架结构,由若干节臂组成,分基本臂、顶臂和插入臂,可以根据需要,在停机时改变吊臂长度,由于桁架臂受力好,迎风面积小,自重轻,是大吨位汽车起重机唯一的结构形式。伸缩臂液压汽车起重机,其结构特点是吊臂由多节箱形断面的臂互相套叠而成,利用装在臂内的液压缸可以同时或逐节伸出或缩回,全部缩回时,臂最短,可以有最大起重量;全部伸出时,臂最长,可以有最大起升高度或工作半径,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小吨位汽车起重机的主要品种。按动力传动,分为机械传动、液压传动和电力传动三种。

二、全液压汽车起重机结构

全液压汽车起重机的整机由底盘、转台、吊臂等组成。转台可以360°连续回转,装有滚球式回转支承,轴向柱塞马达驱动。转台在作业时须先放置发支腿,以增大机械的支承面积,保证稳定,避免轮胎和车架悬挂弹簧受载。支腿为箱式结构,液压操作升降,并装有液压锁。汽车起重机的工作装置包括吊臂、变幅系统、起升系统和伸缩系统。在工作幅度(吊臂工作半径)为3000mm时,最大起重为8t。吊臂由两节箱形断面的臂组成,其最下一节为基本节,基本节下端铰装在转台上,由变幅液压缸改变其倾角。吊臂为两节伸缩式,在基本节内叠套有顶臂,利用装在臂内的伸缩液压缸使吊臂伸长,从而使起升高度或工作幅度发生变化(一些中吨位汽车起重机吊臂由三节或四节组成,大吨位汽车起重机可多至10多节)。吊臂的伸缩由伸缩液压缸和顺序阀来控制。吊臂内装有伸缩液压缸和顺序阀,伸缩时,压力油经过顺序阀进入顺序阀使两节伸缩臂一起伸出,伸到最长位置以后,顺序阀接通伸缩液压缸油路,使伸缩液压缸推动一节臂(顶臂)继续伸出,吊臂缩回时顺序相反,这种机构又能使各节臂顺序伸缩,其操作简便,动作可靠。起升系统由低速大扭矩轴向柱塞马达驱动,通过双速型直圆柱齿轮减速器、平行槽式卷筒带动钢丝绳及吊钩。下部车身采用东风EQ140型载重汽车底盘。

三、汽车起重机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1.随着汽车起重机使用频率的增加,各类事故呈上升趋势,最常见的事故是翻车和折臂。翻车事故的主要起因是起重机丧失稳定性。丧失稳定性的原因有吊重超载、支承不平、惯性力、离心力、风力等。折臂事故多是由于起重臂仰角过大,再加上惯性力的作用使起重臂下坠所致。要减少类似事故发生,必须规范汽车起重机操作行为,确保安全无误。汽车起重机使用之前,要检查安全装置。主要的安全装置有幅度指示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压力表等。幅度指示器指针能反映出各种工况下吊臂的仰角值,根据幅度参照“起重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来决定允许的起重量,以免过载。起升高度限位器用于防止吊钩过卷,当吊钩过卷时起钩动作自动停止。各液压系统油路的工作压力通过压力表显示,在安全装置齐备的情况下,空转各系统运转正常时方能实施操作。起重作业时,地面应平整坚实,支腿必须处于全伸状态,并应将起重机调整成水平状态。最长臂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五级。起重机前方禁止作业,即吊钩重心在起重作业时不得超过回转中心与前支腿(左右)接地中心线的连线。在起重量指示装置有故障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应按起重性能表规定确定起重量,吊具重量应在总起重量之内。吊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或斜拉重物避免侧载;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和起重链;起吊重物时不准落臂;必须落臂时应将重物放下重新升起作业;落臂时油门要小,抬臂时油门要大;回转动作要平稳,不准突然停转;当吊重接近额定起重量时,不得在吊离地面0.5m以上的空中回转;起重机在起吊重载时,应尽量避免吊重变幅;起重臂仰角很大时不得将起吊的重物骤然放下,防止后倾;不准吊重行驶。

2.安全技术要求。(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驾驶员不应进行操作: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2)驾驶员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f.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h.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i.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3)用2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4)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四、起重机使用中的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1.起重机制动器松不开闸的原因。起重机制动器松不开,电动机运转声音发闷,如果发生这种现象,有烧毁电动机的危险,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常见电磁制动器打不开(松不开闸)的原因主要有:主弹簧调得过紧,电磁铁吸力不够,从而不能松闸;短行程制动器顶杆弯曲,电磁铁吸合时,不能产生足够的位移,制动器则不能松闸;电磁铁动、静铁芯极面间距偏大,电磁铁不能很好的吸合,或者电压过低,都可能使制动器松不开;制动器铰链被卡塞,使闸瓦脱不开制动轮。液压电磁铁的制动器,有可能是油液使用不当,油的牌号不符合技术要求,油质不良使油路堵塞,也会使制动器松不开闸。

2.起重机制动器刹不住负荷的主要原因。常见起重机制动器刹不住负荷的主要原因有:制动器的主弹簧弹力过小,弹簧过松,制动器闸皮刹不住闸轮;制动器的制动臂拉杆过长,使闸瓦与闸轮的间隙过大;拉杆系统的活动关节卡住,闸瓦不能刹住闸轮;制动轮表面有油污,使闸轮打滑;制动器闸皮过度磨损,使闸瓦压力不够。

参考文献:

[1]胡慕因,浅谈汽车起重机操作中的安全要求.山东科技出版,2013.

[2]郝占松,吴宜民,张立梓.现代电工手册:广东科技出版,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