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监管的建议张喜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7-26
/ 2

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监管的建议张喜明

张喜明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标志。

本人在平时监督工作过程时,发现部分工程存在一些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的问题,并针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监管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的问题

1.1最低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这种“重价格、轻质量”的指挥棒,不符合新发展理念,助长以次充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同时极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埋下质量安全隐患。

1.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影响了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投入;重大变更未及时经设计院认可,未及时重新审图;一味追求进度,忽视工程质量。

1.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执行;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质保体系不健全,人员履职不到位;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常见质量问题仍未完全消除。

1.4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机构不健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缺乏针对性;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隐蔽记录、检验批资料只签字不审查。对原材料、成品等进场把关不严,见证取样工作不及时;隐蔽验收流于形式。

1.5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无检测合同,无检测方案,擅自检测,甚至出具虚假报告等。

1.6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存在许多问题;参加分部验收流于形式,不履职到位,不能发现质量问题。

2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监管的建议

2.1严格监督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

(1)“最低价中标”这种招标模式不能适应当前的要求,我国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最低价中标”修改为“合理低价中标”或“平均投标价中标”,防范恶意低价投标;要体现优质优价,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多的优质工程。

(2)建设单位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程开工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重大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通过审查合格后才能组织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才可以要求进度;合同中要约定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施工单位要明确质量安全目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起关键作用,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满足项目且具备资格的项目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行之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方案、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创优方案等

(4)监理单位要建立满足监理任务要求的监理机构,配备专业设置合理的持证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常见质量问题防治监理细则,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并实施旁站监理,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实;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签字认可;对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应书面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立即停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关键部位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强化“IMT”系统应用。确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份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6)勘察、设计单位要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勘察单位在工程勘察时不得偷工减料、虚报进尺,弄虚作假。设计单位要保证工程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对容易产生常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细化设计;且满足节能环保的要求;参加分部验收要认真履职,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有勘察、设计意见;

(7)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突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抗震设防等关键环节技术审查,对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排除质量安全隐患,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2.2强化监督力度,创新监管方式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以下简称IFA系统)及实名制信息登记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对不在岗履职人员进行不良记录处理。

(2)逐步落实“监管通”全覆盖,“全程留痕”、让监管“无死角”;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公开化,将重点环节、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检查作为监管人员检查的主要内容,监督人员检查工作成果实时记录、上传,检查信息实现互通、共享、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通过对项目现场检查量化打分、记录,直接形成在建项目和企业信用评分。

(3)强化监督力度,加大对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抽查和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常见质量问题的防治;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方式。也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在监督抽查和巡查过程中发现实体质量存在严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黑名单内。

(4)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创优示范引导。引导工程开展实施“质量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精细化”、“样板领路”等控制措施,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开展“相王杯”、“黄山杯”、“鲁班奖”和国优奖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对组织开展观摩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优质工程。

(5)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逐步消除建筑质量常见问题。开展工程常见问题防治专项治理,重点对开裂、渗漏、外保温脱落、粉刷层强度偏低进行检查。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结合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标准化,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基本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减少质量投诉。

3结论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质量监督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加强对常见质量问题防治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形式,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2]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