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术后复发外科治疗临床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 1

胃癌术后复发外科治疗临床分析

胃癌术后复发外科治疗临床分析

王永宝(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外科265500)

【中图分类号】R73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42-0111-02

【摘要】目的探讨胃癌术后复发外科治疗的各种方法。方法胃癌术后复发运用不同的外科手术方法治疗。结果45例胃癌术后复发患者经外科治疗后,生存1年内32例占71%,生存3年内25例占55.6%,生存5年以上15例占33.3%。结论掌握胃肠道恶性肿瘤的病理特点,应用合理的治疗方法,充分切除原发癌,对复发患者应综合治疗,通过再次手术达到根治的目的。

【关键词】胃癌术后复发外科治疗转归

胃癌仍然是我国病死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之一,早期胃癌约有5%,而进展期胃癌约有50%在5年内死亡,导致死亡的最终原因往往是肿瘤复发。因此,对复发胃癌的诊断和治疗成为胃癌诊治领域的新课题,我院自2006年12月至2012年5月共手术治疗45例胃癌术后复发患者,治疗效果良好,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患者45例,男28例,女17例,年龄37~75岁,平均51岁。首次手术情况:根治性手术23例,姑息性手术10例,单纯切除12例。所有病例术后病理证实为胃癌,术后复发时间8~46个月,平均20个月。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上腹不适及腹痛等。第一次手术方式BI式16例,BⅡ式29例,上消化道钡透示吻合口狭窄,黏膜增粗、紊乱、或腔内充盈缺损。胃镜检查示吻合口周围有新生肿物或吻合口梗阻,胃镜活检,病理证实为胃腺癌复发。第二次手术病例中,术前病理检查阳性40例,另5例术后病理证实。

1.2方法

残胃复发的手术:此种复发形式多发生在首次手术为根治手术的病例,其中包括早期胃癌、异时性或同时性多发癌、残胃癌等。此种复发距首次手术的时间长,手术切除率高,应积极争取根治手术,包括残胃全切、受侵脏器及淋巴结的联合切除。

局部复发的手术治疗:局部复发是指吻合口周围复发,其主要表现为吻合口狭窄,上腹可触及包块,早期发现局部复发。但此种复发早期诊断较困难,治疗应行吻合口部的消化道全切除术,往往需要联合周围受侵脏器的切除,手术侵袭较大。

腹膜复发的手术治疗:手术多为姑息性肠切除,有多段肠狭窄时,肠切除困难,往往需要肠造瘘,对由于Schnitzler转移所致的直肠狭窄,可行结肠造瘘术。对于腹膜广泛转移者,可行腹膜广泛切除术,术中温热化疗,术后化疗。

淋巴结复发的手术治疗,首次手术淋巴结转移率较高的患者常见此种形式复发。大多数淋巴结复发的病例很难切除,对于腹主动脉旁有明显淋巴结转移者不是手术适应证。对于孤立性淋巴结转移的病例,不能单独清除淋巴结,应行包括残胃在内的联合脏器切除术,才能彻底清除淋巴结,对于不能切除的病例,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改道术、造瘘术、减瘤术,以缓解病情。

血道转移(以肝转移为例)首次手术为BomnannⅠ、Ⅱ型的分化型腺癌,有脉管浸润者,易发生肝转移,包括预后较好的早期癌及中期胃癌也可发生肝转移。复发多在2年左右,发现后的生存期大多仅为数月,预后不良,只有少数可行手术切除。适应证为孤立的转移结节或偏在性2~3个转移结节,局限于肝内一叶内者。可行肝转移灶切除或肝叶切除,术后行肝动脉插管化疗。

2结果

45例胃肠癌术后复发患者外科治疗后。生存1年内32例占71%,生存3年内25例占55.6%,生存5年以上15例占33.3%。

3讨论

胃癌复发的部位很多,主要为上腹部的脏器如胰腺、十二指肠、肝脏等。在本组中,有28例侵及胰腺,横结肠结肠及其系膜,其中7例引起肠梗阻,乙状结肠、小肠腹腔种植转移各2例,所有病例均为术后病理证实。且以相邻器官浸润为主要特点。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第一次胃切除后使胃及胃周围的淋巴管断裂,然后再生形成吻合及侧支淋巴管的形成,形成了异常淋巴流等原因。残胃癌的异常淋巴流向主要流向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方向为沿原来胃左动脉,胃后动脉及脾动脉的方向。第二个方向为沿胃吻和的十二指肠及空肠的淋巴流的方向。还有的作者将复发胃癌的淋巴结按B1式、B11式重建残胃癌的淋巴结分组,其中BI式的将1、2、3、4组淋巴结为第一站,第二站为第12、13组淋巴结,BⅡ式以吻合部位空肠系膜内淋巴结为第一站,第二站为吻合部位空肠动脉起始部淋巴结,也就是原来的第14组及15组[1]。

复发转移胃癌选择外科手术一定要衡量手术可能给患者带来的益处与害处,要把手术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根治性放到第二位,要因人而异、因患者条件而异、因医院条件而异、合理选择适应证和术式,加强术前、术后的营养,及时处理术后并发症。

参考文献

[1]陈峻靖,王舒宝,邢永忠,等.残胃癌与残胃再发癌的临床病理特点.中华外科杂志,2000,38(9):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