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与不动产登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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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与不动产登记

孙同锋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山东沂南276300

摘要: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人们的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可以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减少居民财产的损失。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条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范(试行)等国土资源部的制定已经非常明确。但是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人员操作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使得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乏相应的标准性,对居民的权益构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不动产登记制度标准化实施就成为了目前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问题。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制度;标准化

1不动产登记标准化

1.1不动产登记标准化的作用

由于目前我国各部门在不动产管理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标准和制度,再加上各部门之间工作的独立性,使得部门之间缺乏合理的协调性,在工作上也存在着很多的差异,从而影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强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可以有效的提升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促进相应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还可以对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从而确保制度功效的充分发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可以说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是实现不动产制度实施的重要措施,也是开展不动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1.2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它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登记制度,是由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由国家专门机关将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或者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予以公示的活动。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实现不动产交易安全、有序、便捷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保护广大民众财产权利、维护交易安全、促进交易便捷和活跃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1.3土地制度与不动产权登记之间的关系

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制度改革并不是单纯地重新分配土地资源,而是对社会资源进行调整的重要方式,这就必须以当前实践为基准,把握历史脉搏,明确时代环境约束,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护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让土地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土地制度改革决策,指出明晰产权、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基本方针,要努力摆脱陈旧观念束缚,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土地权属类型,以土地规划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共同富裕根本目标。

1.4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

2018年,加强对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督导调度,启动开展了增减挂新建社区安置楼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加快推进宅基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日常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

(1)推行“一窗受理”,实现“一次办好”

(2)扎实推进数据整合和规范权籍调查工作

(3)全力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

(4)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

2不动产登记标准化的主要措施

2.1申请方式标准化、细致化,提升准备工作的效率

相关部门应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明确的告知给当事人,使其了解到自己可以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应加强配合力度,提供当事人所要查询的资料内容,以此来确保交易双方可以进行有效的协商,并对交易中所需的材料进行事前准备,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减少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我国在当事人进行单方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方面,也有着详细的标明,这为当事人单方申请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其具体内容为:首先,如果不动产登记上并未进行详细的标明,或者不动产所属人出现变更时,只需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说明该不动产属于自己即可完成不动产的申请登记工作。其次,我国在进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过程中,大多都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上记录的详细内容为准的,不过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很可能会存在更正或者登记异议等情况的发生,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动产的真实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就需要当事人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准备好可以证明不动产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在经过有关部门验证材料真实性后,进行不动产实际归属的更改工作,从而保证当事人不动产的所属权利,维护当事人的自身利益。最后,如果是对法院判决的不动产归属问题进行更改,则需要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更改即可,法院也会根据相关文件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2.2完善土地登记法律法规,健全登记体系

土地制度与不动产登记的首要任务就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这就需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现有集体土地登记规范中相互矛盾冲突的不当地方,对非必要内容进行删除,根据形势发展补充新内容,将不动产登记进行明确界定,与其他法律法规有效整合,进而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快速实现。其次,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已经全面落地实施,能够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再次,赋予权利人登记请求权,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类型,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2.3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规范要求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规范要求,便于当事人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监督工作。

(1)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对不动产的归属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工作,如果存在一些不动产登记模糊不清的情况,相关部门也可采用实地考察的方式来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同时,在实地考察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可以要求当事人参与到调查工作中来,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准备好调查所需的相关资料,方便相关部门的进一步审核。另外,在对一些涉及他人利益的不动产进行调查工作时,相关部门可以委派当事人进行提前通知的工作,并将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备齐,提升调查的效率。

(2)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通道,其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自身权益,使得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进行工作处理时,对存在的违法乱纪、推卸责任的现象进行严格的监督,以提升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办事效率,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另外,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的内容进行调查并给予当事人一个合理的答复,以减少冲突的发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与不动产权登记存在诸多弊端,引发了一系列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土地制度与不动产权登记改革任重道远、刻不容缓。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土地制度与不动产权登记不仅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性问题,也必然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最基础问题,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1]任庆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基础与形式——兼谈《土地管理法》修改和《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J].理论探讨,2012(10).

[2]王振坡,梅林,詹卉.产权、市场及其绩效: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15(04).