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救治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效果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6-16
/ 2

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救治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效果分析

宋丽芸

(晋宁区人民医院650600)

【摘要】目的:分析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救治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效果。方法:选取2016年3月-2017年5月我院收治的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患者46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n=23)和治疗组(n=23),对照组采用阿托品治疗,治疗组采用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治疗,比较两组心律失常改善效果。结果:治疗组患者入院后6h、12h的救治有效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心律失常消失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两组间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患者采用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救治,可显著提高治疗效果,其安全可靠,值得临床采纳和借鉴。

【关键词】急性乌头碱中毒;含镁极化液;利多卡因;心律失常

乌头碱属于生物碱的一种,其在草乌、川乌及附子等中草药中广泛存在,主要应用于关节炎、腰腿痛、风湿病的治疗。由于乌头碱具有较强的毒性,一般0.2mg的口服剂量即可导致中毒现象,患者往往会伴随严重的心律失常现象。急性乌头碱中毒患者病情发展呈现迅速不可控的状态,具有较高的死亡率,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1]。合理选择积极有效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选取我院收治的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患者46例作为研究对象,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3月-2017年5月我院收治的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患者46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n=23)和治疗组(n=23)。对照组男12例,女11例,患者年龄20-68岁,平均年龄(48.3±3.4)岁。其中药酒中毒2例,口服乌头中毒18例,口服药用附片中毒5例。治疗组男21例,女15例,患者年龄22-69岁,平均年龄(49.5±3.2)岁。其中药酒中毒1例,口服乌头中毒17例,口服药用附片中毒3例。将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进行比较,组间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可展开比较。

1.2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立即予以基本对症治疗,对生命体征变化进行密切观察,加强心电、电解质监护,予以血气分析和心肾功能、心肌酶监测,尽快予以催吐、洗胃、导泻等,同时予以利尿、补液,对水电解质紊乱进行纠正,针对休克者首选予以扩容处理,然后应用多巴胺丁胺等对血压进行维持。对照组采用阿托品治疗,0.3-0.5mg行皮下或静脉注射,最大给药剂量控制在2mg。治疗组采用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治疗,其中的利多卡因剂量为1-2mg/kg(50-100mg)行静脉注射,必要的情况下间隔10-30min进行1次重复给药;含镁极化液具体包括葡萄糖500mL、胰岛素10U、浓度为10%的氯化钾10mL、浓度为25%硫酸镁10mL,给药方法为静脉滴注。待患者病情基本恢复稳定且心律失常症状完全消失后,方可停止继续给药。

1.3疗效评价标准

对两组患者入院后6h、12h的救治有效率及心律失常消失时间进行观察统计,其中显效:恢复正常心律,乌头碱中毒症状全部消失;有效:前收缩由频发逐渐转变成偶发,心动过速、心房颤动控制良好;无效:心律失常情况未得到任何缓解或持续加重。救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2]。

1.4统计学处理

涉及到的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22.0的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救治有效率使用(%)予以表示,x2检验组间比较,心律失常消失时间使用()予以表示,对比行t检验,P<0.05表示组间差异显著,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比较两组不同时间段内心律失常改善效果

治疗组患者入院6h、入院12h后的救治有效率与对照组进行比较,对照组均明显低于治疗组,组间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见下表。

表1比较两组不同时间段内心律失常改善效果[n(%)]

2.2比较两组心律失常消失时间

治疗组平均心律失常消失时间为(5.3±1.4)h,对照组为(19.7±2.6)h,组间比较,治疗组心律失常消失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t=23.3866,P=0.0000)。

3讨论

乌头碱因为毒性较强,过量服用后很快就会表现出中毒症状,导致乌头碱中毒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为严重性心律失常。目前临床尚未研究出乌头碱中毒的特效解毒药,越早进行治疗和处理心律失常,则可取得越好的治疗效果[3]。

利多卡因属于临床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常用一线药物之一,其作为膜稳定剂,可有效抑制Na+内流,同时对K+外流发挥促进作用,其可使心室传导明显减慢,使折返激动快速消除,进而达到抑制心脏自律性的目的[4]。在此基础上,联合应用含镁极化液,有利于显著缩短心律失常消失时间,提高治疗总有效率[5]。

根据此次研究结果,治疗组平均心律失常消失时间短于对照组,其入院6h、12h的救治有效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由此证明,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患者采用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救治,可显著提高治疗效果,其安全可靠,值得临床采纳和借鉴。

参考文献

[1]陈琼.利多卡因配合含镁极化液救治急性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86例[J].中外医疗,2014,25(13):133-134.

[2]徐茜.利多卡因持续微量泵泵入在乌头碱中毒救治中的护理体会[J].医学信息,2014,07(4):208-208.

[3]买泓,赵刚,吴雅莉等.胺碘酮与利多卡因治疗乌头碱中毒所致室性心律失常疗效分析[J].西部医学,2013,25(7):1031-1032,1035.

[4]刘美玲.胺碘酮与利多卡因治疗乌头碱中毒所致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探讨[J].心血管病防治知识(下半月),2015,12(10):55-57.

[5]李庆德,吴增华,张艳萍等.利多卡因持续微量泵泵入在乌头碱中毒救治中的应用[J].黔南民族医专学报,2014,36(1):27-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